一、什么情况会被判监外执行
关于被裁定监外执行的具体情形,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倘若罪犯本人患有严重疾病,且病情需由他人照料方能痊愈,那么这类罪犯将有机会获得保外就医的资格;
其次,若罪犯为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也可申请监外执行;
最后,若罪犯因生活无法自理而需要他人照顾,并且在这种情况下实施监外执行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那么他们同样有权申请监外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中出现的孕妇或哺乳期母亲,可以予以暂时的监外执行。
然而,所有监外执行的审批过程以及监管要求都相当严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关于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方面的规定明确指出,以下几种情形下的劳务分包将会被认定为无效:
首先,若承包方未获得发包方的明确许可而私自展开工程的分包工作,则该类行为将会被视为非法分包,分包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
其次,建筑工程若被分包给了那些并不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单位,同样会导致该行为被判定为无效。
再者,如果相关方通过肢解工程项目这种方式,并以所谓的劳务分包之名,实质上将工程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这种行为也是无效的。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承包方不能够将所承接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都转包给他人,并且也不得将完整的建设工程项目分割后再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其他人。
三、什么情况会见律师
当一个人遇到以下常见的法律问题时,会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首先,在面对各种刑事事例指控时,特别是在侦查程序、审查起诉以及庭审过程之中,他/她需要律师为其提供专业的辩护策略以保障其正当权利。其次,如果涉及到各项民事纠纷,例如各类合约争议或者侵权纠纷等等,无论是在进入诉讼之前还是在诉讼过程当中,都应该向律师请教关于法律风险的分析、如何收集充分的证据等等方面的知识。再次,当您遭受行政争议,诸如对某项行政处罚表示不服时,这时便需要律师的援助来帮助您判断行政决定是否合理并提出相应的回应措施。最后,在实施重要的商业决策或开展大规模的商业交易活动,例如进行企业收购、投融资活动等时,选择请律师介入可以有效地控制法律风险。综上所述,无论何时,只要个人利益有可能受到威胁或处于法律的模糊地带,迅速寻求律师的专业法律建议都是极为明智的做法。
监外执行情形有三:罪犯重病需照料可保外就医;孕妇或哺乳期母亲可申请;生活不能自理且监外执行无害社会可申请。无期徒刑中的孕妇或哺乳期母亲可暂监外执行。监外执行审批和监管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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