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赔偿项目哪些由单位支付
在工伤赔偿的过程中,由用人单位所承担支付责任的部分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劳动者在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因停工而无法获得正常薪资待遇时,用人单位需予以补足;
二是针对符合国家工伤认定标准中的五级及六级伤残等级的员工,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给予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伤残津贴;
三是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终结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其提供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用人单位承担上述费用的目的在于确保工伤职工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以及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有足够的保障。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赔偿项目包括有哪些
在工伤赔偿方面所包含的细则项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一次性的员工伤残补助金以及对于一至四级伤残程度的员工每月可领取的伤残津贴福利待遇;
其次是为了治疗工伤而产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康复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第三就是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认证后,确定的无法自理日常生活所需的员工所享受的生活护理费;
第四则是指当员工需要前往统筹地区以外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时,所需承担的交通、餐饮及住宿等方面的费用;
第五是员工在住院期间所享有的伙食补贴费用;
最后一项是除以上之外的其他相关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及计算公式是什么
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相关的赔偿内容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受损伤的工作人员需要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其次,暂时无法恢复正常工作状态期间,还应当得到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以及适当的交通与住宿费用;此外,为了更好地恢复健康,也可能需要进行康复治疗并配备一些辅助设备;最后,在停工留薪期间,员工的工资待遇应当保持不变,由用人单位每月按时发放。至于护理费用,则要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水平以及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来确定。值得一提的是,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的金额会因伤残等级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比如十级伤残对应的就是七个月的个人工资。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则由各省市自治区及直辖市政府自行制定。在计算工伤赔偿的具体金额时,医疗费用应以实际产生的为准;停工留薪期工资应按照原有的工资福利待遇维持不变,由用人单位每月按时支付;护理费用则要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以及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来确定。然而,必须明确的是,工伤认定是获得赔偿的必要前提条件,因此受伤员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工伤赔偿的具体数额需结合伤者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地的相关规定进行综合计算。
工伤赔偿中,用人单位负责:补足工伤医疗停工期间的工资差额;对五、六级伤残员工按月发伤残津贴;职工终结或解除劳动合同时,提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目的是保障工伤职工生活和未来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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