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了还可以再审吗
在审查过程中,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并不妨碍对案件进行再审。
取保候审仅仅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它既不能证明该案已经告一段落,也不能决定其必然的结果和性质。
因此如果出现了新的证据线索,或者发现原先做出的判决和裁定存在错误之处,那么就有可能启动再审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及理由】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审查期间,取保候审仅为刑事诉讼中的临时性强制手段,不阻却案件再审可能。此措施不预示案件终结,亦不决定案件结果。若新证据浮现或原判决裁定有误,再审程序可随时启动,确保司法公正与案件处理的全面性。
二、取保候审在哪里申请
对于申请取保候审的事宜,必需要向负责案件办理的相关部门进行申请。
而已经处于拘禁状态下或被视为潜在威胁对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家属,同样具有向上述部门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权利。
当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法院在收到关于取保候审请求的申请书之后,必须在法定的七日时限内对是否批准给予明确回复,如获准许,便由公安机关具体施行相应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在检察院会不会收监
在接受了取保候审之后,若当事人在司法机关对事例进行审查起诉阶段是否将其收监,则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假如被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执行期间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未经过许可擅自离开居所地所在的城市或县级区域,亦或是试图干扰证人的正常作证等行为,则有可能面临被重新收押的境况。此外,检察机关在审理事例的过程中,若是经审查发现事例涉案情节恶劣,当事人原有的取保候审条件已经不再适用,或者是发现了新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认为有必要对当事人实施逮捕的,也会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即由取保候审转为逮捕,从而导致当事人被收监。然而,如果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且事例的基本情况并无出现重大变动,那么通常情况下是不会被重新收押的。
审查期间,取保候审仅为刑事诉讼中的临时性强制手段,不阻却案件再审可能。此措施不预示案件终结,亦不决定案件结果。若新证据浮现或原判决裁定有误,再审程序可随时启动,确保司法公正与案件处理的全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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