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辞职可以立马走吗
对于试用期离职这一事宜,不可立即实施,应当先经由双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或者在提前履行公示义务的基础上,再对劳动合同解除之事宜进行处理,从而脱离现有聘用单位。
第二点是,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此达成一致时,则可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相关规定,劳动者可提前三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从而达到与本劳动合同终止的效果;亦或是劳动者在处于试用期阶段时,只需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便可行使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辞职什么时候可以走
劳动者在试用期限内申请离职,只需提前三日向用人单位发出正式通知即可解除彼此间的劳动雇佣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可分为以下三大类场景:1.当用人单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提及的行为时,劳动者有权以书面形式表达其仲裁意向并且在告知用人单位之后便可以立即离岗,无需得到用人单位的审批同意,此外,还可进一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薪资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每自然年度满一年则需支付一个月薪酬)以及协助办理离职相关的手续;2.若劳动者未能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十日进行离职申请且同时用人单位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违规行为,那么劳动者便可直接递交辞呈离开,然而在此过程中,这将被视为违法行为,对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为了重新聘用员工而产生的各类费用,用人单位有权要求该名劳动者予以赔偿;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如需提前结束当前的劳动雇佣关系,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并且在此期间无需得到用人单位的批准,劳动者即能顺利离开。那么在此过程中,包括试用期在内,劳动者都应该提前三日进行书面申请。最后但同样重要的是,对于此离职程序,用人单位负有结清工资以及协助劳动者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的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辞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
在试用期的阶段中,劳动者有权选择自行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聘用关系,只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用人单位发出正式的离职告知函,而无须经过用人单位的批准。如果贵司采取阻挠措施拒绝员工辞职,那将构成违法行为。在此情况下,敬请您妥善保存已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用人单位提交的离职申请相关证明文件,例如书面通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等。若贵司仍然坚持阻止您离开,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请求他们出面责令贵司纠正错误做法。此外,您还可以考虑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要求贵司为您办理离职手续。值得一提的是,在您正式离职之际,务必严格遵守贵司的相关规定,认真完成工作交接事宜,以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损失。
试用期内离职,不可立即辞职,应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共识,或提前履行公示义务后处理劳动合同解除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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