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退税奖励与工资是否可分为两次退还?
关于个人所得税的二次退税操作环节提供以下指南:首先,请借助智能手机登陆个人所得税专用应用程序,并转入“个人中心”,以成功输入个人账号实现访问;其次,在“我的事务”或“常用事务”菜单中,查找并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选项,以便继续下一步操作。若贵司已经预先填报过相应的退税数据,此时可选择直接点击“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按钮,跳转至相关页面;接下来,您需要仔细核对个人基本资料、申报地点及此前缴纳的税收额度等关键信息,确保其准确无误;完成上述步骤之后,系统将会依据您提供的信息,自动计算出本年度应返还或补充的总纳税额;若需要退还税收款项,而不涉及前面提到的补充事项,可以立即提交“申请退税”请求;最后,请选择将要接收退税款项的指定银行卡,如果您尚无相应卡片可用,请按照常规操作,添加银行卡并完成后续绑定流程,就像我们在微信或支付宝生活平台上进行相同操作那样便捷易行。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二、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奶奶可以吗
在个人所得税中,赡养老人的扣除项可涵盖其祖母。
被赡养对象具体包括满足年龄条件的父母(年满六十周岁),以及子女均已离世的年满六十周岁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然而,对于赡养岳父母或公公婆婆的相关费用并无法享受个人所得税的附加扣除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个人所得税偷税漏税单位需要负责吗
在此情况之下,身为扣缴义务人的单位须得对此事负有相应责任。若其蓄意采取欺诈、隐匿真实信息等手法来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行为或根本未进行任何申报操作,从而导致其所雇佣员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方面存在走私与漏税现象,那么单位将会被认定为违法,需承受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在这样的情况下,税务部门往往会对该单位施加罚款惩罚。倘若情节特别严重,甚至可能触犯逃税罪名,相关责任人也将面临刑事制裁。然而,如果单位并非有意为之,而是因为计算错误等技术性失误而导致未能足额缴纳或少缴税款,他们仅需按照规定补充缴纳相应税款及滞纳金,并无其他附加罚款。总的来说,身为扣缴义务人的单位对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环节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规,严格履行自身义务,以免陷入法律纠纷之中。
个人所得税退税可通过手机个税APP申请。登陆后,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核对信息后,系统将计算退税或补税额。如需退税,提交“申请退税”请求,并选择退税款项接收的银行卡。若无卡,需添加并绑定。退税和工资可以分开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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