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10-16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山东省宅基地退出补偿具体方案关于农村居民有偿退出宅基地的补偿问题,其具体的补偿标准存在多样性。通常情况下,可分为短期内实现退出及长期性永久退出两类,以分阶段补偿和一次性补偿两种方式进行补偿。譬如,对于前者情形,农民有权选择在较短时间段内退出宅基地并获得相应的金额补偿;而对于后者,则是由村集体给予一次性的资金补偿。
山东省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山东省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山东省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的具体规定

农户有偿放弃土地使用权的补偿额度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一般而言,补偿方式分为短期内放弃以及长期放弃两种。首当其冲的便是短期放弃,并根据阶段进行额外补偿。农民可自主选择放弃土地使用权30年的时间,在此期间,农户与所在乡村社区将就每年的补偿金事项进行协商,最终的具体补偿金额也会根据双方在共享资源、利益等方面达成的共识来决定,大概估算为每年大约在6000至10000人民币不等。

此外,另一种补偿方式便是永久性地放弃土地使用权,换取乡村社区一次性的巨额补偿款项,据了解,这类补偿款的最低数额也会超过10万元人民币。因此,广大农户有偿放弃土地使用权所得到的补偿至少高达10万人民币。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

第十四条

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

二、山东省宅基拆迁补偿标准

在探讨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时,我们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于被拆迁建筑物的补偿费用或者复建费用,主要是用于填补被拆迁建筑物所有者在拆迁过程中所遭受的经济损失,通常依据被拆迁建筑物的构造以及建筑物使用年限所涉及的折旧因素来设定分段,然后再根据每个分段内每平方米的价格进行详细核算。

其次,针对搬迁期间所需的临时过渡安置补偿,这是为了解决由于拆迁所带来的居住压力。

最后,奖励性补偿是为了表彰并激励原房屋使用者主动配合迁移工作。

关于拆迁补偿,依照土地性质的差异可划分为两大类,即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及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

而房屋的赔偿标准则是由我国现行法律及其实际状况所决定的。

具体来说,在城市中的国有土地上实施的房屋拆迁,将基于房屋所有权证书所记载的建筑面积以及被拆迁区域房屋市场价值评估结果作为计算补偿总额的基础;

至于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需要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者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作为依据,以此来计算具体的拆迁补偿数额。《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三、山东省宅基地被征补偿标准有几种

当前我国山东省对于宅基地征收补偿事宜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三种主要变现形式:首先,当涉及到货币补偿环节时,相关部门会通过综合考虑宅基地面积、地理位置以及所在地市场价格等诸多因素后,进行充分评估,从而确定出相应的补偿款项金额;其次,适度地采用实物安置手段,即向被征地农民提供充分的房屋安置用以满足他们的住房需求;最后,依照相关规定为那些大中型农业人口重新分配宅基地,这也是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的重要举措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其补偿金额的设定会受制于诸多复杂因素,例如,原土地使用情况、土地自然资源状况、土地产值高低、土地区域优势、供需关系紧张度以及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程度等等。

具体的补偿标准则是交由各个地方政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加以规定并在正式启动征地程序之前予以公示。

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务必保证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足保障,同时,补偿方式也应达到合理性、公正性以及透明性的要求。

山东省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因地区而异。短期放弃土地使用权会根据阶段给予额外补偿,农户可选择放弃30年使用权,每年补偿金与乡村社区协商,通常在6000至10000元。永久放弃则获得乡村社区一次性巨额补偿,最低超过10万元。农户有偿放弃土地至少可得10万补偿。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1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山东省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2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5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0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6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6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4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7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6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5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0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5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3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3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1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0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山东省房屋和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山东省房屋和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山东省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山东省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因地区而异。短期放弃土地使用权会根据阶段给予额外补偿,农户可选择放弃30年使用权,每年补偿金与乡村社区协商,通常在6000至10000元。永久放弃则获得乡村社区一次性巨额补偿,最低超过10万元。农户有偿放弃土地至少可得10万补偿。
10w+浏览
征地拆迁
你们好,请问山东省淄博市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呢?我一个朋友申请拆迁补偿需要了解一下,谢谢解答
[律师回复]
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异地安置。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附: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上都有设定人均最低面积,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积为22㎡,所以拆迁安置。      
3、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1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山东省房屋和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山东省房屋和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被拆迁方可能会获得几十万元的补偿金。对于征收宅基地的情形,不仅需要对宅基地进行补偿,也需要对宅基地已上自建房的价值进行补偿,被拆迁方需要被安置的,还有可能需要支付安置费。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山东省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是多少
山东省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是:1.城市及乡镇每户面积不超过166平方米;2.平原地区不超过264平方米;3.山坡上的不得超过264平方米;4.家中人均耕地狗666平方米的,宅基地面积会适当的减少。
10w+浏览
我朋友在山东老家有一块宅基地,他今年想回去建房,想了解一下山东省关于宅基地的新政策
[律师回复] 你好,以下是山东省关于宅基地新政策的具体内容
一、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政策解读: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可是现实中,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名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却将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建设等。而在对农民补偿方面,国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土地安置补助费加起来,不超过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如果按照农业种粮的用途进行补偿,按一亩平均毛收入1000元来算,每亩30倍才3万元,可被征收后建成楼房,一平米就要卖5000元!
二、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政策解读: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靠“卖地”,可是土地资源终归是有限的。有一些城市在扩张过程中需要并入一些周边的农村,这就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需求之一。把类似于村办企业、工厂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立入市制度,并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农民可以利用出让、租赁、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保值和增值!
三、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
政策解读:
试点宅基地改革,基本原则是一户一宅,未来针对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或宅基地闲置,国家可能采取的措施会“很简单很暴力”——征税!超过标准、面积过大的宅基地也要征税!对人均耕地少,
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原则上或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落实一户一宅。而对于那些在城镇落户的农民,他们村里的宅基地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有偿退出,由村集体出资购买。河南省已经出台政策,要求各地市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资金库,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且不再申请新宅基地的农民,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1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山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是什么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国家需要,不得妨碍和阻挠。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随意变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10w+浏览
山东济南农村宅基地确权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的宅基地,不确定使用权。已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经济组织报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土地登记,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
(2)符合规定分户建房标准而未分户,现宅基地不超过分户合计面积的,超面积处理。
(3)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4)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5)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
(6)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15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01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山东济南农村宅基地确权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的宅基地,不确定使用权。已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经济组织报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土地登记,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
(2)符合规定分户建房标准而未分户,现宅基地不超过分户合计面积的,超面积处理。
(3)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4)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5)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
(6)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15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山东济南农村宅基地确权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的宅基地,不确定使用权。已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经济组织报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土地登记,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
(2)符合规定分户建房标准而未分户,现宅基地不超过分户合计面积的,超面积处理。
(3)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4)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5)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
(6)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15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宅基地 > 山东省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