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员工通过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置房产过后,便有资格申请支取其公积金余额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债务。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资金仅限于履行上述还款义务,除此之外,不得被用作其他用途。通常情况下,专门款项会从公积金账户中直接扣除以满足即时还款需求。
1.如购房者在购买房屋过程中并未动用过个人公积金,且亦未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那么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他们当然有权支取其在购房期间所积累的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2.若已成功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则购屋满1年以后即可进行购屋提取操作,具体要求请参照当地住房公积金部门关于提取事项的详细指引;
3.如购房者在完成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后,尚未开展还贷提取操作,此时他们就得以提取此前年度根据还贷提取规定本应得到但却未曾领取的金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公积金贷款年限是否能更改?
是可以进行变动的,但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首先,借款方需在过去一年中按期足额还款,并且表现出良好信用状况,申请当下并没有逾期行为;
其次,如果提出缩短贷款期限的申请,申请人需要保证自己没有任何不良还款记录,同时所提交的收入证明需能够证明其在缩短贷款期限之后仍具有承担债务的经济实力,而且也需要同意抵押财产的抵押期间不要进行调整;
再次,若欲申请延长贷款期限,借款人为保证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贷款,应向银行提供明确的表述材料,而且还需默许对抵押财产的抵押期间做出相应的修改;
还有就是,如果涉及到组合贷款期限变动的需求,应事先征求组合贷款银行的同意,变更的期限必须保持一致性;
最后,首次期限变更应参照合同约定,而延长或缩短的期限则应该取12的整数倍(即为年数)来进行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公积金贷款后开发商跑路怎么办
对于此类状况而言,其处理过程相对复杂且繁琐。首要步骤在于,您于开发企业签署的购买房屋的合约依旧具有法律效力,依照这份合同的规定,您完全具备法定的权利来主张并维权。至于公积金贷款事项,这实际上涉及到您同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按时还清相应款项乃是您应尽的义务。针对开发企业出现欠款问题的情况,我们建议您尽早加以应对,采取如下措施:首先,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他们有可能会采取介入协调或实施监管措施。其次,联络当地公安局报案,因为开发企业的行为很可能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此外,您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联合其他业主共同发起集体诉讼,以期让开发企业承担起违约责任,对您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然而,在此过程中,务必注意搜集并保存好相关证据,例如购买房屋的合同、支付款项的收据、以及开发企业的宣传材料等等,这些都将有助于您在诉讼过程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员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后,可申请提取余额偿还贷款,但仅限于此。若未使用公积金或未贷款,可依规提取余额。购房满1年后可提取公积金,具体要求请参照当地指引。完成贷款后,可提取未领取的还贷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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