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

最新修订 | 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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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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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何种情况下可以依法主张经济赔偿金在以下情况中,雇佣方应向劳工提供经济补偿:雇主因非主观过错而进行商业解约;雇主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导致解聘行为;劳工依据法律规定单方面结束雇佣关系;雇主主动寻求与劳工就解除雇佣关系达成共识;雇主由于法定原因被宣布破产,从而导致雇佣合同自动终止;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什么情况下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

在哪些特定情形下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

在满足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时,用人单位都应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即由于用人单位的非过错性原因而导致的辞退行为、因用人单位经济状况出现严重困难而进行的经济性裁员、劳动者依据法律规定自行决定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双方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当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其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什么情况下会使用到反担保

在签署保证合同相关事宜时,可依据法律规定引入反担保函来加强保护权益。根据我国法律条文,当债权人在进行借款交易或买卖等各类民事行为过程中,若为了确保其所享有的债权得以实际践行,是具有获取担保利益的需求和权力的。反映这个需求的手段之一就是依据本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设定抵质押权作为保障措施。如果在这个过程当中有第三方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发生,那么在此基础之上,他们便有权要求债务人以相应的形式或通过另外设立担保方式以提供自己的承诺作为支持,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反担保现象。至于如何进行这样的反担保行为以及其运作机制,自然亦应遵循本法及其配套相关法律的规定。《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告敲诈

敲诈勒索乃严重犯罪之一,其犯罪性质主要表现在行为人基于非法占有的意图,通过对受害者施加威胁或者恐吓的手段,强行索取公私财产。在实践中,可依法追究敲诈勒索罪的情形主要有如下三类:首先,行为人必须采取暴力或其他形式的胁迫;其次,行为人必须利用这种胁迫来逼迫受害者交付财物;最后,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为了成功地追究敲诈勒索罪,证据的收集和运用至关重要,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书证物证以及证人证言等。若您怀疑自身遭受了敲诈勒索,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寻求法律援助,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法律问题错综复杂,具体情况仍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

在满足以下情形时,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出并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破产导致合同终止,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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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优先权是具有身份属性的权利。基于特定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产生,不得单独继承、转让。

3)优先权可以对抗第三人,具有物权绝对性特点。如果流转方不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优先权,而擅自将土地流转给第三人,集体组织成员有权向农业主管部门设立的仲裁机构或者申请确认该发包行为无效。根据最高《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承包费、承包期限等主要内容相同的条件下主张优先承包权的,应予支持。但在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已经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通过,并由乡镇政府批准后主张优先承包权的,不予支持。”由此可知,认定同等条件成立的主要参考标准包括承包价格、承包费支付方式、承包期限等方面,只有在这些内容相同的条件下才是有效的优先承包权主张。从时间上看,优先权应在村委会召开民主议定程序前,否则如果应经民主议定程序通过并报经乡镇政府批准后主张优先承包权的,将得不到的支持。蓉萱给他派分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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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认为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或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或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即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应在法定期间内提出,否则,将可能承担超过仲裁时效而承担败诉的后果。
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何谓“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一般规律推定权利人知道自已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即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这些规定实际上就是要确定一年的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但是,在具体确定时效期间的起算点时则需要根据具体的劳动争议事项来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一条之规定,对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的计算起点分两种情况:
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对支付经济补偿金有承诺,用人单位到期未支付的,则则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起算点,但这种承诺需有证据证明,如协议书,欠条等;
没有承诺的情况下,通常则是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日为起算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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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全职妈妈能够主张离婚经济补偿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全职妈妈是否能够主张离婚经济补偿
夫妻双方除非双方有明确的婚内财产约定,在经济上法律将夫妻视为一个命运共同体。丈夫在外赚的钱当然的有妻子的一半,妻子在家带孩子也是在帮助他给家庭带来收入,“军功章有他一半也有你一半”。夫妻双方相互分工配合的结晶就体现为家庭财产的增加或者减少。所以,当婚姻关系”破产”时,在财产的分配上,法律原则上是一人一半,当然双方另有协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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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请注意:婚姻法第40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该条规定的一方可以主张离婚经济补偿请求权的前提是“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存续期所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也就是双方明确约定实行婚内财产“区别制”,而不是“共同制”,当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条件下,全职妈妈为了家庭作出较大牺牲的情况下,男方应当给予女方经济补助,这是符合公平原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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