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签署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年满十七岁但未达到成年年龄的自然人(包括未成年人)所签署的合同,只要是在他们能够理解并承受的范围之内,并且合同条款符合公正、公平和合理的原则,那么该份合同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2.而对于尚未成年且不具备完整民事行为能力的十七岁人士来说,他们可以委托他们的法定监护人代为签署合同;
然而,如果这个年纪段的未成年人已经有了稳定的经济收入作为主要的生活来源,即支持他们维持日常生活的必要支出,那么他们也有权独立地制定、签署和履行合同。
《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二、17岁签合同是否有效
对于年龄为17周岁的未成年人所签署的合同效力问题,需依据具体的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剖析。
首先,如果这个17岁的未成年人可以凭借自身的努力获得稳定的收入作为个人主业,那么他在此前提下与他人签署的合同便适应法定的有效性条件,也就是说,这些合同具备法律约束力。
其次,若该未成年人签署的是完全获取利益的合同,或者是当此合同的内容与其目前的年龄、智力水平以及精神状况相符且不存在任何限制的话,那么这样的合同同样被认定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然而,针对除了以上两个前提之外的其他所有情况,17岁的未成年人所签署的合同均需要经过其法定代理人代表或必须得到法定代理人的正式同意并追认,才能生效。
如果无法满足上述的条件,并且法定代理人未对此做出任何回应,即视为其拒绝追认,此时这类合同将被认为是无效的。
然而,以下几种情况将导致合同失效:
(1)若本次签署合同的过程中使用了欺诈或威胁的手段,从而对国家利益造成了损害,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种情况下,只有当国家利益确实遭受损失之后,这份合同才会被判定为无效。
(2)如果双方之间存在着恶意串通行为,这其中既包括了损害国家利益,还涉及到了损害集体或第三方利益的问题。
何谓“恶意串通”?它是指当事人为了达到某个特定的目标,相互勾结,共同策划和实施设立主义合同的民事行为,而这些行为会严重损害到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因此这些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3)如果采用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做法,将其合称隐藏行为。
意思就是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他们真正的非法目的,或是他们在执行行为的时候,虽然表面看起来是合法的,实际内含却是非法的。
(4)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破坏了社会公共利益。
在法律和行政法规上并不明确定义此类行为,但是如果合同明显地对社会公共利益构成了破坏,那么我们就可以运用“破坏社会公共利益”的条款来确立合同的无效性。
(5)最后就是如果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针对这类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首先要考虑的是当事人缔结合同的目的和内容是否都冒犯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民法典》第十八条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三、17岁签合同,没有监护人,算数吗
对于年满十七周岁的公民所签署的各种类型的合同而言,其法律效力的确切认定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与评估。
依现行法律规定,十七周岁的成年人被界定为具有相对有限的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在签订某些特定类型的合同过程中,若该合同仅涉及到他们能够从中获得经济或其他方面的纯粹利益,抑或是符合其年龄、智力水平以及精神健康状况等因素的合理预期,那么这类合同便具备了合法有效的法律地位。
然而,如果所签订的合同超越了上述范畴,那么其法律效力将处于待定状态。
在此种情形下,若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明确认可,则该合同将被赋予合法有效性;反之,若法定代理人并未对此作出任何表态,则应视为其对该合同的追认予以拒绝,从而导致该合同失去法律效力。
举例来说,对于购买学习用品这样的日常生活琐事所签订的合同,通常会被认为是有效的;但是,对于涉及到巨额财产交易的大型房地产买卖合同,其法律效力往往会被认定为待定。
总的来说,我们无法简单地用一个统一的标准去衡量所有类型的合同,而必须依据每份合同的具体内容和性质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与评估。
17岁签署的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具体情况。若其已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合同条款公正、公平、合理,则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若未成年且无法独立签署,可委托法定监护人代签。若已有稳定经济收入,可独立签署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