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鉴定出来后派出所如何走程序

最新修订 | 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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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法医鉴定结果公布后,派出所应如何依法进行后续程序在经过法医鉴定后,派出所将会依据鉴定结论做出相应的处置措施。倘若鉴定结果明确表示存在故意伤害罪的嫌疑,派出所便会启动刑事调查程序,同时对涉及的民事赔偿问题展开协调工作。值得注意的是,刑事立案并不等同于必然会实施刑事拘留,若情节较轻微,则可能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相关的强制性措施。
法医鉴定出来后派出所如何走程序

一、法医鉴定出来后派出所如何走程序

法医鉴定结论出具后派出所应如何遵循程序办理

待法医鉴定结果产生之后,公安局将会依据该鉴定结果做出相应的处置行为。倘若鉴定结果揭示出有故意伤害之嫌,则公安局必将对此展开刑事立案调查,同时还需对涉及的民事赔偿方面进行协商和调解。但值得注意的是,刑事立案并不等同于必定会实施刑事拘留,由于情节相对较轻,可能采取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且双方能够达成谅解协议,便可考虑适用缓刑

然而,若无法达成谅解协议,则必须依照规定支付治疗费用、误工工资交通费用以及护理费用等。

此外,进行法医鉴定亦有时间限制,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须在接受委托之日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文书。法医鉴定等级标准涵盖了从一级至六级的各个级别,针对不同程度的损伤会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法。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一条

自公安机关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5日内应告知双方。

二、法医鉴定出来多久抓人

通常情况下,在得知事件发生七日内,司法程序即可启动。

请注意,仅凭借轻伤的鉴定结果,公安部门通常无法立即实施强制措施,他们需要其他更为充分且有力的证据来支持该行动,方能启动刑事拘留的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批。

若对他人造成轻伤及以上损害时,即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在此情况下,经由法医鉴定为轻伤,这已然触及到了刑事立案的门槛。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理应有权力及责任对其展开全面深入的调查取证工作,并依法将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并交予法院审判。

故意伤害罪,乃是指基于明确或隐含之个人意愿所导致的,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健康并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应受到我国刑法严格惩戒的违法行为

具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已明确规定,对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处以三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如在前述情节中,对他人造成了更严重损害(例如重伤或残疾)甚至可能导致他人死亡,那么相应的处罚将从三年有期徒刑上升到十年以上直至无期徒刑甚至死刑不等。

然而,若出现任何与该规定相冲突的情况,则应遵循特定的程序进行判罚处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法医鉴定出来了不给立案这样违法

通常而言,法医学鉴定结论仅仅是判断是否启动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参照依据之一,但并不意味着其必然引发相应的立案行为。

刑事立案构成要素包含多个方面,例如案件事实真相是否明确,证据是否充足有力,以及是否满足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立案所需满足的标准等等。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倘若法医学鉴定结果揭示了确实存在违法犯罪行为,而公安局却未启动立案程序,那么可能构成执法行为不当的问题。

然而,细致研究并对照其他证据与案情后,若发现不符合立案条件,公安局决定不予立案,那这便是合理合法的行为。

您有权要求公安局提供书面形式的不予立案解释,如对此决定持有异议,可向做出此决定的公安局申请复议,或者向检察院提交立案监督申请。

法医鉴定结论出具后,派出所应根据鉴定结果处理。如涉及故意伤害,将刑事立案并调解民事赔偿。轻微情节可能采取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符合缓刑条件可适用。未达成谅解需支付相关费用。法医鉴定应在24小时内提出意见,3个工作日内出具文书,并根据不同损伤等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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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鉴定结论出具后,派出所应根据鉴定结果处理。如涉及故意伤害,将刑事立案并调解民事赔偿。轻微情节可能采取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符合缓刑条件可适用。未达成谅解需支付相关费用。法医鉴定应在24小时内提出意见,3个工作日内出具文书,并根据不同损伤等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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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医疗过错鉴定的程序怎么走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过错鉴定的程序怎么走
1、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
医患双方均可申请医疗过错鉴定,但是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由于医疗机构有过错时,才承担与过错程序相适应的赔偿责任,举证责任由患方来承担。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患方如果不能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医疗过错鉴定往往由患方提出申请。
2、鉴定材料的质证
患方提出医疗过错鉴定后,要向提交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的鉴定材料;医疗机构也可以提出证据证明医疗机构无过错。材料提交后,会确定一个时间由双方来质证。质证时,双方主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表示有无异议,至于其证明力无需辩论。
3、鉴定机构的选择
将材料移交技术科后,技术科会确定一个时间由医患双方共同挑选一个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如果医患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抽签、摇号的方式来决定鉴定机构。
4、鉴定前的听证
技术科选定鉴定机构后,会将鉴定材料移送鉴定机构,鉴定机构接到鉴定材料后通过审查决定是否受理。鉴定机构决定受理后,在鉴定前会组织医患双方听证会,由医患双方提交材料陈述各自意见。
5、鉴定材料的补充
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如果认为双方所提交的材料有所遗漏的,可以通知要求医患双方提交鉴定所需要的补充材料。会通知医患双方提交鉴定所需补充材料,然后经质证后的材料移交技术科,由技术科移送鉴定机构。
6、鉴定结果的出具
鉴定机构根据医患双方所提交的材料和陈述,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然后出具司法鉴定书载明医疗机构是否有过错及过错参与度。
补充鉴定的情况
如果在鉴定的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请求进行补充鉴定:
(一)委托人增加新的鉴定要求的;
(二)委托人发现委托的鉴定事项有遗漏的;
(三)委托人在鉴定过程中又提供或者补充了新的鉴定材料的;
(四)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
补充鉴定是原委托鉴定的组成部分、是对原司法鉴定结论的补充。与原鉴定结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当重新申请鉴定,不能够通过补充鉴定达到重新鉴定的目的。
重新鉴定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重新鉴定的事由实际上更多的是用在“对鉴定结果不满意”,申请再次鉴定的过程中,也是可以同意再次鉴定,接受鉴定申请的法律依据。如果仅仅是对鉴定结论不满意,是不能够作为重新申请鉴定的理由的。鉴定规则给出了我们可以提出的“法定理由”。
医疗过错鉴定的程序该如何走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过错鉴定的程序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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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科选定鉴定机构后,会将鉴定材料移送鉴定机构,鉴定机构接到鉴定材料后通过审查决定是否受理。鉴定机构决定受理后,在鉴定前会组织医患双方听证会,由医患双方提交材料陈述各自意见。
5、鉴定材料的补充
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如果认为双方所提交的材料有所遗漏的,可以通知要求医患双方提交鉴定所需要的补充材料。会通知医患双方提交鉴定所需补充材料,然后经质证后的材料移交技术科,由技术科移送鉴定机构。
6、鉴定结果的出具
鉴定机构根据医患双方所提交的材料和陈述,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然后出具司法鉴定书载明医疗机构是否有过错及过错参与度。
补充鉴定的情况
如果在鉴定的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请求进行补充鉴定:
(一)委托人增加新的鉴定要求的;
(二)委托人发现委托的鉴定事项有遗漏的;
(三)委托人在鉴定过程中又提供或者补充了新的鉴定材料的;
(四)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
补充鉴定是原委托鉴定的组成部分、是对原司法鉴定结论的补充。与原鉴定结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当重新申请鉴定,不能够通过补充鉴定达到重新鉴定的目的。
重新鉴定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重新鉴定的事由实际上更多的是用在“对鉴定结果不满意”,申请再次鉴定的过程中,也是可以同意再次鉴定,接受鉴定申请的法律依据。如果仅仅是对鉴定结论不满意,是不能够作为重新申请鉴定的理由的。鉴定规则给出了我们可以提出的“法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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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鉴定后派出所流程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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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鉴定下来派出所不抓人怎么办
可能是因为派出所还要进一步调查案件的细节,要把证据都搞清楚,事实也得弄明白。也可能是要看看整个案件是个啥情况,比如是不是正当防卫之类的。你可以去跟派出所沟通一下,问问是咋回事,案子进展到哪一步了。要是你觉得有关部门的处理方法不合适,或者有啥意见,你也可以去上级公安机关申诉或者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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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如何走
[律师回复] 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
1、医疗事故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2、卫生行政部安排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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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工伤鉴定程序具体如下:
  
一、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
  
(二)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三)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四)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
  
(五)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
  
(六)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七)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二、受理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及时对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提交材料完整的,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2、申请人提交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告知书》,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自补正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受理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作出决定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2、对材料充实、事实清楚的工伤认定案件,作出认定结论,下达《工伤认定决定书》。
  
四、送达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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