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夫妻只有一人签字是否有效

最新修订 | 2024-10-17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400人
专家导读 夫妻共同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仅有一方签字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关于房屋买卖合同中夫妻双方仅有一方签署的有效性问题,具体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1. 如果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作为买方的夫妻一方已经进行了书面签字确认,那么该合同仍然具备法律效力;2. 然而,如果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夫妻双方作为卖方,且所售房屋属于个人财产范畴,那么即使仅有一方进行了书面签字确认,该合同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3. 但是,如果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夫妻双方作为卖方,且所售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那么除非得到另一方的明确同意,否则仅有一方进行的书面签字确认将无法使该合同产生法律效力。
房屋买卖合同夫妻只有一人签字是否有效

一、房屋买卖合同夫妻只有一人签字是否有效

房屋买卖合同中仅有一方配偶签署的有效性探讨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中夫妻一方签署是否具备效力问题,需要依据以下几种具体情形进行判断:

首先,如果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夫妻双方作为买受人的身份出现,即使仅有一方签名,该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其次,若以出售方角度来看待问题,假设房屋系个人所有,那么即便仅由一方签名,该合同也可以被认定为有效;

然而,倘若涉及到夫妻共有财产情况,则必须得到另一方的明确同意,否则单独的一方签署将导致合同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怎样解除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几种途径:首先,双方可以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并自行决定解除;其次,如果合同中已经预先设定了解除的条件,那么当这些条件得到满足之后也可以解除合同;再者,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实现其本来的目的,那就需要同时解除该合同;针对goodwill房租合约这种状况,即在租赁期尚未结束前,甲方明确表达或通过其自身行为显现出不再履行主要债务的意愿,也可能触发解约程序;同样的,作为合同重要义务的一部分如乙方未能按期履行其主要债务,给予一定时间的催促之后仍然没有行动的话,这也可以成为解约的理由之一;最后,如果乙方存在一系列违约行为并且严重影响到原订的买房合同目的的实现,那么同样可以考虑解除合同。

合同的解除可分为双方共同意志的解除及法律规定的解除两大类。独特的是,按照情势变更原则处理的解除情形,并非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明或行为,而是法院的直接判决。当情况发生变化,履行合同的难度突然加大以致执行起来明显不公正时,法院会判断是否存在需要解除合同的必要。

房租合同的解除生效后,将产生如下法律效果:首先,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力和义务都自动失效,剩余未完成的责任也不再承担;其次,合同的相关附属义务将会产生并进入履行阶段;再次,尽管合同已经被解除,但其中一些特定的权力和合同专用条款依然有效,具体包括(1)合同约定的清算和整理条款;(2)即使合同解除,但当事人提起损害补偿请求的权利依旧保持有效;以及(3)合同解除后,所有人都应该遵守诚信原则,依据惯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怎么判

在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的争议处理中,关于法院管辖权问题的归属常常依据如下原则进行判定:首先,被告居住之地或者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履行地法院享有管辖权。若合约已经对义务履行地作出明确约定,则依照该项约定来确定相应的管辖法院;反之,若未作任何约定或者约定模糊不清,且争议焦点在于支付货币的问题,那么接受货币一方所在的地域将被视为合同义务履行地。其次,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拥有专属管辖权,也就是说,房屋所在地的法院有权对此类事例进行审理。此外,合同签订地以及原告居住地等法院亦可能具备管辖权,但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确定管辖法院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全面考虑诸多因素,例如事例的具体性质、各方当事人的意愿等等。同时,管辖法院的确立对于事例的审理及最终判决结果可能会产生重大影响。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中夫妻一方签署的效力,需根据不同情况判断:夫妻双方均为买受人时,一方签名即可生效;如房屋为个人所有,一方签名也有效;但涉及夫妻共有财产时,需另一方同意,否则单独签署无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5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8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房屋买卖合同夫妻只有一人签字是否有效
一键咨询
  • 145****81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1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7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2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5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0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7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8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2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7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3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0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1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6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5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借条只有夫妻一方签字有效吗
有效的。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以个人财产偿还。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
39浏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房屋只写一人名字是否算夫妻财产
房屋仅一人姓名下的财产归属需视具体情况判定:全款购置登记个人名下的为个人财产;婚前按揭登记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归登记方,增值和贷款还款部分算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出资全款购房,按出资比例视为共同共有;婚后共同财产购置的房屋,不论登记在谁名下,均为共同财产。
42浏览
农村房屋买卖夫妻一方签字可以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果所购的房屋属于出卖人的夫妻共同财产,一定要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确认夫妻双方均同意卖房,即使作为出卖人在合同上签字的是夫或妻一方,也应当要求提供其配偶授权卖房的委托书。
房屋买卖合同有没有效要看它是否具备生效要件,如下: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不动产物权以公示为原则,当由夫妻一方签订买卖合同时,购房者有义务审核房屋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当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或者登记在非合同上签字方名下,那么购房人仅与夫妻一方签订合同,而且在没有得到夫妻另一方授权的情况下,不能轻易认定购房者为善意,因为合同法规定: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的人在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所以,该种情况下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需要经过夫妻另一方的追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38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8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子只有夫妻一人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房产只有一个人名:1、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子,房产证只写一方的名字,或者夫妻双方父母支付首付款,由夫妻两人共同还贷的,算是共同财产。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的,产权登记一方子女的名下,或者夫妻一方支付首付款的钱是自己的婚前财产,算是个人财产。
44浏览
共有财产房屋买卖合同夫妻一方签字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1、夫妻一方卖房签订的合同,是完全有效的。因为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2、《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七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一护激篙刻蕻灸戈熏恭抹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装修贷夫妻能只有一方签字吗
装修贷不能夫妻一方申请办理。房子是夫妻的夫妻共同财产,申请贷款的过程中一般都必须夫妻彼此签名才可以,任何一方都不可以意味着另一方的建议擅作主张,因此一般必须夫妻彼此签名。该笔借款也是夫妻彼此的共同债务,必须夫妻彼此来一同偿还。 该笔借款也是夫妻彼此的共同债务,必须夫妻彼此来一同偿还。
34浏览
夫妻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另一方可以卖房吗
[律师回复] 房产证夫妻双方名字 一方去世另一方还用办过户。房产证夫妻双方名字 一方去世另一方还用办过户吗,这种情况也可以过户,也可以不用过户的:因为一方已经过世了,没有人来和你争房产了,除了子女,这房产权自然就是你的了。如果你觉得房产上有两个人的名字不方便,你也可以去过户到你一人名下。两人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一人一半,一位死亡,他那一半产权无遗嘱前提,由死者
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父母,三方平分继承。需要三方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选取继承人继承,有放弃的需要签署放弃协议,得到公证书,再有选定继承人和死者配偶,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继承手续。《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38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8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担保夫妻只有一方签字怎么办
在法律纠纷中,若夫妻一方单独签署担保文件,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若债务非为家庭日常生活,未签字方通常不承担担保责任。但若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基于共同意愿,另一方可能需承担责任。
24浏览
夫妻买房子能只写一方名字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夫妻买房子能只写一方名字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婚后买房,写夫妻2人名字或者写一个人名字,都是婚后共同财产,除非在一个人的名字后面标注了“单独所有”。标注了“单独所有”的房产,是一方独有,离婚时候,另外一方无权分割。其程序是:配偶写一份放弃产权的声明,在房管局备案。这样办下来的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而且名字后面有括号注明“单独所有。”
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一)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但是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有几种特殊情况,需要注意: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只是赠与自己子女的。
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从上文可知,婚后的家庭支出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夫妻买房可以只写孩子的名字吗
[律师回复] 对于夫妻买房可以只写孩子的名字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父母将所购房屋,无偿登记给未成年子女,实际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
因此,夫妻买房是可以只写孩子名字的。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且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未成年人的,产权人只能是该未成年人。如果夫妻以后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因房屋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不能对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进行分割。
买房写小孩名字的好处和风险并存。
好处包括:
1、可以节省一部分过户的费用;
2、可以避免以后将房产过户给子女的繁琐手续;
3、如果我国开征遗产税,可以节省这笔费用。
风险包括:
1、过早拥有属于自己的房产,不利于子女的奋斗;
2、父母离异,谁拥有子女的监护权就拥有了相对较多的房产份额,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3、如果子女名下已有房产,再次购买属二套房,相应的首付和利率均会上调;
4、我国民法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房产证加上未成年子女的名字,不利于房产的转让、抵押和担保等;
综上,房产证加未成年子女名字是有利有弊的,每个家庭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综合考虑。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
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八条
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合同夫妻只有一人签字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