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协议补偿金谈判如何进行协商

最新修订 |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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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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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关于竞业禁止协议补偿金的协商策略探讨若竞业禁止协议中关于补偿金额的谈判未能达成共识,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给予相当于上年度月均工资30%的货币补贴,且补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倘若在此过程中所约定的补偿金水平未达到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则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足。若双方仍无法就此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劳动者可依法向劳资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以寻求公正裁决。
竞业协议补偿金谈判如何进行协商

一、竞业协议补偿金谈判如何进行协商

竞业协议补偿金谈判的合理协商策略探讨

若竞业禁止协议中关于补偿金额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此处指劳动者)有权主张以其过去一年平均月薪的三分之一为基准进行每月补偿,且该补偿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之久。倘若补偿金额低于地区现行最低工资水平,当事人更可向相关机构提出申诉,请求用人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补足。若经双方协商仍未能就补偿事宜达成共识,当事人可依法通过劳动仲裁程序解决争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竞业协议补偿金太低是否有效

尽管竞业禁止协议所设立的补偿金额度无法对其有效性产生决定性影响,但是,当签署者意识到该补偿金额低于法定标准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他们享有权利向所在单位提出补充请求。

假如用人单位仍然拒绝提供此类补贴的话,则受不利地位的劳动者有资格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诉讼以索取它们应得的经济补偿。

换言之,在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或保密协议中就已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然而对于合约中未能明确说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后将为劳动者提供何种经济保障的情况,若劳动者已经严格遵守了竞业限制条款并要求用人单位按照他们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来支付经济补偿时,人民法院应该对此予以法律上的支持和认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三、竞业协议补偿金标准平均工资包含年终奖

关于竟业禁止补偿金的计算依据中,针对平均薪酬是否涵盖年终奖金的问题,现行法律法规尚未明确确立统一的标准。然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需要全方位地考虑诸多复杂的影响因素进行权衡。如果在签署的劳动合同或是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中有针对性地明确了平均薪酬的计算界限,包括了年终奖金这一项目的话,确认其适用性则属于顺理成章之举。反之,如未相关规定,依据惯例,可以理解为,平均薪酬则应当是该劳动者在辞去最近一份工作之前连续十二个月份的总收人的平均值。在这个总收人的构成里,囊括了年终奖金等各式各样的货币收入形式。但是否确实包含年终奖金的部分,还需要依据实际发生的事实情况以及所在地的法律实践来进行细致的分析与判定。

竞业协议补偿金谈判策略:当双方就补偿金无法达成一致时,劳动者有权要求以过去一年平均月薪的三分之一为基准,且期限不超过两年。若补偿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向相关机构申诉,要求按最低工资补足。协商无果时,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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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1、协议主体错误;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企业一方,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即必须要有商业秘密的存在,这是实行竞业限制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并且协议的另一方必须是符合竞业限制适用条件的人员,如果不满足协议签订的主体条件很可能导致协议无效。
2、超过竞业限制的期限;《劳动法》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协议的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期限超过两年,则超出部分应当认定为无效。
3、不给劳动者补偿;用人单位让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就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的补偿。如果该竞业限制协议未约定补偿数额或者给付标准,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此事项协商,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给付补偿金,则该协议不对劳动者产生效力。
三、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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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义 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是指: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书面、电子文档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价格资料、价格和报价方法信息、财务状况及预测信息、交易信息,投资项目信息,商业策略、程序、市场策略、营销方法、培训资料,以及涉及任何一方客户或关联企业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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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时签订竞业协议对吗,何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主要还需要看从事的行业,具体可以从相关的管理条例中得知。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并没有规定竞业限制协议的具体签订时间,具体情况可以由当事人和用人单位协商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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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如何区分竞业禁止协议与保密协议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竞业禁止协议与保密协议有什么区别
(1)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随附义务,不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均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而竞业限制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没有约定的,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2)保密义务要求保密者不得泄露商业秘密,侧重的不能“说”,竞业限制义务要求劳动者不能到竞争单位任职或自营竞争业务,侧重的是不能“做”。
(3)保密义务劳动者承担的义务仅限于保密,并不限制劳动者的就业权,而竞业限制义务不仅仅限制劳动者泄密,还限制劳动者的就业,劳动者的负担重很多。
(4)保密义务一般期限较长,只要商业秘密存在,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就存在,而竞业限制期限较短,最长不超过二年。
一、保密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一般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2)保密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保密协议的期限;
(4)违约责任。而竞业禁止则不一定。
二、在保密协议有效期限内,劳动者应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技术秘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企业技术秘密,非经用人单位书面同意,不得使用该商业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商业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竞业限制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的书面协议。竞业限制是保密的手段,通过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可以减少和限制商业秘密被泄露的概率。保密是竞业限制的目的,订立竞业限制协议最终的目的是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朋友毕业后去了某家企业的科研中心工作,并与它们签了保密协议,所以朋友想知道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书的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
(一)可以约定的义务人不同
1.约定保密义务的义务人为由于职务或工作原因而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劳动者,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只应当要求涉密岗位的劳动者承担保密义务
2.约定竞业限制义务的义务人诶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应当以负有保密义务为前提,而负有保密义务应当以知悉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并且有合同约定为前提。
(二)支付费用不同
1.对于承担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如在职期间的保密津贴;
2.对于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但有如下限制:第
一,只能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支付;第
二,应当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支付;
(三)侧重点不同
1.保密协议侧重于要求劳动者不得泄露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2.竞业限制侧重于要求劳动者不得到竞争单位任职或自营竞争业务;
(四)法律责任不同
1.劳动者违反约定保密义务的违约责任仅为赔偿损失;
2.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责任则有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五)期限不同
现行劳动合同法第23条并没有对保密义务的期限进行限制;
现行劳动合同法第24条对竞业限制的期限进行了限制,竞业限制期限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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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协议的竞业限制范围如何确定?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禁止的范围、地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我国,法定竞业禁止的业务是劳动者不得自营与所任职企业相同或类似的营业。同理,作为约定竞业禁止,其限制范围也不能任意地扩大,一般应限制在该用人单位业务影响的区域或行业,不能超出合理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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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竞业禁止协议如何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竞业禁止协议书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乙方(员工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任职期间已经或有可能将要接触、知悉甲方商业秘密且离职后应承担竞业禁止的义务,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共同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中高层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技术业务骨干、营销管理人员、营销业务骨干和有可能知悉甲方商业秘密的关键岗位的人员签订本协议;
2.甲方有权对商业秘密及竞业范围进行解释;
3.甲方在乙方遵守本合同的前提下,在乙方竞业禁止期间,即与乙方劳动关系解除或中止后_____年内,每月向乙方按其离职前一年从甲方获得的平均月工资的____%的标准支付补偿金;
4.如乙方未按时领取补偿金,由甲方人力资源部代领并保管。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应当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或与甲方解除或中止劳动关系两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2.1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或类似的营业;
2.2受聘于(包括正式聘用或以其它方式提供劳务、技术指导、咨询等服务)与甲方同类或类似行业的企业;
2.3直接或间接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企业内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或关键岗位的职工离开企业;
2.4直接、间接影响或试图影响企业的客户关系,包括原材料、零部件产品的供应客户和企业产品的销售客户,使其向离职职工或者
第三方转移。
2.5其他影响甲方权益的行为。
3.乙方为证明在竞业禁止期限内已履行了竞业禁止义务,自乙方在劳动关系解除或中止后1个月内,以及在竞业禁止期间的任何时间经甲方要求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自己是否履行了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义务;该证明材料至少需含有下列之一但不限于:
3.1从甲方离职后,与新的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能够证明与新的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据;
3.2新的单位为该乙方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3或当乙方为自由职业或无业状态,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时,可由其所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或其它公证机构出具的关于乙方的从业情况的证明。
4.乙方自与甲方解除或中止劳动关系后于每月20日凭本协议
第二条第3款的证明材料到甲方领取当月补偿金。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的,甲方除如数向乙方支付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外,还应当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元。
2.乙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除退还取得的补偿金外,还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甲方所有。
3.如乙方不能按本协议要求提交约定证明材料,则应该视为乙方未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按本竞业禁止协议参考上述条款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可以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提讼。
第五条 双方声明
本竞业禁止协议完全出于甲乙双方的真实意图,乙方没有受到甲方的任何暗示、强迫。甲乙双方完全自愿。
第六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的附件《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 方(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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