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发生后,企业未予申报处理该如何应对?
倘若在职员工因职业活动导致身体受损,然而该企业未能按规定进行报销处理,其实员工依然可以考虑采用下列四个途径:
首先,若伤员已按程序申请并向社会保障机构提交了相关证明文件,而企业仍然拒绝上报,那么劳动者完全有权转至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企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遗憾的是,如果企业与受伤员工就调停方案达成了共识,但最终企业违背承诺拒不履行支付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受伤员工也可以诉诸法院,通过申请支付令来维护自身权益;再者,如果双方在争议问题上分歧较大,始终无法达成妥协,那么伤员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最后,如果伤员对仲裁结果表示不满,他/她仍有权利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进一步争取合法权益。
《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工伤公司不负责怎么办
当遭遇工伤且公司无法承担相应责任时,作为其员工的您,有权利自行展开工伤索赔流程。
具体而言:
首先,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确诊、评定职业病之日起的一年之内,您便可以径直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保障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其次,假如在经过治疗后,您的伤势逐渐趋于稳定,并且还可能存在残疾及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您就需要向设立在市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
最后,您将手持自己所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以及工伤认定决定书。
除此之外,您还有其他几种方式来维护您的权益,如与公司高层进行友好协商;
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提交调解申请书;
若对仲裁裁决结果仍有异议,您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工伤公司不配合怎么认定
在您在寻求工伤认定的过程中,若企业并未积极予以合作与协助,您可自主决定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这一过程中,您需要准备齐全相关文件资料,包括能够明确显示劳动关系以及工伤事故真实性的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书以及证人证言等关键性证据。当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收到您的申请之后,他们将会对相关事项展开深入的调查核实工作。如果企业对此提出异议,认为并不存在劳动关系,那么您可能需要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程序来首先确立劳动关系。值得注意的是,工伤认定的时效通常是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开始计算,有效期为一年。因此,在这段时间内,您应当尽可能地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倘若遇到任何困难,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者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在职员工因工作受伤但企业未报销时,可采取以下途径: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要求企业赔偿;若企业与员工达成调停方案后违约,员工可申请支付令;双方分歧大时,员工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员工可向上级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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