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工人猝死的责任划分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10-18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8人
专家导读 在农村地区进行房屋建筑时出现安全事故,对于责任的承担方式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关于雇佣工人受到伤害这一情况,身为雇主必须对全部损失负有完全的法律责任;其次,如果是无偿提供帮助的工人在此过程中受伤,那么作为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后,若包工头具备相关资质并进行施工,而其所雇佣的工人遭受了伤害,通常情况下,包工头需要对此负责。
农村自建房工人猝死的责任划分有哪些

一、农村自建房工人猝死的责任划分有哪些

关于农村自建房工人突然死亡责任的划分有哪些规定

在农村地区进行房屋建造过程中,若不幸发生安全事故,其责任承担方式通常如下所述:

首先,若是由雇佣工人遭受伤害,那么雇主将承担全部责任;

其次,如果是无偿帮工者受伤,则房主要对其表示负责;

最后,若包工头具备相关资质进行工程施工,而他的工人因此受伤,这通常情况下应该由包工头负责。

然而,若房主也就是订作物人在这其中有所过失,那便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农村自建房没有房产证拆除能够补偿吗

各位请注意,如果您拥有所有必要的证件和手续,但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那么您无需过分担忧,因为您所拥有的这栋房屋属于合法的私有建筑。

根据相关法律条款,您应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及其他相应待遇。

关于房屋产权证,我们并不会要求您进行补办,只是在发放安置费的过程中,会将您在办理产权证过程中所支付的费用予以扣除。

然而,如果您的证件或手续不全,或者您的房子属于违章建筑,则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

(一)若房屋的所有权人已经缴纳了城市土地管理与规划部门的罚款,并且已补办了相关手续,只是由于该房屋位于拆迁范围内,暂时无法办理产权证,那么违章建筑将会转为合法建筑。

(二)但如果您选择放弃接受处罚并且未补办手续,那么尽管您的房屋并未严重违反城市规划,仍需承认它并非合法建筑。

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承担未按法律程序办事的不良后果,只能获得建筑材料剩余价值的补偿,而非恢复原有建筑物的实际价值。

同时,请注意,如房屋的所有权人或房屋所有权存在确认纠纷,以上政策可能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三、农村自建房无证怎么买安全

关于农村自建房在没有证书的情况下进行销售所带来的潜在法律风险问题,我方认为需要引起足够重视。这种交易行为的安全性难以得到百分之百的保证,因为农村自建房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权通常属于集体组织,而这些土地的转让都被严格的规定所约束着。所以,如果您决定在未经核实是否具有合格证书的情况下购买这样的房子,我们强烈建议您先确定卖家是否是该处房屋所归属的村庄集体组织的正式成员,因为只有在此基础上签署的合同才合法有效。此外,请您务必要仔细检查该房屋的建设是否已经取得了合法的批准,并确认其施工过程中是否遵守了相关的规划要求。为了确保您的权益不受侵害,我们建议您最好不要选择购买未获得相应证书的农村自建房。当然,如果您依然希望参与到这种类型的交易中来,那么我们强烈推荐您与卖家签订详细且严密的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及其应对措施,同时还需要该房屋所属的村庄集体组织书面同意并且进行备案。然而,尽管采取了上述一系列的预防措施,也无法完全消除所涉及到的风险隐患。综上所述,我们真诚地提醒您,这类交易活动的风险性较高,因此在做出决策之前,请您务必谨慎思考,权衡利弊得失。

在农村建房时发生安全事故,责任承担方式如下:雇佣工人受伤,雇主全责;无偿帮工受伤,房主负责;包工头有资质施工,其工人受伤由包工头负责。但房主作为订作物人有过失时,需承担相应责任。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9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9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农村自建房工人猝死的责任划分有哪些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6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5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1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2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8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4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0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3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7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7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7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5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2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0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5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建筑工人在工地因病猝死死亡赔偿有什么
建筑工人在工地因病猝死也属于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家属可以拿到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照当地职工年收入的二十倍执行。另外,丧葬费是六个月工资,家属还可以拿到抚恤金。建筑工人死亡,工地方面要安排对其做工伤认定及死亡鉴定。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农村建设规划与农村土地证不一致能不能建房子
[律师回复] 他五证齐全买主就可以办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规划局发的,它附件是那块地的规划怎么建设,比如这块地即将要建设的房子高层在放在哪里,篮球场或者社区其他建筑物安排在哪里,安排多大面积,都是由这个证决定的,等同于规划每个楼盘的设计;如果你去查这个证的附件资料,就可以看到这个楼盘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之类的指标,如果开发商修改规划再加层就是增加容积率也就是修改这个证; 2、《国有土地使用证》从这个证你可以看到这块地的权属谁的,这个楼盘的使用年限(除非是划拨的),以及是否是商住(有些其实是酒店公寓把商业当商住卖,年限少了三十年的)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从这个证的相关资料你可以看到开发商报建时整个楼盘的详细平面图之类的,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相似的作用,只是上面那个是对地的粗略规划,下面这个是动工之前对整个楼盘很详细的布局设计的审批;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这个证是通常建设局发的,从这个证你可以查到这个楼盘建设的楼等主体结构是否审批合格,用料及钢筋用量等等,是从建筑物的安全性层面来审核是否可以动工的;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个证的取得要符合下列条件: 1.项目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建设工程开工证; 5、已投入的工程建设资金达到总投资的25%以上;6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确定。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69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建筑工人在工地因病猝死死亡赔偿有什么?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建筑工人在工地因病猝死死亡赔偿有什么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工伤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9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在工作中60岁农民工猝死算不算工伤?
在工作中60岁农民工猝死是否算工伤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只要在工作的场所内,工作的时间而生病死亡的,那么只要在四十八小时之内抢救无效的,那么是可以视同为工伤的。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农村危房建设的施工计划报告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 甲方: 镇(乡)人民政府 为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解决和改善我区农村贫困群众的住房部安全问题,甲乙双方根据《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实施方案》的精神,特制订如下协议: 一、按相关文件的救助标准,乙方将甲方正式列入201年度危房改造任务。 二、乙方位于 乡(镇) 村(居) 屯房屋经鉴定属 级危房,甲方支持乙方开展危房改造工作,乙方将在 乡(镇) 村(居) 屯,计划(新建、修缮)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屋(土木、砖木、砖混) 间,甲方拨付乙方重建资金 元(大写 元),作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其余资金由乙方自行解决。补助资金乙方必须用于危房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三、如乙方在改造过程中,如资金不足而停工、个人原因导致工程延误或甲方发现申报资料与实际不符,甲方不但不予理睬而且有权不予以拨付或停拨改造救助资金。 四、乙方在改造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建房质量安全规范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五、乙方必须在12月底前全面完工,延期甲方将有权不予以拨付或停拨改造救助资金。 六、其它事项无异议。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各一份,村委留一份。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69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农村不按新规划建房,违建该找哪个部门
[律师回复]
一、如果小区楼业主违章搭建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害方可以要求其拆除违章搭建,并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中规定,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讼,业主完全有权利请求违章搭建、改建的业主拆迁其违章搭建物。
二、物业公司基于业主委会授权,也可以要求业主拆除违章搭建。
物业公司的职责本身是基于物业服务协议和业主委员会的授权,行使物业管理权,如果业主拒绝拆除违章搭建,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提起民事诉讼。
三、认为自己权益受到侵害却不愿提起民事诉讼的小业主,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自主救济。
1、向行政部门反映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恢复原状;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因此,业主对于违章搭建、改建等行为可以依法向行政部门反映,由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2、向业主委员会反映
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劝阻、制止,必要时由业主委员会出面提起民事诉讼。
农村建房死亡赔偿标准?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标准如下: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上面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一、死亡赔偿金
通常情况下死亡赔偿金需要分辨交通事故中的死者属于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城镇居民便依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总共计算二十年时间农村居民便依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总共计算二十年时间。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
2、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18周岁60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
3、被扶养人为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60周岁75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
4、被扶养人为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75周岁以上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
三、精神抚慰金
精神抚慰金的计算方式需要根据各省高院具体规定形予以主张,但最终确定数额都不会特别高。
丧葬费的计算方式是依据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然后总共计算六个月时间。
五、其他合理费用
当死者家属主张为办理相关丧葬事宜而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时,应当提供相关费用的凭证,且应当限制在相关合理范围内。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建设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因此,宅基地并不属于农用地,而属于建设用地。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9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农村建房需要哪些手续,农村建房注意事项
1、户主申请(说明申请事由,用地面积和类型,家庭状况)村、社签字2、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3、规划内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注意事项:1、审批面积(具体按当地的政策确定 2、什么情况下不批准1、地界不清的不批2、土地有争议的不批。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在建筑工地猝死,应该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农民工因工死亡的,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69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工人在建筑工地猝死,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农民工因工死亡的,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农村房屋不按新规划建设算不算违法乱建?
[律师回复]
一、如果小区楼业主违章搭建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害方可以要求其拆除违章搭建,并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中规定,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讼,业主完全有权利请求违章搭建、改建的业主拆迁其违章搭建物。
二、物业公司基于业主委会授权,也可以要求业主拆除违章搭建。
物业公司的职责本身是基于物业服务协议和业主委员会的授权,行使物业管理权,如果业主拒绝拆除违章搭建,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提起民事诉讼。
三、认为自己权益受到侵害却不愿提起民事诉讼的小业主,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自主救济。
1、向行政部门反映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恢复原状;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因此,业主对于违章搭建、改建等行为可以依法向行政部门反映,由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2、向业主委员会反映
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劝阻、制止,必要时由业主委员会出面提起民事诉讼。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纠纷 > 农村自建房工人猝死的责任划分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