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方先动手属于对方的责任吗
主动攻击方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
在涉及到斗殴的责任分配问题时,其主要可以被划分成两个层次:
首先,若对方先行发难,且行为中含有明显的攻击意图,那么倘若另一方在应对过程中也表现出了恶意攻击他人的意图,这种情况便构成了双方的互相斗殴,双方都应为此负责;
其次,若对方先行挑起冲突,且行为中体现出了蓄意伤害他人的恶意意图,而另一方则并无此类动机,仅采取了防御性的措施,那么此时,应该由先行攻击的一方来承担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对方先动手打人如何办
关于在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时,其中一方率先采取激烈的行动,我们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为您做出详细解答。
首先,对于轻微的侵权行为,我们通常会以调解为主,竭力帮助双方解决纷争。
其次,若涉及到人身伤害,无论是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一旦出现轻伤及以上等级,我们都将依据相关法律予以行政处罚。
最后,倘若某一方或双方导致了他人达到轻伤以上程度,那么该方将被视为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旦构成犯罪,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若是实施前述罪行,且被害人伤势严重,则处以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若以极为冷酷或残忍的方式致人重伤并导致严重伤残,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判决。
当然,上述规定仅供参考。
若遇特定情况,仍需依循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三、对方先动手打人怎么处理
通常情况下,他人首先发起攻击性行为无疑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此类暴力行为的一方有可能遭受行政拘留以及罚款等严厉的法律制裁。若其所引发的伤害程度达到轻伤及以上级别,那么就有可能触犯刑法,构成刑事犯罪。在这样的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立即拨打当地公安机关的报警电话,请求警方介入并进行妥善处理;同时,务必尽快前往医院接受治疗,并妥善保存所有相关的医疗记录作为证据;此外,积极寻找目击证人,以期为自身的权益主张提供有力的支持和证明。倘若您希望进一步追究对方的民事赔偿责任,您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方承担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用在内的各项经济损失。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针对具体事例的处理方式将因案情的复杂程度而有所差异。
在斗殴事件中,责任分配应基于行为意图。若双方均表现恶意攻击意图,则双方均应承担责任。若一方恶意攻击,另一方仅为防御,则应由攻击方负全责。因此,主动攻击方通常应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