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与抢劫罪可否形成转化关系?
侵占行为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并无法直接转化为抢劫罪。究其原因,乃是由于我国奉行罪刑法定之基本原则,依据现行刑法典的明确规定,仅有盗窃、诈骗及抢夺等特定犯罪行为才有可能转化成为抢劫罪。关于转化抢劫罪的确立,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标准:
首先,行为人必需实际实施了盗窃、诈骗或抢夺等犯罪行为,此乃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首要前提条件;
其次,行为人须在现场采用暴力手段或以暴力相威胁,这是转化型抢劫罪得以成立的客观要件;
最后,行为人在现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主要目的在于掩盖赃物、抵抗逮捕或销毁证据。对于那些在实施盗窃、诈骗或抢夺罪后,出于掩盖赃物、抵抗逮捕或销毁证据等动机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罪犯,可将其行为视为转化为抢劫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
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取保候审能否可以离开
在取保候审期间内,若经执行机构批准,则被取保候审者得以离开居住地所在的市或县。
然而,倘若被取保候审者需要离开其所居住的市、县,应向负责任命执行该任务的公安部门提出详尽且完整的书面申请表。
倘若情况紧急,无法提交书面申请,也可先行通过电话、短信等途径提出申请,并且需于最短时间内完成书面申请程序以补足手续。《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侵占罪可以申请再审吗
在刑法罪名之一的侵占罪事例中,若满足特定法律规定的条件,当事人是有权依照法定程序申请再审的。此项权利通常适用于原由判决或裁定所认定的事实基础存在重大矛盾或问题、适用法律条款出现严重失误、审判程序违反相关法规等法定情形。此外,若出现新的关键性证据,其充足程度足以支持完全推翻原有的判决和裁定,或是发现在事例的审理过程中有审判员涉嫌贪污受贿、徇私舞弊以及枉顾法纪等不当行为,均可成为启动再审程序的正当理由。然而,申请此类再审应于针对原判决、裁定的生效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应之后的六个月之内进行提交;但是,若出现如发现新的关键性证据在内的个别特殊情况,则自当事人已知晓或应当知悉之日起计算,在六个月内提出也将被视为有效。须注意的是,越过上级人民法院而直接向作出原生效裁判的下级法院提出再审的请求,将不具备合法性和有效性。
侵占罪与抢劫罪不能相互转化。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只有盗窃、诈骗、抢夺等特定犯罪才能转化为抢劫罪。转化抢劫罪需满足:实施了前述犯罪,现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且目的是掩盖赃物、抵抗逮捕或销毁证据。侵占行为不符合这些条件,因此不能转化为抢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