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贿罪立案最低标准是什么
受贿罪立案的法定最低标准是什么
本条法律法规所定义之受贿罪,主要针对国家公务人员利用其职务便利,向他人强行索要或非法收取财物,并以提供某种特定服务或帮助他人实现利益为交换条件的情况。若涉案金额达到一定规模且情节较为恶劣者,其应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附加相应罚金刑。若涉及款项更为庞大或情节严重者,则可能面临更长期的监禁和高额罚金甚至财产没收。
此外,当此类公务人员在经济交往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私自收取各类名目的回扣、手续费并据为己有的情况,也会以受贿罪论处。
根据司法解释,受贿罪的涉案金额在3万元至20万元之间的,视为“数额较大”;而在2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则被认定为“数额巨大”;超过300万元的,则被视为“数额特别巨大”。因此,只要涉案金额达到3万元,即可启动刑事诉讼程序进行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
受贿罪的处罚规定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二、受贿罪立案条件是怎样的?
针对受贿罪是否应当立案,具体的说来,需要满足以下两个基本条件:
首先,个人受贿金额需要达到人民币伍仟元及其以上标准;
其次,对于个人受贿金额未到伍仟元的情况下,只要存在下面列举的任何一种情况,也应依照规定立案处理:
当事人的受贿行为直接或间接致使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严重损害;
当事人故意对相关机构、组织或个体进行施压,给他们带来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实施了强制性地索要动产或不动产的行为。
而在对受贿罪进行惩治方面,法律也做出了清晰详细的规定:
对于涉及金额数量较大或具有其他较重犯罪情节者,通常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附加罚金的处罚手段;
若收到贿赂金额巨大或具有其他严重犯罪情节,则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处以罚金刑罚;
然而,当收到贿赂的金额极其巨大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犯罪情节时,根据刑法,相关责任人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且可能被课以相应的罚金或没收其全部财产作为额外惩罚。《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
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三、受贿罪立案标准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受贿罪的涉及范畴,主要涵盖如下多发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个人受贿金额在人民币三万元以上;第二种则是受贿的款项在人民币一万元以上且未达到三万元的范畴之内,但却存在频繁向他人索要贿赂、透过不正当渠道谋取公共财产权益、国家财产利益或人民群众福利、以及为了赢得他人职位升迁或调配等人事事项做出了贡献等多种复合情况。而受贿罪这个概念,就是指那些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职守地位所带来的优势和便利,去向他人索要财物,或者是非法接受他人赠予的财物,并为他人谋求相关利益的违法行为。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常指的是某人充分运用其工作职责范围以内的权力进行操作,具体而言,即是利用他自己在职位上主管、监督、管理或承办某种公共事务的权力及其所产生的种种便利条件。至于在司法实践领域里,对受贿罪的确立认定过程中,需要全面考量的是受贿的数额、手段、情节及相应影响到的结果等多方面元素。
受贿罪立案的法定最低标准是涉案金额达到3万元。这针对国家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财物或索要财物的行为。若情节恶劣,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金。金额在20-300万元为“数额巨大”,超过30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