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到日期了怎么办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如何处理?
首先是取消原有的取保候审措施;
其次则是对强制性措施进行必要的调整。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被监督人未曾出现任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那么相应的取保候审措施将会自动终止,与此同时,我们会将所有交纳的保证金一并归还给被监督人。在取保候审期限临近结束之时,由检察院预先作出是否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且将这一决定通知到公安机关,以便他们能够按照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的押金要多长时间才能退
取保候审保证金在取保候审结束时才予退还,然而这是建立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的。
若他们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禁止性规定,那么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而无法得到退还。
所谓“取保候审”,即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保证书,承诺其在被允许的范围内不逃离或干预侦查工作,且能够随时接受传唤的一种强制措施。
这种措施通常适用于罪行相对轻微,无需拘留或逮捕,但需对其行动自由进行一定程度限制的犯罪嫌疑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可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的执行权归属于公安机关。
决定机关在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所需的因素、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及情节、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后,应确定保证金的具体金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必须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专设账户中。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须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区;
(2)如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接到传讯通知时,应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要求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多项规定:
(1)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2)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面或通信;
(3)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由执行机关保管。
对于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拘留。
总而言之,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曾违反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待取保候审结束之时,便可凭借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书前往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后还会不会开庭
保释是在刑事审判过程中适用的一项强制性制约行为,但它并非意味着本案已经到了终结阶段。在此期间,执法部门仍然需要继续对该案展开深入调查、提出起诉及公开宣判等工作。如果事例的相关事实清晰明确且证据完整充分,能够达到提出诉讼的标准,检察官们将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提交公诉请求,法院也将依照法定程序对该案展开审理,最终做出公正裁决。然而,如果在保释期间,被告人未能遵守有关保释规定,或有新的犯罪证据被发现,执法部门有权取消保释,采取更为严格的强制行动,如重新逮捕被告人。因此,保释之后事例依然需要进行开庭审理,而最终的结果则取决于事例的发展进程以及执法部门的决策。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处理方式包括取消原有措施和调整强制性措施。被监督人未违规,则取保候审自动终止,保证金退还。检察院需预先决定是否解除或变更措施,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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