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自首判几个月

最新修订 | 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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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故意伤害罪自首后可能面临的刑罚期限根据我国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对于故意伤害罪自首行为,应当依据犯罪情节轻重予以适当的从轻或减轻处罚。具体来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明确指出,被告人在犯罪后能够主动投案并据实交代自身所犯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者,依法可给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轻微者甚至有可能被免予处罚。
故意伤害罪自首判几个月

一、故意伤害罪自首判几个月

故意伤害罪自首后的量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为人犯罪后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并且能如实地交代自己所犯下的罪行,这被称为“自首”。对于有自首情节的罪犯,法院可以酌情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裁决。

其中,如果其犯罪行为相对较轻,甚至可能会得到法庭的赦免。

其次,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事责任。若行为人在实施上述罪行时,导致受害者重伤,则需承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律后果;而若是导致受害者死亡或者使用极其残忍的手段致使受害者重伤并留下严重残疾,那么行为人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严厉惩罚。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交通肇事罪规定有哪些

《刑法》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故意伤害罪二级重伤怎么办

故意伤害他人且导致受害者构成二级重伤,无疑是一种极为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

在此类情形下,犯罪嫌疑人应当全力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以期尽早查明真相并接受法律制裁

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嫌疑人完全可以考虑委托专业律师为自己提供辩护服务。

律师将根据事例的具体事实与情况,例如犯罪动机、是否存在自首或者立功表现,以及受害者是否存在过失等因素,为嫌疑人争取到最有利的审判结果。

倘若能够积极地向受害者进行赔偿,获得受害者的谅解,那么这也将会成为量刑时的一个重要的从轻情节得到考虑。

此外,在法院对被告人进行定罪量刑的时候,他们会严格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全案的证据和情节,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总而言之,对于此类情况,我们应该保持积极的态度,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故意伤害罪自首后,法院会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自首情节可能影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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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具体情况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经鉴定为轻伤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有自首情形的,可以比照上述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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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跟我说他在学校跟人打架,现在那人在还医院呢?所以就想问一下故意伤害罪首次自首会怎么样?
[律师回复]
1、《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刑法》第二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故意伤害自首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自首】浅议故意伤害案例中自首的认定 被告人石某与受害人涂某因收取市场管理费发生冲突,石某遭到涂某等人的暴力殴打后,出于泄愤,将涂某用刀捅伤。后涂某自行离去到医院治疗。石某事后马上打电话报了警,报警称:市场的管理人员打人。报警后,石某留在现场等候警察过来处理。石某电话报案中并没有直接陈述其捅人的事实,只是陈述了自己被打的事实。但在警察出警处理的过程中却向出警的警察叙述了其捅人的事实。 警察到达现场后了解了基本情况,但并没有马上处理石某,在涂某一方报警后,才对石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所以侦查机关、、都不认为石某构成自首。 像这种一般的自首行为主要有两个基本特征: 1、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投案;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石某在跟市场管理人员发生纠纷后,其马上报案,虽然没有陈述其捅人的事实,但是其并没有逃离现场,一直在现场等候警察处理,并且在警察来了以后,马上陈述了其捅人的事实。其符合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陈述自己罪行的特征,因此,其行为构成自首。 自首的认定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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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判几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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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的认定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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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自首,自首的处理方法是什么,怎么处置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自首】浅议故意伤害案例中自首的认定 被告人石某与受害人涂某因收取市场管理费发生冲突,石某遭到涂某等人的暴力殴打后,出于泄愤,将涂某用刀捅伤。后涂某自行离去到医院治疗。石某事后马上打电话报了警,报警称:市场的管理人员打人。报警后,石某留在现场等候警察过来处理。石某电话报案中并没有直接陈述其捅人的事实,只是陈述了自己被打的事实。但在警察出警处理的过程中却向出警的警察叙述了其捅人的事实。 警察到达现场后了解了基本情况,但并没有马上处理石某,在涂某一方报警后,才对石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所以侦查机关、、都不认为石某构成自首。 像这种一般的自首行为主要有两个基本特征: 1、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投案;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石某在跟市场管理人员发生纠纷后,其马上报案,虽然没有陈述其捅人的事实,但是其并没有逃离现场,一直在现场等候警察处理,并且在警察来了以后,马上陈述了其捅人的事实。其符合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陈述自己罪行的特征,因此,其行为构成自首。 自首的认定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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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死自首判几年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该条第二款同时规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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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故意伤害自首要该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自首】浅议故意伤害案例中自首的认定
被告人石某与受害人涂某因收取市场管理费发生冲突,石某遭到涂某等人的暴力殴打后,出于泄愤,将涂某用刀捅伤。后涂某自行离去到医院治疗。石某事后马上打电话报了警,报警称:市场的管理人员打人。报警后,石某留在现场等候警察过来处理。石某电话报案中并没有直接陈述其捅人的事实,只是陈述了自己被打的事实。但在警察出警处理的过程中却向出警的警察叙述了其捅人的事实。
警察到达现场后了解了基本情况,但并没有马上处理石某,在涂某一方报警后,才对石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所以侦查机关、、都不认为石某构成自首。
像这种一般的自首行为主要有两个基本特征:
1、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投案;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石某在跟市场管理人员发生纠纷后,其马上报案,虽然没有陈述其捅人的事实,但是其并没有逃离现场,一直在现场等候警察处理,并且在警察来了以后,马上陈述了其捅人的事实。其符合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陈述自己罪行的特征,因此,其行为构成自首。
自首的认定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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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自首要能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故意伤害自首要能怎么认定问题解答如下, 【自首】浅议故意伤害案例中自首的认定
被告人石某与受害人涂某因收取市场管理费发生冲突,石某遭到涂某等人的暴力殴打后,出于泄愤,将涂某用刀捅伤。后涂某自行离去到医院治疗。石某事后马上打电话报了警,报警称:市场的管理人员打人。报警后,石某留在现场等候警察过来处理。石某电话报案中并没有直接陈述其捅人的事实,只是陈述了自己被打的事实。但在警察出警处理的过程中却向出警的警察叙述了其捅人的事实。
警察到达现场后了解了基本情况,但并没有马上处理石某,在涂某一方报警后,才对石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所以侦查机关、、都不认为石某构成自首。
像这种一般的自首行为主要有两个基本特征:
1、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投案;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石某在跟市场管理人员发生纠纷后,其马上报案,虽然没有陈述其捅人的事实,但是其并没有逃离现场,一直在现场等候警察处理,并且在警察来了以后,马上陈述了其捅人的事实。其符合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陈述自己罪行的特征,因此,其行为构成自首。
自首的认定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故意伤害自首后的判多少年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故意伤害自首后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
相关解答:
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
故意伤害罪自首后的量刑标准:
我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只要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如果案发前因为被害人有明显过错,被告人一怒之下失手将被害人致伤,情节明显较轻,且案发后被告人又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一般应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犯罪行为所引起的附带民事赔偿,是属于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应具有惩罚性。
刑法第36条作了明确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分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才能予以免予刑事处罚。
刑法第37条规定:“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械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
(一)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零首付买车违约有什么危害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所谓“零首付” 楼盘广告宣称零首付免利息,事实上广告所称的。零首付,是指由开发商免利息、免手续费,借钱给购房者交首付,借款周期在两到三年左右。当然这是有条件的,购房人要提供资信证明,并按比例交一定的保证金。这并不是真正的零首付,而是通过金融机构或者开发商对首付进行垫付或者缓交首付。 其实这暗藏风险,交保证金类似交部分首付,相对于全额首付来说,给购房者减轻了很多压力,可是一旦碰到房地产市场降价,开发商被迫采取促销办法,回收现金流,开发商先前为其垫付的首付款,有的是要偿还利息,有的则是通过暗地提高房价拿回收益,由此购房者还贷压力骤增。银行方面表示,购房者首付得是自己的钱,开发商帮助购房者垫付首付,然后再从银行贷出70%放款的行为,属于违规套现,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 陷阱一:分期付款 零首付对于购房者来说诱惑力十足,但却要谨慎考虑。多数楼盘事实上都是暂时用少量定金预定房子,然后再几个月内或一年内还清,购房者的负担并没有减轻,只是得到了缓冲时间。此优惠政策对于资金雄厚但临时周转不开的购房者较为适合。 陷阱二:利息抬高成本 开发商为购房者垫首付,购房者在一段时间内还清垫付款,同时还需要支付利息。“零首付”、“低首付”、“优惠利率”,可以发现更多时候只是开发商的营销方式,跨进了购房门槛后,购房款依旧需要购房者来埋单且分文不差。因此,对于购房者而言,用自己多年积蓄置业,还需要冷静和理性眼光来看待,待到计算清楚后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置业选择。 陷阱三:违约风险 对于没有足够资金的购房者来说,一旦违约,其后果很可能是连锁反应。房屋不但有可能被银行拍卖处理,而且还会影响到个人信用,更关键的是银行也会因此产生金融风险。零首付购房,只能在购房者和售房者之间产生;零首付让银行失去对风险客户的辨识能力,极有可能引发金融风险,银行业不支持也不允许。 一方面,垫首付对开发商的资金提出很高要求,如果购房者不能按约定时间支付资金,一旦楼市出现持续降价,购房者或将违约,开发商的资金链或将面临断裂风险。另一方面,如果在约定时间内,购房人补不齐首付款,办不了贷款,也可能会导致违约白白损失数万元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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