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算前科劣迹人员吗

最新修订 | 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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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需明确指出,前科并不属于此类范畴。2.关于“前科”的概念,它通常指代的是个人在上一次罪行中所涉及到的犯罪事实以及当时所受到了何种刑事惩罚。在法律层面上,我们将其称之为“有前科者”,即那些曾经因为各种原因而遭受过刑事惩罚的人群。当这样的个人再次犯下新的罪行时,如果他们满足了累犯的相关条件,那么便会被认定为累犯,并因此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制裁。
刑事拘留算前科劣迹人员吗

一、刑事拘留算前科劣迹人员吗

刑事拘留与前科违法行为者的关联

1、不能算作前科。

2、前科乃是对先前所犯罪行及其对应之刑事惩罚的概括描述,通常应用于那些曾经有过犯罪记录,也就是因为过去的原因而遭受过刑事制裁的人群。对于这些有前科的人来说,如果他们在再次犯罪时满足了累犯的相关规定,那么他们将构成累犯,并会因此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

此外,有特定类型前科的人可能无法担任某些职务,例如,被剥夺过政治权利的人便无法担任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中的助理审判员以及更高职位。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某人曾有过违法行为且接受过行政处罚,但这并不等同于其具有前科。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算案底

这需要视具体情形而定。

首先,假设某人遭受刑事拘留之后,若经法庭最后判定其确实有罪,该人便会记录在案。

然而,反之则不然,即若其在刑事拘留期间得以无罪开释,那么此人的记录将会保持空白。

刑事拘留乃是一种强制性的法律程序,主要针对涉嫌触犯法律法规犯罪嫌疑人和通常需要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以方便进行深入调查的案件。

刑事拘留的期限通常为三日,但如涉及团伙犯罪或跨区域作案等案件,拘留时间可能会延长到30日。

在此期间,公安机关将进行全面翔实的侦缉工作,并在认为掌握了充分确凿的犯罪证据时,将案件提交给检察院进行批准逮捕的审议。

最后,法院将根据这些证据进行审理判决,确定被告人是否真正有罪。

因为只有法院拥有独立的审判权,在没有经过法院依法做出有罪判决前,任何嫌疑人都是无罪的。

经过仔细审阅案件资料,如果发现证据不足或明显轻微情节构成刑事处罚的可能性较低的话,公安机关有权立即解除对嫌疑人的刑事拘留,也就是说将其释放。

因此,总的来说,若某人在经历刑事拘留之后,法庭最终判定其确实有罪,那么他(她)的个人记录中将出现相关案底。

相反,若其在刑事拘留期间能够得到无罪释放,那么他(她)的记录将保持无痕。《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三、刑事拘留算不算有犯罪记录

刑拘并不等同于犯罪记录。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它仅仅是整个法律程序中的一个环节,并不能被视作最后的刑事制裁决定。在实际司法运作过程中,如若被刑事拘留者最终经由法院判定为有罪,那么这种情况便意味着其个人档案将被记入犯罪记录之中。然而,倘若经过深入的调查取证以及审查起诉等多个环节后,被认定为不构成犯罪或被宣布无罪,那么此人便无需承担任何犯罪责任,也不会留下任何犯罪记录。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由于每起案件的独特性及其所涉及的复杂因素,具体情况可能会因为案件的特殊性质及司法机关的判断标准而产生差异。

刑事拘留本身不构成前科。前科是指曾犯罪并受过刑事处罚的记录。仅因违法行为受行政处罚,不属前科范畴。前科者若再犯罪并符合累犯条件,将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特定前科者还可能被限制担任某些职务。因此,刑事拘留与前科违法行为者无直接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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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有没有前科的?我有前科,请问我能拘留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37天。拘留到期后决定是否应逮捕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 如果超过了拘留期限可以去要求赔偿或者释放被拘留人。 第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有劣迹的人,会判缓刑?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只要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就可以判缓刑,但是如果前科已经构成累犯,不得适用缓刑。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至于罪行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于管制刑的特点即对犯罪人不予关押,仅限制其一定自由所决定,故无适用缓刑之必要。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在这两个因素中,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已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应当综合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两个方面加以综合评判。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属于未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较小,应当根据犯罪人的罪后各种表现,并适当考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作出评判。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有劣迹的人能判缓刑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只要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就可以判缓刑,但是如果前科已经构成累犯,不得适用缓刑。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至于罪行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于管制刑的特点即对犯罪人不予关押,仅限制其一定自由所决定,故无适用缓刑之必要。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在这两个因素中,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已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应当综合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两个方面加以综合评判。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属于未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较小,应当根据犯罪人的罪后各种表现,并适当考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作出评判。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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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被刑事拘留算前科吗
不算,刑事拘留不是犯罪记录。前科是指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刑事拘留不是刑事处罚,所以不是犯罪记录。刑事处罚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前五种是主刑,后三种是附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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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你好我在拘留所拘留五天算是有前科的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37天。拘留到期后决定是否应逮捕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
如果超过了拘留期限可以去要求赔偿或者释放被拘留人。
第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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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被刑事拘留算前科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以前被刑事拘留算前科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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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你好我是拘留所的人,我在拘留所里有前科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37天。拘留到期后决定是否应逮捕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 如果超过了拘留期限可以去要求赔偿或者释放被拘留人。 第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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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为和人产生矛盾,把别人打成重伤,然后被拘留了,现在被放出来了,我想咨询一下行政拘留是否属于前科呢。
[律师回复]
首先,有违法行为并受过行政处罚的,不能视为有前科。
  构成前科的要满足以下条件:
  
1、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
  
2、被刑满释放后又犯新罪。
  而被行政拘留只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不属于以上的刑事处罚,所以通常不会留下前科。
  
其次,行政拘留后满足以下条件会被加重处罚:
  
1、当事人年满十六周岁被行政拘留;
  
2、当事人五年内再次因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被行政拘留。
  不过,虽然行政拘留后不会留下前科,但是行政拘留案底在公安机关长期保存,一些机关必要时可以查询。所以,其实多多少少都会对自己产生影响。
  但是,如果要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那么一般不会受到影响。法律明确规定限制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所以具体是被法院依法判处刑事处罚,而不是被行政拘留等被采取行政措施。
  
最后,其实当前前科的适用,很大程度上会限制犯过事的人,不过被行政拘留的人即不用太过考虑这个。但是,如果对被行政拘留不服的,建议可以积极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处理。
上述内容就是关于行政拘留是否属于前科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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