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是书面通知吗
通常情况下,我们会采用书面形式进行通知,然而如果条件允许,我们也会选择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传达相关信息。当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收到关于取保候审申请的文件之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明确的审批回复。对于已经决定批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案件,应该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进行逐级汇报,经过上级领导的审核批准后,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及《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同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交相应的保证人或是缴纳足额的保证金。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后,怎么才能判无罪
所谓“取保候审”,系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刑事司法程序中所处的一种特殊法律状态,旨在确保他们不会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活动。
此项措施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签署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按照相关要求随时出庭参与庭审。
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取保候审仅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种别存在于刑事司法体系之中。
同时,这并不意味着被实施该措施者可以轻易获得无罪判决,其最终的刑事责任认定仍需依赖于案件调查工作的深入展开和证据链条的严密构筑。《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必须本人去吗
当事人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与办理事宜,是否必须亲自前往相关机构进行办理,这一问题并无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人士,或者他们的辩护律师均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实际操作中,近亲或辩护人等代表申请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现象较为普遍。然而,在一些具体的程序步骤上(例如,办理相关手续、提交担保承诺等),可能会要求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被告人亲自参与其中。在此值得关注的是,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关键在于事例的具体情形,以及当事人所面临的社会风险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尽管取保候审并非事例处理的终点,但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仍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及审判过程。
通常书面通知,条件允许则电话或邮件传达。公安、检察院、法院应在七日内回复取保候审申请。批准后,需向上级汇报,下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及《通知书》,并要求嫌疑人提交保证人或足额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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