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二审案件,以开庭审理为主,人民法院决定书面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因此,如果是被告的,法院将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并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刑事诉讼法》
第186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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