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要哪些材料

最新修订 | 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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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对某人进行刑事拘留时所必需递交之法律文件和相关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由公安机关根据其职责权限,依据法律法规,正式提出拘留请求的《呈请拘留报告书》;其次是经过严格审批程序后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最高领导签署的《拘留证》。而针对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必须按照法定程序,首先由相关办案人员提出初步意见,再经部门负责人严格审核,最后由检察长作出最终决定。
刑事拘留要哪些材料

一、刑事拘留要哪些材料

在对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时,所必需的文件材料包括:

根据公安机关的法定权力和职责,在执行拘留程序时,必须首先经过公安机关的承办单位着手填写并编辑《呈请拘留报告书》;

同时,还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相关负责人的严格审批以及签发,以保证拘留证》的合法性与权威性。

另外,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实施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就拘留问题提出专业的意见,再通过部门负责人进行严谨的审核,最后由检察长作出最终决定。在决定拘留的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应将拘留的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具体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刑事拘留要判刑的吗

即使处于刑事拘留状态,也未必一定会面临判刑的命运。

然而,审判得以进行的前提条件是其行为已被归入刑事犯罪范畴,并且未能满足法律所设定的不用判处刑罚的特殊情况。

在此,有必要对以下几类特殊情况予以详细解释:

首先,根据相关法规,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措施后,需在24小时内对当事人进行审讯,倘若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并无足够理由进行拘留,则应立即将其释放;

其次,若检察院未批准对该人实施逮捕,公安机关亦须立即取消之前采取的拘留行动,释放该人员;

最后,如果经过刑事拘留并进行深入调查,经得起推敲的犯罪事实和确凿的证据都已清晰呈现,人民检察院随之批准逮捕,那么此时便可以依法追究涉嫌者的刑事责任了。《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三、刑事拘留要给家属发拘留书吗

在实施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律规定向当事人的近亲属寄发《刑事拘留通知书》。该行为是法定程序所必须具备的环节,其主要目的在于使被拘留者的家属能够知晓其近亲的状况。在通知书中,会详细列出关于拘留时间、拘留地点以及被怀疑涉及到的具体犯罪行为等详细内容。当家属收到此份通知书以后,应当迅速掌握其中包含的所有相关信息,并且可以考虑委任合适的律师来为被拘留者提供相应的法律协助。在此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系一种强制性的执法手段,但并未就等于被拘留者已经被判定有罪。最终的定罪和量刑结果仍需由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决。

刑事拘留嫌疑人需准备《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签发《拘留证》。检察院决定拘留需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检察院将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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