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可以构成寻衅滋事罪吗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部分罪名得以单位作为其犯罪主体。而在这些犯罪之中,寻衅滋事罪(第二百九十三条)便是其中之一例。若相关单位实施了寻衅滋事之行径,对国家社会公共秩序形成了严重侵犯,那么该单位将面临法律的惩处,与此同时,对于负有领导职责或直接参与其中的责任人同样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单位可以构成有价证券诈骗罪吗
公司将构成立案调查的有价证券诈骗罪名。
该犯罪行为的实施者、被称为犯罪主体的人群必须系一般大众群体,即无论是自然人还是单位,只要其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相应法律能力便能够成为该罪的主体。
有价证券诈骗罪的主要形式为采用虚假或伪造手段的国库券或国家授权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根据犯罪数额的大小,情节恶劣程度视情定性为不同程度的法律罪行。《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条
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单位可以构成受贿罪么
刑事法案中的受贿罪也可归责于机构本身。所谓“单位受贿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组织,通过索取或者非法接受他人财物,以实现为他人谋求利益的目的,并且情节严重者。在判定此类犯罪是否成立时,关键在于该机构是否利用其所拥有的权力或地位优势,非法获取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满足情节严重这一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单位受贿罪的认定,需要全面权衡受贿金额、受贿行为对国家及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等多方面因素。一旦某机构被判定犯有受贿罪,将面临罚金的惩罚,同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亦会依据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罚。
根据我国《刑法》,单位可成为部分犯罪主体,其中包括寻衅滋事罪(第二百九十三条)。若单位实施此罪,侵犯国家社会公共秩序,将受法律制裁。同时,对于负有领导责任或直接参与的责任人,亦将依法严惩,确保法律公正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