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最长都是多少天
刑事拘留所设定的最高时长普遍为三十七日,这其中涵盖了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期间,该时间段的拘留期最大限制可以达到三十天;
同时,也包括了检察机关在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批准逮捕期间,其最长拘留期则可达七天之久。这些时长的设置均以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为准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是多久
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期限设定为十四日,自被监管者进入看守所以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此期间,相关机构需向检察机关申请批准,而检察院的审核期限则设定为七日,此时间亦包含在这十四日内。若经核实判断批准逮捕,否则将其释放或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进行调整。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限设定为三十七天,同样,检察院的审核期限也设定为七日。在此期限内,侦查机关需要向检察院提出批准逮捕申请,若经核实判断批准逮捕,否则将其释放或进行强制措施的调整。
在公安机关实际执行拘留行动中,必须派员出示拘留证明书,并且要求被拘留者在拘留证明书上签字及按指纹。倘若被拘留者抗拒拘留,执法人员有权依法采用必要的强制措施,包括使用戒具等手段。待拘留行为结束后,除非存在干扰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等特殊情况外,决定拘留的相关机构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或其所属单位拘留原因以及具体监管场所。
当公安机关在异地实施拘留行动时,必须事先通知被拘留者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而后者亦应尽责予以配合工作。《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律师会见有限制吗
在刑事事件的拘留期内,针对律师会见被拘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这一事项,并未设立明确的时间限制。然而,律师在实践中欲会见相关人员,必须遵守特定的程序与规定。在一般的情况下,律师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时,并不需要接受监听的监视。然而,需提交自己的执业证书、所属律所的证明文件以及委托人的委托书,或者是法律援助机构所颁发的公开信件作为合法性的依据。然而,也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即当事件涉及到国家机密等敏感信息时,律师会见需事先经过侦查机构的明确批准。在此类情况下,何谓"国家机密"需要高度的严谨界定。总而言之,在常规的司法实践过程中,律师会见嫌疑人,是其充分履行自身职责,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键性环节,因此,绝非允许受到任何不公正待遇的限制。
刑事拘留最高时长为三十七日,包括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期最长三十天,及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期最长七天。这些时长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设定,确保合法合规。此规定旨在保障司法程序的公正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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