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原告是谁

最新修订 | 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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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涉及故意伤害罪的案件之中,受害人本身往往是行使诉讼权的首要主体。然而,倘若受害人身受重伤以致无法亲自发起诉讼,那么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或近亲,依法享有此项权利并可以代表他们提出诉讼请求。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框架内,这一权益大多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
故意伤害罪原告是谁

一、故意伤害罪原告是谁

故意伤害罪的主要原告通常为受害人自身;若受害人身受重伤而无法亲自进行诉讼时,则法定代理人近亲具有代为起诉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这一法定权限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交通肇事罪能办理假释

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办理假释手续。

第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需服满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

而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则需实际服役十三年以上。

若罪犯能严格遵守监狱的各项规定,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并有明确的悔过表现,且不存在再次犯罪的风险,可以进行假释。

如遇到特殊情形,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突破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然而,对于累犯和因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绑架罪纵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及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等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申请假释。

此外,在决定给予罪犯假释时,还须考虑到他们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可能产生的影响。《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三、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怎么判

故意伤害罪被批捕仅仅是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取的其中一种强制性措施而已,但它绝非定为最终判决的标志。在对该罪行进行审判裁决之时,其判刑轻重的核心判断标准在于诸多复杂的因素,例如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所造成伤害的实际后果以及罪犯的主观恶意等等。具体而言,倘若故意伤害行为导致他人轻伤,那么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处罚。而当伤害程度达到重伤级别,则需接受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致人死亡或者采用极端残忍手段致使他人重伤且造成严重残疾者,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严厉惩罚。在法院进行量刑裁定时,将会全面权衡被害方是否存在过错、罪犯是否有自首情节、是否建立过大功勋、是否积极赔偿受害方损失以及是否得到对方谅解等等方面的情况。若罪犯能够积极赔偿受害方的经济损失并获得对方谅解,这无疑将有助于在量刑环节中获得从轻处理的机会。

故意伤害罪的主要原告为受害人。若受害人因重伤无法起诉,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可代为起诉。这一权益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保受害人在不能自行维护权益时,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能代其行使诉讼权利,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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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为人肇事后,被害人当场死亡,行为人并不知道被害人已死亡,但为了逃避处罚,置被害人的生死于不顾而逃逸,行为人虽有逃逸行为,主观上具有放任的故意,但与被害人的死亡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不符合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对行为人的行为应当以交通肇罪论处。
(3)行为人肇事后,致被害人重伤,即使及时抢救,受害人的生命也无法挽救,行为人为逃避责任而逃逸,对死亡结果的发生听之任之,行为人的逃逸行为对死亡结果的发生并无原因,不属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符合交通肇事后逃逸但没有致人死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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