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制度乃一项刑事强制性措施的体现,其大意即为,嫌疑者或是被告入已支付一定额度金额的保证金,或者已经确认了担保人为他们作保之后,便能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暂时免受羁押之苦。然而,这并不代表他们就此获得了免于逮捕的特权。若在取保候审期间,涉案人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出现了新的证据显示他们应当受到逮捕,那么司法机构仍然有权批准对其实施逮捕。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明确规定,倘若有确凿的证据证实存在犯罪行为,且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能有效地防止社会危害性的发生,那么此时就应当对涉案人员实施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取保候审期限到了会被抓起来吗
当保释候审期限已至时,执行部门应在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告做出决定的机关。
决定机关须在此后尽快做出是否解除保释候审或更改强制措施的决定,并同时在期限届满前再次发出书面通知给执行机关,由后者予以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能否不请律师
涉及到取保候审事宜,尽管当事人亦可自行处理而无需寻求律师援助,但是在律师的协助下进行此项操作往往会带来更多益处。取保候审乃是一种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性措施,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均有权提出此类请求。若您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程序具有充足了解,同时具备足够的自我学习能力,能够独立准备申请所需材料并能够清晰明确地陈述申请理由的话,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您或许可以考虑不聘请律师。然而,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律师所扮演的角色却是至关重要的。他们对于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有着更为深入的理解,能够精准地把握申请的最佳时机,为当事人提供专业且全面的法律建议,从而使当事人能够更好地证明自己符合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进而提升申请成功的概率。除此之外,律师还能在整个刑事诉讼的全过程中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与辩护服务。总的来说,是否需要聘请律师主要还是要根据您个人的实际情况和能力来决定。
取保候审制度允许嫌疑者或被告人在支付保证金或确认担保人后,在案件审理期间暂免羁押。但如违反法规或发现新证据,司法机构有权逮捕。若证实有犯罪行为且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取保候审无法防止社会危害,应逮捕涉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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