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犯罪嫌疑人一旦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后,公安机关将需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呈报人民检察院请求批准逮捕,该期限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最多可延长至七个自然日。而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逮捕申请期限则有可能被延长至三十个自然日。在此期间,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逮捕申请之日起七个自然日内,对是否批准逮捕做出最终决定。因此,自犯罪嫌疑人被拘留之日起计算,其家属通常会在十天至三十七天之内收到有关逮捕的正式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多久才会通知家属
通常状况下,若涉嫌犯罪者被实施刑事拘留,法律要求公安部门应于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尽快通知该人员的直系亲属。然而,某些特定案件中,若是即时向其家属披露信息恐致干扰调查工作的正常进行。为此,在此种情况下,需要待干扰因素消除之后,方能再向其家属通报相关事宜。因此,无论何时,只要合法合规,公安部门都会遵守并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依据该条款的规定,正式实施刑事拘留后,公安部门必须立即将被拘禁者移至看守所关押,并且在整个过程之中,涉事时长不得超出二十四小时的法定范围。同时,公安部门还需尽速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期限内,向本案中被拘留者的亲属转达相关资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三、取保候审期间实施新的犯罪规定有哪些
在取保候审的期间内,倘若触犯了新的法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此类情况会得到较为严格的处理方式。首先,已经获得批准执行的取保候审将会被撤销,作为犯罪嫌疑人的你可能需要重新回到监禁场所接受监管。接下来,针对新犯罪行为所涉及的法条,将会与先前因取保候审而豁免处罚的罪行相结合,实施合并量刑。从法律程序的角度来看,负责调查事件的公安机关将会对新发生的犯罪事实展开重新调查,同时,检察机关会对所有罪行的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核,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在法院进行审理判决的时候,法官们会充分权衡嫌犯的违法情节以及其带给社会的不良影响等多个方面的轻重缓急,从而从严予以惩罚。总的来说,在取保候审期间必须保持高度的自律性,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一旦违规违纪,必将招致更加严峻的法律制裁。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公安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报检察院批准逮捕,特定情形可延长至七日。对重案嫌疑人,期限可延至三十日。检察院在接到申请后七日内决定是否逮捕。家属通常在十至三十七天内收到逮捕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