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并不等同于已被批准逮捕。
刑事拘留系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依据特定情形和需要,针对现行违法犯罪行为人或者涉嫌重大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
而批准逮捕则是指检察机关在收到公安机关提出的逮捕申请后,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最终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刑事拘留的时限相对短暂,通常不超过37日。
在此期间内,若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证据确凿充足,便会批准逮捕;
反之,若证据存在缺失或不足之处,则可能无法获得批准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刑事拘留是警方或检方对涉嫌犯罪的人采取的临时限制自由的措施,不等同于批准逮捕。逮捕需要检方在审查警方的申请后做出决定。拘留期限一般不超过37天,期间检方会根据证据是否确凿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若证据不足,可能不会被批准逮捕。
二、刑事拘留期限起算点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刑事拘留之期间,应自被拘留者踏入拘留所那一刻开始计算,即自收押之日至翌日为一天时间。
若公安部门面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倘若存在以下任一情况,皆可先行实施拘留:
即存在正在预备犯罪、正执行犯罪过程中或者犯罪行为被及时感知;
亦或是被害人或者现场目击证人明确指出其犯罪事实,或者在其身边或住处找到确切的犯罪证据。
《刑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三、刑事拘留请律师没啥用
此种观念并不恰当。在刑事拘留阶段,聘请律师无疑具有重大意义。律师可以迅速与嫌疑人见面,全面了解案情,并为其提供严谨且中肯的法律咨询以及心理层面的有力支持。更为重要的是,律师有权及时向侦查机构询问相关涉案罪名及其详细情况,并有立场及权利提出法律方面的建议或申请,例如,争取被准予取保候审的机会等等。同时,在侦查过程中,律师有责任对办案机关进行监督,坚决防止任何可能发生的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此外,律师还有能力为未来的辩护工作预先做足充分的准备,并搜集能够证明嫌疑人清白无辜的关键性证据线索。综合来看,在刑事拘留阶段得到律师专业的援助,不仅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也会为司法程序的公正运作发挥极大的推动力和促进作用。
刑事拘留是警方或检方对涉嫌犯罪的人采取的临时限制自由的措施,不等同于批准逮捕。逮捕需要检方在审查警方的申请后做出决定。拘留期限一般不超过37天,期间检方会根据证据是否确凿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若证据不足,可能不会被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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