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这一罪名的正式名称为“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其明确规定,若相关人员尚未受到有期徒刑或更重刑期的法律制裁,同时也无明显的社会危害性,并且满足取保候审所需具备的特定条件,例如患有疾病、身怀有孕等等,从理论层面来看,他们确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然而,实际能否获得批准,则须由审理案件的法院或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众所周知,无论涉及何种罪行,凡经法律法规认定为违法犯罪者,皆难免留下此项痕迹。
因此,即便未实际遭受惩罚,亦同样会产生案底。
所谓帮信罪,即犯罪嫌疑人均已知晓自己所出售的银行卡将被他人用于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却仍然执意为之,这样的情形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嫌疑。
帮信罪通常特指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此罪名规定为人或单位在明知他人可能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行为的前提下,仍为其犯罪活动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协助服务,且情节严重者。
此外,如果犯罪时未满18岁,且法院判决认定属于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范畴,那么关于该犯罪的相关记录应予以封存。
当犯罪记录被封存在案的时候,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调取查看,但是,司法机构为开展调查工作或者政府部门依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例外情况除外。
对于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而言,他们必须对封存的犯罪记录情况严守机密,确保个人隐私不受侵犯。《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帮信罪被判了之后怎么办
倘若被告被判定犯有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应当立即采取以下步骤:首先,细致研读最终判决,清晰了解所判决的具体内容以及相应的刑罚期限。然后,认真审视自己是否选择进行上诉,且必须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依法行使上诉权利。如果决定上诉,务必委托专业的律师为您准备上诉所需的各项材料。另一方面,若您决定不上诉,便需要依照判决结果积极履行相关义务,并配合司法机关开展后续执行工作。在服刑期间,务必严格遵守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争取获得减刑的机会。与此同时,也可以借此机会深入反思自己的行为,以防止未来再犯同样的错误。在刑满释放之后,应当积极地重新融入社会生活,学习并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我国《刑法》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规定在“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在相关人员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不具有社会危险性,满足取保候审条件如患病、怀孕等情况下,理论上可申请取保候审。但实际批准与否,由审理案件的法院或执行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