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事诉讼制度中,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性手段并非等同于无罪释放,而是在特定情况下,允许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暂时脱离拘留场所,等候法院审判的过程。然而,在此期间内,被取保候审者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严格遵循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义务。这一点已经详细的写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后缓刑几率
按照相关法令之规定,缓刑的量刑应基于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裁定,与取保候审并无直接关联性。
取保候审仅作为一项刑事惩罚的强制手段而存在,缓刑则属于刑法实践中的具体实施方式。
接受宣告缓刑的罪犯,可依据其罪行轻重程度,同时被禁止在缓刑考核期内从事特定类型的行为,或者进入特定的地域及场所,亦或者接触特定的人群。
针对被宣告缓刑者,若同时被判处罚金或其他形式的附加刑,则必须继续履行司法裁判所确立的附加刑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取保候审能不能拿回手机
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当事人能否收回自己的手机,主要取决于该手机是否涉及到相关事例。假如涉及其事例的物品或者包含了与事例侦查有关的关键性证据的话,事例在侦查阶段通常无法领取回来。然而,如果手机仅仅是作为日常生活中的通讯设备,经由办案机构进行严格审查确认之后,是有机会得以回收的。但是需明白的是,即便可以取得,也可能需要依照法律法规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并且接受办案机构的监管。关于具体情形的判定,要根据实际事例的性质、侦查工作的进展状况以及办案机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来做出最终决定。
刑事诉讼制度中,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性手段并非等同于无罪释放,而是在特定情况下,允许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暂时脱离拘留场所,等候法院审判的过程。然而,在此期间内,被取保候审者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严格遵循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义务。这一点已经详细的写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中。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