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后可能撒案吗
在实施了取保候审之后,涉案之罪能否获得撤销,这完全取决于具体案情的实际状况。假如经过侦查程序后发现涉嫌犯罪的被告人实际上并未触犯任何刑法条款或者其行为情节极其轻微,根本不足以构成犯罪的话,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明确规定,公诉机关可以依据此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而公安机关亦可据此撤销案件。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取保候审本身并不能直接导致案件被撤销,它仅仅是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形式,旨在确保被告人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出庭受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取保候审钱什么时候退
自解除犯罪嫌疑人之取保候审之时起,即应归还保证金至其名下,而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则需凭借解除了取保候审所签署的相关书面文件或相关法律文书申领退回的保证金。
特别指出的是,犯罪嫌疑人在被取保候审过程中,若未出现擅自离开居住地、干扰证人罪证作伪、给予司法人员任何不当利益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
以及未出现故意犯罪、企图自杀、有病不能羁押等符合第十五条规定情形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之际,如数归还押金。
决定是否返还这笔资金的过程极为严谨,需通过严格的审查程序后上报县级以上公安局负责人获批,由彼等亲笔签署《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在公安机关签署了退还犯罪嫌疑人保证金的决定后,面临着两项重要任务:
首先,必须在解除对该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的紧密衔接时间内,通报给指定的银行,要求其交付全部保证金;
其次,必须命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亲自签名或加盖印章以示确认。《刑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后取得谅解书有用吗
对于取保候审期后所获取的谅解书,其显然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力。在众多刑事事例审理过程中,无论是在司法程序中的哪个环节,谅解书往往都被公认为是酌情减轻处罚的一项重要依据。即便在取保候审这一阶段,谅解书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犯罪嫌疑人的诚挚悔过之意及其积极采取措施以修复受损关系的行动。因此,谅解书很可能对整个事例的最终处理结果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例如,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谅解书或许可以作为决定是否提起诉讼或者提出从轻量刑建议的重要参考资料;而在法院审判阶段,法官在量刑裁决时亦会充分考虑到谅解书的存在,从而可能会适度地减轻被告人的刑罚。然而,我们必须明确,谅解书并不能保证被告人必定获得无罪判决或者最轻处罚,因为事例的具体处理仍然需要综合考虑全案的事实情况、相关证据以及法律法规等诸多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
取保候审不直接撤销案件,需依据案情。若查实被告人未犯罪或情节轻微不构成罪,依《刑事诉讼法》第15条,公诉机关可不起诉,公安机关可撤销。取保候审仅为保障被告人受审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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