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学校里借钱不还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10-26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年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均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但其可独自实施那些仅为自身获得经济利益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或是与其年龄、智力水平相当,与之相符的民事法律行为。继而,若在这其中,孩子在校园内发生的借贷行为与其年纪及智力水平相匹配,并且未触犯任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未损害公序良俗的情况下,该等民事法律行为都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小孩在学校里借钱不还怎么处理

一、小孩在学校里借钱不还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明确指出,凡年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均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他们有资格单独实施那些只给自己带来好处而无需承担任何损失的民事法律行为或是与他们的年纪、智力水平相当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当涉及到孩子们在学校借钱这一现象时,我们必须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如果这些借贷行为符合孩子的岁数以及智力水平,同时也没有任何触犯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条款,亦即没有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那么这样的民事法律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

然而,若孩子的借款行为未能达到上述标准,例如借款金额过高,超过了他们这个年纪和智力所能理解并且接受的程度;亦或者借款行为并非只对他们有利,而是有收益也伴随着风险,那么这个民事法律行为就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应然为之。当处理孩子在校期间借钱未归还一事时,首要步骤便是要确定这些借款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有效的性质。假如借款行为确实有效,那么家长或监护人们可以尝试与孩子的法定代理人(普遍上是父母)进行沟通,寻求他们出面以履行这笔款项的归还责任。反之,如果借款行为被判定无效,那么则不应该偿还这笔债务。若双方都不能达到共识,那便可考虑诉诸于法律手段来解决纷争,诸如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予以确认借款行为的效力,并严肃追究还款责任。在此过程中,或许有必要征询资深律师的专业意见以及寻求他们的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小孩在学校被摔骨折如何赔偿

如果未成年人在校期间遭受伤害,导致骨折现象发生,则校方应对受害学生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内容涉及到医疗费用陪护费用、补充营养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贴费用以及相应的交通费用等多个方面。

若该事故对儿童身体健康造成永久性伤害,以至于造成儿童伤残,此时校方应支付给受害者伤残赔偿金和用于装配残疾辅助装置的费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三、小孩在学校骨折,学校赔多少钱

在此,我们遇到了关于侵犯他人权益所需承担何种程度的法律责任的问题。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的规定,当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士(未成年人)正在各类幼儿园、学校或其他类型的教育机构的就读期间内遭受了身体上的伤害,那么这些幼儿、学生所受伤害的赔偿责任将由这些教育机构来承担。至于赔偿的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衡量。通常而言,赔偿范围会涵盖诸如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膳食营养补给以及住院伙食补贴等等方面。如果因为这次事故导致了受害者身体的永久残疾,那么除了上述提到的各项费用之外,有关的教育机构还需要支付辅助器具的购置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然而,如果该教育机构能够证明其已经尽到了教育和管理的职责,那么他们就可以免于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了能够为您提供更为精准的法律建议,请您提供更多的细节信息。

《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学校借款需判断其合法性。若有效,家长可与法定代理人沟通还款;无效则不需偿还。如有争议,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并咨询专业律师意见。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6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6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小孩在学校里借钱不还怎么处理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5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7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8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3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7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2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7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1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1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3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4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8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4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3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2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学校里开小卖部合法吗
法律对此没有禁止性规定。为加强学校小卖部的管理,进一步落实工作人员的职责,有效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小卖部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后方可营业。二、小卖部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着装整洁,服务态度端正,服从学校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价格出售食品,不得擅自更改价格。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在校小孩的监护人是不是学校?
人们很容易对小孩在学校期间发生的人身财产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问题产生争议,因为大多数的家长其实对学校、学生和监护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认识的是有错误的。不论从哪一方面来说,小孩在学校期间的监护人也都不可能是学校的,我国民法总则当中规定的监护人的范围就没有学校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6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小孩在学校打架怎么办?
1、孩子之间发生冲突,家长要以诚相待,宽以待人,讲文明礼貌。2、学校要了解、分析打架的原因,有效减少学生打架的教育对策,尊重每一位学生,给后进学生多一点宽容,让孩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学会主动道歉,与孩子及时交流,及时沟通。并且向学生普及法制教育,告知学生法律处罚的严厉性。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小孩学校打架如何处理?
1、了解事情的严重性,对受伤的同学及时治疗,对当时双方(或几方)加以控制稳定情绪,及时与有关部门、领导及家长取得联系,对于一些情节严重的及时报警。2、深入调查事件的缘由,务必在最短时间内了解事情的细节问题并形成报告。3、将了解到的情况形成报告后制定出初步的解决法案,将其报给有关领导。
10w+浏览
损害赔偿
学校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有责任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学生出事老师是否有责任取决于是否尽到应尽的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号)
第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
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十
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二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第十四条 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646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学校学生在学校被打学校有责任吗
[律师回复]
一、对于学校侵权责任的规则一般而言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一种归责原则。跟其他归责原则相比,它是在确定行为人的侵权责任时,要依行为人的主观意思状态来确定,而不是依行为的客观方面来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学生因其缺乏意思能力,他们对自己的行为无法进行识别,不能预见其后果,他们是不可能有过错的,其依法律规定对其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学校因过错造成其侵害,无论过错程度大小均为损害发生的原因,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就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学生的侵害而言,民法无明确规定,但教育法律并未就二者做出区分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目的出发,学校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造成的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学生智力发育到一定程度,对事物有一定的认知能力,对于侵害的发生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应以比较过失来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责任,我国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责任。”该损害应按照对权利主张者在损害责任中的份额公正和公平地按照程度减少
二、如果要负责该包括哪些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一医药费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你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二营养费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身体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的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三误工费、护理费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受害人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四交通食宿费交通费根据你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陪护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住宿费根据你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五伤残赔偿金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受害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六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七财产损失财产损失是根据你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三、时效和管辖地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超过诉讼时效的,丧失胜诉权,因此建议在1年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学校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有责任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学生出事老师是否有责任取决于是否尽到应尽的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号)
第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
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十
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二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第十四条 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学校学生在学校摔倒,学校有责任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校方责任险的责任认定 很多人认为校方责任险只要伤害事件发生在校园内, 学校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从而保险公司就应该给予赔付。就像乘长途车一样, 乘客买了车票和交通意外保险, 上了车后发生了人身安全, 保险公司就要承担责任。 在实务中采取的是另一看法,保险公司是否赔偿要视情况而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中关于“校方责任保险基本范围包括因校方责任导致学生的人身伤害,依法应由校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规定,校方责任险实行的是过错责任赔偿原则,索赔的范畴只是在校方有过错责任的情形下才生效。 校方责任险有一些免责规定:学校的故意行为;学校默许或放任教职员工殴打、体罚学生的行为;学校统一组织或安排的活动宣布结束,如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住校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以及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中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到校活动期间等超出学校管理范围的时间或空间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就被排除在校方责任险的责任范围之外。还有由于学生自伤自杀、学生突发疾病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也被列校方责任险的责任范围之外。所以在本文开始所述的大学生在学校自杀身亡此种情况,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6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小孩在学校打架谁负责?
孩子在学校上学,学校自然承担监护义务。如果没有尽到职责,小孩之间打架,学校负主要责任,家长承担连带责任。而学校如实履行监护义务,孩子打架受伤的,家长就是责任承担方,要积极的向受害孩子进行赔偿。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欠款追讨 > 小孩在学校里借钱不还怎么处理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