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死了如何追讨债务

最新修订 | 202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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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滨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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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债权人性命终止之后,遗产的合法受让人们需要在自身可控范围内,依据所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来完成对逝者依法应缴纳税金以及债务的偿还义务。若不幸的是,遗产的实际价值无法完全覆盖全部待偿债务,那么,在法律允许的框架下,以上各方可以选择不承担超出遗产价值部分的债务,除非他们表示愿意做出额外负担的主动还款行为。然而,当合法继承人们做出放弃继承遗产这样的决定时,他们就无需再去履行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清偿责任了。
债务人死了如何追讨债务

一、债务人死了如何追讨债务

借款人离世之际,其遗留财产的法定继承人应依所获遗产的实际经济价值为限,全额负担并清偿其先人依法律规定所应支付的各项税费以及相关债务。若遗产的实际经济价值无法完全覆盖所有债务,继承人有权选择仅对遗产价值范围内的债务进行清偿,除非他们出于自愿而愿意承担超出遗产价值部分的债务。倘若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权,那么他们将无需承担被继承人所欠下的税费及债务清偿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债务人死了债务怎么去偿还

债务人宣告离世后,若存在合法继承人承接其遗留之财产时,则相应责任将由继承人承担。

在此情况下,继承人需以所继承之遗产的实际价值为上限清偿被继承人在生前依法应尽之纳税及债务。

反之,如无继承人能够承继遗产,则此部分遗产将用以偿还所有欠款与债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三、债务人死了,担保人担保期限是多少年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针对部分保证类型如一般保证而言,若其保证人债权人并未依约明示保证期间究竟应如何确定,这时,按照法律的基本原则,保证期间即会自主债务履行期期满之次日开始计算,为期六个月。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类型来说,同样假设其保证人与债权人未能就保证期间作出清楚明确的约定,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将有权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起,在长达六个月的时间范畴内,随时向该保证人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要求。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构成强制性规范的合同中已经约定了保证期间,以及在上文中所述的法定保证期间内,债权人并没有对债务人提起任何形式的诉讼申请仲裁,那么在此种情形下,保证人将自动获得免除保证责任的权利。反之,如果债权人已经启动了诉讼程序或是申请了仲裁,那么保证期间将会适用于诉讼时效中断的相关规定。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仍需要结合相关的法律条款及具体事例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以确保我们的理解和应用能够准确无误。

借款人去世后,其遗产继承人需按遗产价值全额偿还税费和债务。若遗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继承人可仅偿还遗产价值内的债务,除非自愿承担更多。若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则无需承担任何税费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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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了如何追讨债务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债务人死了如何追讨债务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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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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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了债务怎么追讨
继承人,要负责把爹妈留下来的遗产的实际价值用来还清爸爸妈妈应该交出去的那份税钱和欠别人的债。如果遗产值不够还账的话,那继承人就可以选择不用管剩下的那部分债,除非他们自己愿意掏腰包去还。要是继承人不想继承遗产了,那他们也就不用操心爸爸妈妈的那些税钱和债。在现实生活里头,债主们得先弄清楚遗产到底值多少钱,然后在分遗产之前赶紧去报个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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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讨债追债公司哪家好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债权人在屡屡讨不回债款时,会委托讨债公司讨债。事实上,社会上的讨债公司也有不少,且存在形式多种多样。那么,追债公司讨债合法吗? 答案是不合法! 1993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关于停止办理公、检、法、司所属的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登记注册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立即停止为公、检、法、司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及类似企业登记注册;对已经登记注册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通知其立即停止“讨债”业务。 1995年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当时的国家经贸委又联合发文禁止各种以讨债为名义的企业进行工商注册。 5年后,三部门又一次明令取缔各类追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 因此,讨债公司是不合法的,其讨债行为亦不合法。 2000年6月5日有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取缔各类讨债公司严厉打击非法讨债活动的通知 》 一、取缔各类讨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对继续从事非法讨债活动,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要坚决依法惩处。
公司讨债追债哪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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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追债公司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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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了怎么样追讨债务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债务人死了怎么样追讨债务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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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债务人死亡怎么讨债?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务人失踪或死亡如何讨债 1.债务人失踪达到一定期限时债权人可向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或死亡,当宣告后,债权人可将宣告失踪的债务人的代管人作为讨债对象或将宣告死亡的债务人的财产继承人或其他取得人作为讨债对象。 2.债权人催讨死去的债务人的债务时,如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或接受遗赠,则债权人有权向他们请求清偿债务(反之,则无权请求清偿债务)。但原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只就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承担责任,超出部分不负责任。当继承人中存在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时,首先应依法为其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剩余的才能用来清偿债务。 宣告失踪的条件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他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主体条件: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申请。 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 (2)客体条件: ①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 ②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3)形式条件: 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必须经人民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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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了还可以追讨吗
在法律规定中,若财产既无继承人亦无遗嘱财产的继承人,那么该财产将会被归属为国有或是集体所有制中的组织的所有。这就意味着,如果一位债务人不幸离世之后,他所留下的遗产既无继承人,也没有遗嘱财产的继承人,那么这些遗产便不再是属于这位债务人个人单独所有,而债权人也无法通过继承债务人的遗产来进行债务的追偿。因此,当债务人去世并导致遗产无人继承时,债权人可能会因为无法直接继承遗产而面临着债务无法被追回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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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讨债追债哪个公司比较好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债权人在屡屡讨不回债款时,会委托讨债公司讨债。事实上,社会上的讨债公司也有不少,且存在形式多种多样。那么,追债公司讨债合法吗? 答案是不合法! 1993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关于停止办理公、检、法、司所属的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登记注册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立即停止为公、检、法、司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及类似企业登记注册;对已经登记注册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通知其立即停止“讨债”业务。 1995年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当时的国家经贸委又联合发文禁止各种以讨债为名义的企业进行工商注册。 5年后,三部门又一次明令取缔各类追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 因此,讨债公司是不合法的,其讨债行为亦不合法。 2000年6月5日有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取缔各类讨债公司严厉打击非法讨债活动的通知 》 一、取缔各类讨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对继续从事非法讨债活动,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要坚决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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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债务如何追讨
这时候,继承人是可以选择不还超过遗产价值的那部分债务的,除非他们自己愿意掏腰包去还。当然,如果继承人决定不要这份遗产的话,那他们也就不用管那个已经过世的人的税款和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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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个人债务该怎么追讨
[律师回复] 对于个人债务该怎么追讨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个人债务如何追讨?接下来为您详细介绍。
个人债务如何追讨
一、讨债需具备的条件

一,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
一般说来诸如借条、合同中的交易条款、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

二,要有债务人的明确的资料。
现在公司之间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并之机更改名称和住所,使得原有的债权人无法找到自己,借此逃避债务;有的公民经常迁移户口,时间长了也不易找到,所以对于债权人来说平时应该注意留意债务人的动向以免债务人恶意逃债时一无所知。

三,要有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很多债务人往往借口没钱还债,而事实上有不少债务人都是隐匿了财产,一般来说要想获得一个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是比较困难的,但是我们可以采取其他迁回的手段,譬如可以大致了解到对方的经营情况的好坏:了解其公司员工的收入状况以此来间接证明其财务状况的好坏,另外也可以到工商所查询其企业档案;对于欠债的公民可以通过了解其单位的职工收入状况以及其家人的收入状况。接受继承和赠与的情况来间接了解其还债的能力。还可以委托律师或者来调查一些不易查找的证据。

四,要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就债务问题而言,就是从债务到期而对方拒不还债时起算的二年。
个人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保护的权利。
(二)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
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2年)。
(三)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四)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五)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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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务要如何追讨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个人债务要如何追讨问题解答如下, 个人债务如何追讨?接下来为您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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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讨债需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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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说来诸如借条、合同中的交易条款、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

二,要有债务人的明确的资料。
现在公司之间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并之机更改名称和住所,使得原有的债权人无法找到自己,借此逃避债务;有的公民经常迁移户口,时间长了也不易找到,所以对于债权人来说平时应该注意留意债务人的动向以免债务人恶意逃债时一无所知。

三,要有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很多债务人往往借口没钱还债,而事实上有不少债务人都是隐匿了财产,一般来说要想获得一个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是比较困难的,但是我们可以采取其他迁回的手段,譬如可以大致了解到对方的经营情况的好坏:了解其公司员工的收入状况以此来间接证明其财务状况的好坏,另外也可以到工商所查询其企业档案;对于欠债的公民可以通过了解其单位的职工收入状况以及其家人的收入状况。接受继承和赠与的情况来间接了解其还债的能力。还可以委托律师或者来调查一些不易查找的证据。

四,要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就债务问题而言,就是从债务到期而对方拒不还债时起算的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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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
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2年)。
(三)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四)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五)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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