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起诉哪些情形会终结诉讼

最新修订 | 202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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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起诉别人欠你钱后,要是碰到了下面这些情况,可能就得结束这个官司:首先,如果你是原告,判决、裁定、调解书都生效了之后,你又觉得人家还没给你还清债,然后你又去告人家,那根据第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就会告诉你,你得先去申请再审才能继续起诉,除非,法院同意让你撤诉。
借钱不还起诉哪些情形会终结诉讼

一、借钱不还起诉哪些情形会终结诉讼

当涉及到欠款未还之案进入司法诉讼程序之后,若存在如下情形,则可能导致诉讼被裁决终结:

首先,倘若原告在法院作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判决、裁定以及调解书生效之后,依然再次提出诉讼请求以追索欠款之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百九十八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将通知原告申请再审,除非经人民法院批准同意撤回原诉;

其次,若原告在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或调解达成和解的离婚案件中,亦或是在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中,在无新的事实与理由的前提下,于六个月之内再度提起诉讼要求偿还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之规定,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此案。除以上列举之外,若原告的诉讼请求并不符合其他相关条款的规定,例如不属于法院管辖范围、双方已签订书面仲裁协议、应交由其他机关处理争议等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至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同样会告知原告向相应的机关或机构申请解决或申请仲裁。总而言之,若原告的诉讼请求未能满足上述规定的情形,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及条件下再次提起诉讼,那么就有可能导致诉讼被裁决终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借钱不还起诉要哪些证据

关于债权纠纷中的起诉需求,所需出示的相关证据信息如下所示:

首先,需提供的信息包括双发的个人身份信息,若涉及到自然人,我们建议提供身份证或者户籍簿等文件进行核实确认。

其次,对于涉及法人或者其他机构的情况,您需要提供他们的主体登记资料作为参考。

接下来,为了支持您的起诉主张,您需要准备一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关键材料,如借款合同借款协议,甚至是借据、欠条以及还款承诺书等等。

此外,如果您能提供将借款归还给对方或者每笔还本付息时的付款凭证作为佐证也会更加有力。

最后,关于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您需要充分理解并准备好。

在考虑提起诉讼之前,请务必注意起诉应遵循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您必须是与案件存在直接关联利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然后,您需要明确指明被告人的身份;

接着,您需要提出具体而详尽的诉讼请求,并且附上清晰简洁的事实及理由说明。

另外,您的这次诉讼请求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且应该由受诉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关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支付款项、有价证券的特殊规定如下:

假如您与债务人之间没有任何其他的款项争议,并且支付款令可以顺利送达到债务人手中,那么您就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支付令了。

同时,为确保此方法能成功运行,请注意评估下如上列出的所有要素是否都已经得到充分满足。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与我取得联系,我会尽力帮您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三、借钱不还起诉不知道被告身份证号怎么办

在此背景之下,贵方不妨考虑采取以下措施来获取被告之真实身份号码:首先,请仔细查阅现有的相关借款证明文件,诸如借据、借款协议及相关聊天信息交流记录等,以期从中寻找关于被告身份资料的各种线索。其次,可向可能掌握被告个人信息的共同好友或熟悉之人进行咨询与探访。倘若以上方法均未能奏效,贵方可向当地法院提交申请,请求开具协查函,并凭此函件前往相关机构查询被告的真实身份信息。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法院是否会批准开具协查函以及具体的申请条件可能会因为地域差异和实际情况的变化而有所区别。除此之外,在正式提起诉讼之时,贵方应当尽量提供被告的详尽姓名、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以便于法院进行有效的文书送达与事例审理工作。

欠款未还案进入司法诉讼后,若原告死亡且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诉讼权,被告死亡且无遗产及承担义务人,或申请人撤销申请,执行文书被撤销,被执行人死亡且无遗产及义务承担人,或法院认为应终结的其他情形,均可能导致诉讼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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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终结诉讼裁定书是民事裁定书的一种,民事裁定书是指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为保证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就诉讼程序方面的有关事项所做出的判定。它与判决有着本质的区别,裁定主要是解决程序问题,即为保证诉讼过程的进行。判决主要是解决实体间题,即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不予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到原告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时,应认真进行审查,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起诉的条件,第109条规定的起诉方式,第111条规定的不予受理的几种情况,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决定案件是否受理,对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不予受理的,应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并且将裁定书和原告起诉的有关材料送达和退还给原告。

二,驳回起诉。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立案以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用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三,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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