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明文规定,保障期间乃指用以明确保证人负有何种程度之保证责任的时间阶段。若债权人与保证人间对于保证期间有所约定,但此约定早于主债务的履行期或与之同时期满之人,则应视作未曾约定保证期间。如无任何约定或约定模糊不清,则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为六个月。倘若欠条上对保证人责任有明确规定,且该等规定所涉及的保证期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那么保证人的责任并不会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届满之后自动失效。反之,若欠条上并未明确规定保证期间,或者其约定的保证期间并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保证人的责任将会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后自动终止。因此,欠条上担保人的责任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欠条上是否存在关于保证期间的明确约定及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若无明确约定或约定不合法,则担保人的责任将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后自动失效;若有明确约定但不合法,则保证人的责任将被视为未曾约定,同样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后自动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欠条担保人多久失效
依据法定程序所订立的欠条,其有效性不受时间长短的影响。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欠条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关于约定具体还款期限的欠款项项,诉讼时效的开始时间是从还款期限实际届满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
倘若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对于同一笔债务实行分期履行的安排,那么在法律意义上,诉讼时效的计时是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到期之后才得以启动。
假使欠条并无明确规定还款日期,这意味着该合同属于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范畴,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拥有任意行使请求权的选择权,同时也需给予对方足够的准备时间来应对。
为此类问题所设定的诉讼时效原则上又可分为以下几种不同的情形:
1.在债权人发出催告的时候,虽然债务人当即表态愿意立即履行义务,但是实际中并未依照此承诺执行的情况,诉讼时效的计算时间应该从催告日的第二个工作日起算;
2.若当事人经协商达成共识,明确制定了一个具体的履行期限,换言之,他们实质性的改变了原来的合同条款,使得原本模糊或悬而未决的债务成为明确的履行期限规定,如果在此期限届满的那天,债务人仍未能如约偿还债务,此时,诉讼时效的计算时间应从该期限到期的翌日起算;
3.在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主张且后者明确表示无法履行,并且具有否认债权确实存在的显著表态的前提下,诉讼实效应自拒绝承认为止的次日起算,而无需依赖于债权人是否设立了宽限期限以及该期限是否已经到期;
4.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且债务人尚未明确表达反对意见的情况下,若双方商定了有偿债的宽限期限,那么在该期限结束之日,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示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客观事实表明其未能履行,诉讼时效就应该从宽限期限结束之际的次日开始计算。
当债权人开始追索债务或是在协商索求失败的情况下,应该在诉讼时效范围内尽快提起诉讼。
在对债务人提起诉讼前,债权人应当准备好由借据、转账记录、催款通知书等内容构成的相关证据,并向债务人所在区域的纠纷处理法庭递送正式的起诉书。
一旦法院顺利接收并立案,便需要支付相应的案件受理费用,在接下来的过程中等待开庭审理即可。
倘若具备某些条件的话,债权人还可以着手调查被告的财产状况,如果发现了具有较高价值的资产,便可根据必要流程申请财产保全。
对于已超出诉讼时效期限的事宜,建议双方能够采取积极友好的方式进行协商,力争促成二者就原始借条、欠条达成一份新的还款协议,这种还款协议将会被视为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且将受到法律层面的保护。《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欠条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长
担保期限之确定通常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而定,如双方并无明确约定,则依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为期六个月。在此担保期限之内,债权人享有向担保人主张承担保证责任之权利。然而,若担保期限已过,则担保人之保证责任可能会被免除。需要指出的是,担保期限的具体界定方法可能随应法规及实际情况之差异而略有不同。关于此等重要法律问题,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便获得更为精准的信息以及专业的法律建议。
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明确保证人责任时间。有约定早于或等于主债务期满,视为无约定。无约定或模糊,保证期为主债务履行期满六个月。欠条明确合法保证期,责任不失效;未明确或违法,责任在期满六个月后失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