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死亡由谁还债

最新修订 | 2024-10-28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那他们就有权利决定是不是要把剩下的那部分也给还上。当然,除非他们自己愿意主动去还。如果他们选择不要这份遗产的话,那他们就不用管你的那些债务问题。
债务人死亡由谁还债

一、债务人死亡由谁还债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应在继承范围内以被继承人的遗产实际价值为底线,负责偿还与之相关的法定税费债务负担。换言之,当债务人生前产生了债务并在此之后去世,那么若其财产作为遗产被继承者接收,继承者必须以所继承财产的真实价值为限,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偿还。倘若遗产价值无法完全覆盖所有债务,那么继承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承担超出遗产价值之外的剩余债务,除非他们出于自愿选择进行额外的还款。

然而,如果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权,那么他们将无需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债务人死亡,欠款如何索要

在债务人去世之际,是否能够以欠款要求得到清偿,须依据具体情境来决定。

首先,假如债务人亡故,其遗产继承人应以所继承之范围内的财产作为抵押支付被继承人的债务负担;

其次,若缺乏财产且债务设有保证人,则须由保证人承担起保障义务;

再者,倘若该笔债务属于夫妇共负的状况,那么债务人在离世之后,其配偶则应承当相关的债务责任;

最后,若未存在上诉情形,债权人将失去追索欠款的权利,只有在债务人的家属自愿偿还的情况下才能得到欠款的兑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三、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是否承担责任案由

在债务人离世之际,担保人往往仍然须承担起相应的偿还责任,这主要取决于所提供的担保形式,例如是一般的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的情况下,仅当债权人通过合法途径对债务人的资产进行强制执行后,债务仍然无法得到清偿的情况下,担保人才会被视为承担了保证责任

然而,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下,如果在主合同预先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债务人未能履行其应尽的债务义务,那么债权人既可以选择要求债务人继续履行债务义务,同时也可以选择请求担保人在其承诺承受的担保范围之内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然而,倘若出现法定的免责情形,例如担保合同违法而无效、保证期间已经失效等等,担保人则有可能得以豁免其责任。

至于具体的责任承担方式,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确凿的证据进行严谨的分析和裁定。

根据法律,继承人在继承范围内需以被继承人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相关税费和债务。若遗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继承人可自行决定是否承担超额部分,除非自愿偿还。这意味着继承人不必承担超出遗产价值的债务。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2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38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债务人死亡由谁还债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8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4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0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8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7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7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0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5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3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5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1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2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7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1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5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苏州156****495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77****214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77****246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债务人死亡由谁承担债务
简单来说,继承人要还钱给那些因为你爸爸或妈妈去世了而欠下的债主。但这里说的还钱是有上限的。那上限就是你继承到的有限财产能值多少就还多少。就是说,如果你爸爸妈妈死了之后,你发现他们留下来的遗产不够还所有的债,那你也不用硬着头皮去还超过遗产价值的那部分,除非你自己愿意多掏腰包。当然,如果你觉得这些债务跟你没关系,不想继承,那你也可以选择不还。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债务人死亡要怎样办,债务人死亡后债务由谁来还
[律师回复]
一、债务人死亡怎么办,债务人死亡后债务由谁来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二条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二、债务人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
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多数债务人,是“多数债权人”的对称,是指多数人之债中对债权人负担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义务的一方的两个以上人的。可分为按份债务的多数债务人和连带债务的多数债务人。
按份债务的多数债务人各自按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各个债务人只就自己负担的债务份额向债权人负履行债务的责任,对某一债务人发生效力的事项对其他债务人不发生影响。
连带债务的多数债务人共同负担义务,在债务履行前,各债务人承担的债务份额是不确定的,对某一个债务人发生效力的事项,对其他债务人同样有效。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338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债务人死亡债务由谁承担
依据我国现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继承人须在所继承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对被继承人生前所应缴纳之税款及相关债务进行全额清偿。此意就表明,当负债人不幸离世之后,其遗留下来的债务将由法定继承人负担,然而,继承人应对此负有的责任仅仅局限于所继承遗产的实有价值。换言之,若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价值无法覆盖全部债务,继承人有权自行选择是否承担超过遗产价值部分的债务,除非他们有意愿予以偿还。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债务人死亡应该怎么起诉?由谁偿还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务人死亡有两种方法

一,如果借款人还有配偶在世,可以直接配偶偿还。因为此笔债务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一方死亡,另一方应当偿还。这属于民间借贷纠纷。

二,也可以选择所有的继承遗产的继承人偿还借款。但要提供证据证明继承人继承了遗产。
根据《继承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偿还之后,仍有遗产,剩下的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代替偿还的义务。当然,继承人如果自愿为死者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法律也是允许的。但是,应该把死者个人的债务与家庭债务区别开。如果以家庭中某一成员的名义去借债,借来之后用于家庭生活,这个家庭成员死后,不应把这笔债务算在他个人身上,而应该由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如果死者留下的遗产无人继承,也无人接受遗赠,这些遗产应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有关单位所有。那么,死者的债务也就由接受遗产的国家、集体组织或者有关单位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
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即便是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也可以向另一方主张债权的。这里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的:
(1)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别。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一般来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个人所有,债权人也知道该约定,该债务才能作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在法律上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赌博所负的债务属于一方个人债务,不能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需要指出的是,赌博在我国是明令禁止的,赌债也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遗产的分割主要有法定继承、遗嘱、遗赠,根据这三种遗产的处理方式,对债务的清偿有以下两种:
(1)同时有法定继承、遗嘱、遗赠。根据《继承法意见》第62条的规定,应当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2)只有遗嘱和遗赠。根据《继承法意见》第62条规定,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法律对债务人死亡有相关的规定,但是作为债权人为有效保护自己的权益应在出借借款的时候就应防范该类问题的发生。
1、尽量明确更多的债务人。在出借前应明确该借款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经营或夫妻共同经营,如果是,就应在借条上予以明确。
2、尽可能让债务人提供担保。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保证人、财产抵押、财产质押等。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338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债务人死亡应该如何起诉?由谁偿还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债务人死亡应该如何起诉?由谁偿还问题解答如下, 债务人死亡有两种方法

一,如果借款人还有配偶在世,可以直接配偶偿还。因为此笔债务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一方死亡,另一方应当偿还。这属于民间借贷纠纷。

二,也可以选择所有的继承遗产的继承人偿还借款。但要提供证据证明继承人继承了遗产。
根据《继承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偿还之后,仍有遗产,剩下的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代替偿还的义务。当然,继承人如果自愿为死者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法律也是允许的。但是,应该把死者个人的债务与家庭债务区别开。如果以家庭中某一成员的名义去借债,借来之后用于家庭生活,这个家庭成员死后,不应把这笔债务算在他个人身上,而应该由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如果死者留下的遗产无人继承,也无人接受遗赠,这些遗产应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有关单位所有。那么,死者的债务也就由接受遗产的国家、集体组织或者有关单位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
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即便是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也可以向另一方主张债权的。这里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的:
(1)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别。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一般来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个人所有,债权人也知道该约定,该债务才能作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在法律上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赌博所负的债务属于一方个人债务,不能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需要指出的是,赌博在我国是明令禁止的,赌债也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遗产的分割主要有法定继承、遗嘱、遗赠,根据这三种遗产的处理方式,对债务的清偿有以下两种:
(1)同时有法定继承、遗嘱、遗赠。根据《继承法意见》第62条的规定,应当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2)只有遗嘱和遗赠。根据《继承法意见》第62条规定,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法律对债务人死亡有相关的规定,但是作为债权人为有效保护自己的权益应在出借借款的时候就应防范该类问题的发生。
1、尽量明确更多的债务人。在出借前应明确该借款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经营或夫妻共同经营,如果是,就应在借条上予以明确。
2、尽可能让债务人提供担保。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保证人、财产抵押、财产质押等。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8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债务人死亡由谁承担
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需用遗产实际价值清偿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若遗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继承人可自行决定是否承担超出部分。若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则无需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负责。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死亡,死亡者丧葬费由谁支付
[律师回复] 今天跟大家分享在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中“丧葬费”的计算标准。丧葬费是指处理死者丧葬事宜的所有费用,需要注意的是,该赔偿项目虽然有实际花费,但不按实际支出来计算,而是依法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的,以六个月的总额计算。跟死者的年龄、性别、户籍是没有太大关系的。
这里给大家举个例子,例如2020年某天,在北京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该案在北京某立案,那么丧葬应依据2017年度的北京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根据北京统计局的发布,2017年度北京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八千四百六十七元(8467元),那么本案中丧葬费应为八千四百六十七元乘以6个月,即为五万零八百零二元整(50802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第三款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债务人死亡怎么办,债务人死亡后债务由哪个来还
[律师回复]
一、债务人死亡怎么办,债务人死亡后债务由谁来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二条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二、债务人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
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多数债务人,是“多数债权人”的对称,是指多数人之债中对债权人负担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义务的一方的两个以上人的。可分为按份债务的多数债务人和连带债务的多数债务人。
按份债务的多数债务人各自按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各个债务人只就自己负担的债务份额向债权人负履行债务的责任,对某一债务人发生效力的事项对其他债务人不发生影响。
连带债务的多数债务人共同负担义务,在债务履行前,各债务人承担的债务份额是不确定的,对某一个债务人发生效力的事项,对其他债务人同样有效。
夫妻离婚后一方死亡了,在离婚前死亡一方欠下的债务由谁归还?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由此可以看出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属于法定的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承担偿还义务,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判决确定各自的承担比例,但需要指出的是此处的协议清偿和判决承担只对夫妻之间产生约束力,不能对抗第三人。换言之债务人要求偿债义务,仍然要按照共同债务处理,夫妻中实际承担还款义务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按协议或判决分担相应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上述两个规定表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财产各自管理的,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债务人已死亡债务由谁偿还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债务人已死亡债务由谁偿还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工伤死亡赔偿金由谁出?
[律师回复]
一、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5、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二、工伤死亡赔偿金由谁支付
1、若参加了工伤保险,工伤死亡后由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2、若劳动者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按照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在购买工伤保险时,指定了受益人,因工死亡后的保险金,即由受益人获得。保险法还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死亡赔偿金属于遗产。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地享有继承这笔赔偿金的权利,任何继承人都无权剥夺或者限制其他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权利。综上,是关于“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以及“工伤死亡赔偿金由谁支付”的有关工伤赔偿的法律内容,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您对工伤赔偿应该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此外,您还应该要知道,对于工伤的具体赔偿项目、具体赔偿金额,还需要结合您的具体伤情而定。因此,建议您在遇到工伤事件时,最好是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338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工伤死亡赔偿款由谁出?
[律师回复]
一、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5、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二、工伤死亡赔偿金由谁支付
1、若参加了工伤保险,工伤死亡后由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2、若劳动者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按照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在购买工伤保险时,指定了受益人,因工死亡后的保险金,即由受益人获得。保险法还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死亡赔偿金属于遗产。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地享有继承这笔赔偿金的权利,任何继承人都无权剥夺或者限制其他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权利。综上,是关于“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以及“工伤死亡赔偿金由谁支付”的有关工伤赔偿的法律内容,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您对工伤赔偿应该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此外,您还应该要知道,对于工伤的具体赔偿项目、具体赔偿金额,还需要结合您的具体伤情而定。因此,建议您在遇到工伤事件时,最好是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8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由谁来还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债务人死亡后债务由谁来还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债务人死亡由谁还债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