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没有借条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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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其实是可以的。我们可以用别的证据来证明这个借款关系,比如你自己说的那些话,或者找个证人给你作证,再或者就是银行转账的记录,还有就是录音录像,甚至是电子邮件之类的东西都行。要是你觉得自己搞不定这些证据的话,也别担心,你还可以去法院让他们帮你查一查。到时候法院会把所有的证据都查清楚,然后客观公正地判断到底有没有这个借款关系。
民间借贷没有借条怎么办

一、民间借贷没有借条怎么办

于民间借贷这一类案件之中,尽管缺乏书面的借据,但当事人无论如何仍有权力透过其他形式的证据证明借贷关系确实存在。这些证据的来源范围广泛,可能包括了亲口陈述、目击者证词、交易转账记录、录音和录像资料,以及各类电子数据等多元化载体。当遇到自身无法完成证据搜集工作时,当事人有权向法庭提交申请,请求法院进行相关的调查取证工作。法院将会对当事人所提供的所有证据进行全面且客观的审查与核实,以便最终确认借贷关系是否真实存在。因此,即便在没有书面借据的情况下,只要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予以支持,当事人依然有可能在法律层面上成功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怎么算

关于民间借贷利息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如若借贷双方未就利息做出明确约定,则当出借方提出主张要求收取利息时,人民法院将予以驳回;

其次,对于公民个人之间形成的借贷关系,倘若存在余额利息约定不明的情况,出借方仍有权提出收取利息的请求,但不予以支持。

然而,在非公民个人与他人的借贷关系中,如果存在对利息约定不清的现象,出借方可先行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并综合考虑民间借贷合同及当事人的交易流程、交易习惯和当时的市场报价利率等诸多因素来决定最终的利息数额。

其次,如果出借方请求借款人按照合法合规的合同利率支付相应利息,那么人民法院将会予以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如果高于合同成立当年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则此种情况下超出的那部分利息将不被支持。

其中,“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ChinaInterbankBondMarket)自2019年8月20日起开始每月公布的一个年度内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再者,鉴于借据、收据、欠条债权凭证上的借款金额通常被视为本金的构成本金;

假如原先已从本金当中预扣了利息,此时人民法院将计算实际出借的金额作为本金来进行认定。

此外,如果借贷各方在结算了之前的借款本息之后,额外将利息收纳进后期借款本金中,并且再次出具债权凭证,只要这份新的债权凭证上的金额未超过合同成立那年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总和,人民法院都将视其为后期借款的本金。

最后,按照前述判决原则,当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到期以后应当偿还的所有本息之和,如果超过了初始借款本金与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总额的整个借款周期的利息总和,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三、民间借贷没能力偿还怎么办

在私人借款合同纠纷中,当债务人处于无力支付债务之境地之时,首要步骤便是主动与债权人展开深入交流,诚恳表达归还贷款的志向并且陈述当前所面临的实际困难及挑战。债权人在了解债务人的实际状况后,或许会选择通过友好协商来提供适当的宽限期限或者重新规划还款方案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然而,若双方未能就此问题达成共识,债权人便有可能启动司法程序,对债务人提出诉讼请求。一旦事例进入诉讼阶段且法院作出了要求债务人偿还贷款的判决,倘若债务人仍然拒绝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此情况下,法院可能会采取诸如查封、扣押以及冻结债务人资产等强制性措施。但是,若经调查发现债务人确实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将不得不暂时终止本次执行程序。待日后债务人具备了偿还能力之后,债权人可以再次申请恢复执行。值得强调的是,即便在短期内无法偿清债务,债务人也应当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切勿采取逃避责任的行为,以免招致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

民间借贷无书面借据,但可通过其他证据如陈述、证词、转账记录等证明。当事人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法院全面审查证据确认借贷关系。无借据但有充足证据,当事人依然有可能在法律层面上成功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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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没有借条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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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没有借条可以吗
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缺乏书面借款凭证并非不可行,然而,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其他证据材料却是必不可少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于其所主张的事项负有举证之责。在未能提供借据的情况下,当事人可尝试提供其他类型的证据,例如,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电子数据等等,以证明借贷事实的确存在。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将对上述各类证据进行全面且客观的审查与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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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借条怎么写,民间借贷写借条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一、民间借贷借条怎么写
1、 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 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 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 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 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 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 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规范的借条书写格式及内容举例如下:
借 条
今A借给B人民币壹万元整,即¥10000.00元,自2006年2月9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限6个月,利率为每月0.8%,利息共计人民币肆百捌十元整,即¥480.00元,全部本息于2006年8月8日一次性偿还。
借款人:B(签字、手印、签章)
注:
1、最好附上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借款人的住址),联系方式。目的是不还款时便于起诉;
2、写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自到期还款日的第二天算起;未写还款日期的,从主张权利之日算起;诉讼时效为2年。
二、民间借贷写借条注意事项
1、书面证据、万分重要,它是发生诉讼能证明借贷关系最有力的证据。所以借款给别人时,一定要拉下所谓的“面子”,打破情面,要让对方书写借据,才能有效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反,认为:“是亲戚、好友,凭良心不可能好意思的耍赖”,到时肯定会出现无凭无据、悔之晚矣的局面。
2、儿女结婚时,父母自愿赠与金钱的除外。如果借给儿女建房、购车等,一定要让儿女写借据。因实践中多次遇到“结婚买房时欢欢喜喜,可出现离婚时,就争的面红耳赤”到法院打官司也得不到支持,往往把借款被对方答辩成了“赠与”。落个官司败诉、诉讼费自负、钱没讨到。反倒气出一场病来。
3、最后一部分可以写上借款地点,这也是十分必要的!因为一旦发生诉讼,涉及到法院管辖权的问题,方便出借人的诉讼。因为民间借贷属于借款合同,法律规定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所以,写上借款地点对于借款人是外地,甚至不管多远的被告的情形,,原告会省钱、省力、省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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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没有借条怎么办
为核实借贷当事人身份,可申请笔迹检验及见证人。银行转账凭证是重要证据。借据是证明双方借款协议的书面文件,但使用日常称呼可能带来法律风险。因此,书写借据时应清晰明确,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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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无力偿还怎么办,民间借贷如何处理,民间借贷
[律师回复]
一、民间借贷无力偿还时的处理《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通则》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私人之间的借款要慎重。借钱给人,必须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就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互通有无、如果数额较大的话,除立借据外,也要尽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这样就可减少风险。
二、民间借贷纠纷中怎么维权
(一)在合同中约定好易争议的借贷利息支付方式问题,关于利息支付,借贷双方可以达成协议,如果不能确定支付利息的期限的,根据《合同法》规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二)注意取得和妥善保存合法借款凭据。
(三)必须在诉讼时效内主张债权。借条注明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借款之日起两年;借条中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自借款之日起20年内债权都能得到法律保护,期间出借人主张的,诉讼时效中断,适用普通诉讼时效两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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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没有借条怎么办
为核实借贷当事人身份,可申请笔迹检验及见证人。银行转账凭证是重要证据。借据是证明双方借款协议的书面文件,但使用日常称呼可能带来法律风险。因此,书写借据时应清晰明确,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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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是指什么,民间借贷是指什么,民间借贷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民间借贷是指什么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银行借贷则是一种间接融资渠道。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狭义的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依照约定进行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借贷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广义的民间借贷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公民与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货币或有价证券的借贷。现实生活中通常指的是狭义上的民间借贷。
二、高利贷有哪些特点由于高利贷有主体分散,个人价值取向、风险控制无力等特点。高利贷活动不可避免地会引发一定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一些利率奇高的非法高利贷,经常出现借款人的收入增长不足以支付贷款利息的情况。当贷款拖期或者还不上时,出借方经常会采用不合法的收债渠道,如雇佣讨债公司进行暴力催讨等。于是,因高利贷死亡。家破人散、远离他乡、无家可归的现象数不胜数。这些人已经被高利贷吸去了最后一滴血,往往都是身无分文,在外流浪,也成为了社会不安定的因素。由于民间“高利贷”利率普遍高于银行基准利率,受利益驱动。一部分人便将自有资金用于民间借贷,对地方金融机构(尤其是农村信用社)吸收存款造成很大压力。又由于其贷款机制灵活、便利,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对银行信贷的冲击。另外,由于民间“高利贷”多为私人之间的协议,大多没有信贷担保和抵押,而且对借款人的资信仅凭个人的主观判断,主观性和随意性很强,对风险的产生也无从控制,因此隐藏了极大的风险。如果借款人不能归还贷款,对贷款人来说打击是巨大甚至是终身的。因而极易冲击正常的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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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好附上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借款人的住址),联系方式。目的是不还款时便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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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急,其实咱们还有别的方法能证明这笔钱是真的借出去了。比如说,你可以拿出银行转账记录,找个证人给你作证,或者自己说说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等等,这些都能证明你确实借过人家钱。要是你觉得自己搞不定这些证据搜集工作,也不用担心,你还可以去法院申请让他们帮你查查。到时候,法院会把所有的证据都仔细看一遍,看看有没有问题,然后再决定这笔钱到底是不是真的借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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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最高法8月6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以下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全文:[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第四条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第五条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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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民间借贷合同有哪些纠纷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现实生活中,常见的借款合同纠纷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利息约定不明; 2、还款期限不明; 3、没有借据。 4、主体不合法,如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 哪些借贷合同属于违法的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 4、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 《贷款通则》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务。”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违反国家金融法规,属于无效合同。依照有关法规,对于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除判决返还本金外,对出借方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利息应当收缴,对借款方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5、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 6、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图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民间借贷合法吗 关键问题在于,民间借贷是建立在民间信用的基础上,一旦企业资金断裂,营业利润无法与高额利息相平衡就会导致巨大的风险。有相当一些企业集资目的就是想要非法占有,更无偿还的可能,甚至以“”的形式存在,非法集资、洗钱等犯罪行为充斥其间。由于这些行为存在交易隐蔽、难于定性、风险不易控制、无法及时进行引导和查处等特征,使得相关的法律法规不能全方位进行监督管理。 要想保证民间借贷的合法性,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务必首先考虑对方的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同时,要问明对方的借款用途,再决定借款与否。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诈骗、买卖毒品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而仍借款的,则属于违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出借人不但得不到债权,而且还要依据有关法律予以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必须是出于自愿,根据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什么是民间借贷合同?民间借贷合同与民间借贷合同的区别?
[律师回复] 一、何谓民间借贷合同民间借款合同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外的人为贷与人的借款合同,是非金融机构之间关于一方贷与另一方金钱或者其他消耗物的协议。民间借款合同与银行借贷合同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1、贷与人为银行等以外的非金融机构。民间借款合同的主体是否仅限于公民,我们认为,民间借贷以公民之间的相互借贷为主,但不仅限于公民之间的借贷。 2、可以为无偿。民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借贷利息,也可以不约定利息。如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利息,则借款合同为无偿合同。并且,公民之间的借贷因具有互助性,一般是无偿的。所以,借款合同根据其是否有偿,可以分为有偿借贷和无偿借贷。 3、一般为实践合同、单务合同。民间借款合同一般仅有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合意还不能成立,只有贷与人将贷与物交付给借用人时,合同才能成立。但是,当事人之间也可以订立诺成的借款合同。诺成借款合同因当事人之间的书面协议达成而成立。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双方都负有义务,贷与人应按约定贷与借用金钱或物品,所以应为双务合同。 4、一般为不要式合同。民间借款合同一般为不要式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其他形式。但是为避免发生纠纷,最好采用书面形式。 二、民间借贷合同与银行借贷合同的区别借款合同可分为如下两类:银行借款合同和民间借款合同,银行借款合同和民间借款合同分别有其各自的特征,下面对其两者进行对比: 1、主体不同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只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才能从事金融借贷活动,故银行借款合同的贷款人只能是国家商业银行或其他依法可经营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民间借款合同的贷款人只能是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不能成为贷款人。 2、是否有偿不同商业银行或其他经营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发放贷款,除法律规定外,都必须收取一定的利息,故而银行借款合同是有偿的。而民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既可以约定借款利息,也可以不约定利息,不必然是有偿的。 3、是否要式合同不同银行借款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银行借款合同的,合同应为无效。民间借款合同非以要式为原则,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其他形式。 4、是否为实践合同不同银行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只要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借款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而不以标的物的交付为要件。民间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即自贷款人提供贷款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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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没有借条怎么认定
在涉及到民间借贷纠纷的此类法律事务中,倘若原告没有提交诸如借据之类的直接证据以证实借贷关系的确立,然而却提供了由金融机构出具的转账凭证,那么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第十六条之规定,原告便有权利凭借此转账凭证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若被告对此提出异议,声称该笔转账实际上是为了偿还先前的借款或者其他债务,则被告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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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我现在很缺钱就是这个月用钱下个月还钱,在网上我用地借呗,我想问问借呗属于民间借贷吗?谢谢。
[律师回复] 现实生活中,有的出借人往往因对方是亲朋好友,碍于情面或出于信任,借贷时没有出具书面字据。这样,一旦借款人否认,出借人就很难保障债权。即使诉至法院,也会因无法举证而陷入败诉的结局。因此,出借人必须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借贷协议,载明借贷双方的姓名、借款种类、币种、数额、时间、期限、用途、利率、还款方式、保证人和违约责任等条款,签字画押,双方各执一份,妥善保存。
利率应合法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
提供担保
对于数额较大或存有风险的借款,应履行担保和抵押手续,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第三人为其担保,或要求借款人以存单、债券、机动车、房产等个人财产作为抵押物,并都应订立书面借贷协议。有些财产抵押,还应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这样,借款人一旦出现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可以向保证人追索借款或合法地以抵押物抵偿借款。
及时催收
按照《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债权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如借款期满后又经过2年,出借人不能证实期间曾经催收过的,法律不予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应在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诉讼时效就可以从新的还款期限起重新计算。看了你说的借呗属于民间借贷吗 你的心情我理解,但是什么都要走法律程序,希望我说的对你有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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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妹现在在民间借贷借了一笔钱,准备去还款了,我国民间借贷有哪些形式的借款形式呢?
[律师回复] 日前,央行相关负责人透露,为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央行正在牵头起草《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对不吸收存款的放贷业务实施牌照管理,明确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的法律定位和市场准入资格。这意味着,未来民间借贷有望纳入牌照管理,引发热议。那民间借贷一般有哪些形式?
民间借贷一般有三种形式,一种是通过“中间人”借贷,二种是通过担保公司借贷,还有就是民间常见的互助式借贷。
1、通过“中间人”借贷
民间借贷“中间人”则又可细分为两种,一种是“中间人”依靠私人关系放贷;二是“中间人”一般是银行职员、政府官员,或者大型企业的老板。
第一种“中间人”一般是在朋友圈中比较活跃人,人际关系广,而且在长期的“从业经历”中被证明比较“靠谱”,有能力将亲戚朋友手中的闲钱聚拢起来,然后通过借贷赚取稳定的收益。每位出资人出资的金额不会太大,但经过“中间人”之手后聚沙成塔,总的资金量并不比专业的担保公司少。
第二种“中间人”一般是银行职员、政府官员,或者大型企业的老板。他们利用自己资信较高、比一般中小企业更能获得银行贷款的优势,将从银行拿到的钱再以更高的利率借给其他人,从中赚取利差。这些人放出的每笔贷款往往数额较大,因为要确保借款人一定能按时还钱,他们往往对其还款能力、信誉度、投资项目的风险等事前要经过严格的考察。
2、通过担保公司借贷
主要是借助于正规中介机构或担保公司进行融资行为和以非正规中介组织为依托进行民间借贷的行为,然后所得的利息也是通过正规中介机构或担保公司返还给借款人。
3、互助式借贷
民间常见的朋友之间互相帮助式借贷,借款人主要为了应付短期生活急需借款,一般金额不大,由于借款双方有一定的关系,利息极低甚至不计利息。
对于即将出台的《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民间借贷市场反响强烈。多位民间借贷人士表示,《条例》的出台将给整个民间借贷市场提供法律依据,并提高违法违规放贷的成本,规范整个行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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