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没有借条可以吗

最新修订 | 202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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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缺乏书面借款凭证并非不可行,然而,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其他证据材料却是必不可少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于其所主张的事项负有举证之责。在未能提供借据的情况下,当事人可尝试提供其他类型的证据,例如,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电子数据等等,以证明借贷事实的确存在。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将对上述各类证据进行全面且客观的审查与核实。
民间借贷没有借条可以吗

一、民间借贷没有借条可以吗

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了,民间借贷关系确实立并不一定必须以书面的借条为依据。然而,对于此类纠纷中的各方当事人而言,他们仍然承担着举证的责任和义务,即需提供充分且确凿的证据来证实自己所主张的借贷关系的真实性。若当事人无法提供书面的借条,那么他们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例如提供自身的陈述、证人证言以及电子数据等等。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将对这些证据进行全面而客观的审查与核实。因此,即便没有书面的借条,只要能够通过其他合法有效的证据形式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那么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便可得到确认并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怎么算

关于民间借贷利息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如若借贷双方未就利息做出明确约定,则当出借方提出主张要求收取利息时,人民法院将予以驳回;

其次,对于公民个人之间形成的借贷关系,倘若存在余额利息约定不明的情况,出借方仍有权提出收取利息的请求,但不予以支持。

然而,在非公民个人与他人的借贷关系中,如果存在对利息约定不清的现象,出借方可先行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并综合考虑民间借贷合同及当事人的交易流程、交易习惯和当时的市场报价利率等诸多因素来决定最终的利息数额。

其次,如果出借方请求借款人按照合法合规的合同利率支付相应利息,那么人民法院将会予以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如果高于合同成立当年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则此种情况下超出的那部分利息将不被支持。

其中,“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ChinaInterbankBondMarket)自2019年8月20日起开始每月公布的一个年度内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再者,鉴于借据、收据、欠条债权凭证上的借款金额通常被视为本金的构成本金;

假如原先已从本金当中预扣了利息,此时人民法院将计算实际出借的金额作为本金来进行认定。

此外,如果借贷各方在结算了之前的借款本息之后,额外将利息收纳进后期借款本金中,并且再次出具债权凭证,只要这份新的债权凭证上的金额未超过合同成立那年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总和,人民法院都将视其为后期借款的本金。

最后,按照前述判决原则,当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到期以后应当偿还的所有本息之和,如果超过了初始借款本金与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总额的整个借款周期的利息总和,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三、民间借贷没能力偿还怎么办

在私人借款合同纠纷中,当债务人处于无力支付债务之境地之时,首要步骤便是主动与债权人展开深入交流,诚恳表达归还贷款的志向并且陈述当前所面临的实际困难及挑战。债权人在了解债务人的实际状况后,或许会选择通过友好协商来提供适当的宽限期限或者重新规划还款方案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然而,若双方未能就此问题达成共识,债权人便有可能启动司法程序,对债务人提出诉讼请求。一旦事例进入诉讼阶段且法院作出了要求债务人偿还贷款的判决,倘若债务人仍然拒绝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此情况下,法院可能会采取诸如查封、扣押以及冻结债务人资产等强制性措施。但是,若经调查发现债务人确实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将不得不暂时终止本次执行程序。待日后债务人具备了偿还能力之后,债权人可以再次申请恢复执行。值得强调的是,即便在短期内无法偿清债务,债务人也应当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切勿采取逃避责任的行为,以免招致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

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民间借贷关系的成立不一定要书面借条,但需承担举证责任。若无书面借条,可通过陈述、证人证言、电子数据等方式证明。法院将全面审查核实证据。只要有其他合法有效证据证明借贷关系,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便可确认并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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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无力偿还怎么办,民间借贷如何处理,民间借贷
[律师回复]
一、民间借贷无力偿还时的处理《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通则》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私人之间的借款要慎重。借钱给人,必须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就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互通有无、如果数额较大的话,除立借据外,也要尽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这样就可减少风险。
二、民间借贷纠纷中怎么维权
(一)在合同中约定好易争议的借贷利息支付方式问题,关于利息支付,借贷双方可以达成协议,如果不能确定支付利息的期限的,根据《合同法》规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二)注意取得和妥善保存合法借款凭据。
(三)必须在诉讼时效内主张债权。借条注明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借款之日起两年;借条中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自借款之日起20年内债权都能得到法律保护,期间出借人主张的,诉讼时效中断,适用普通诉讼时效两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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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什么算民间借贷?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银行借贷则是一种间接融资渠道。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
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
民间借贷不仅是一种经济现象,同时又是一种法律现象,从司法解释的角度,民间借贷具有以下几个主要法律特征:
(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是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护。
(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不属于出借人或出借人没有支配权的财产形成的借贷关系无效,不受法律的保护。
(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只有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有偿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什么是指民间借贷?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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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
民间借贷不仅是一种经济现象,同时又是一种法律现象,从司法解释的角度,民间借贷具有以下几个主要法律特征:
(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是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护。
(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不属于出借人或出借人没有支配权的财产形成的借贷关系无效,不受法律的保护。
(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只有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有偿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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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款借据如何写
[律师回复] 对于民间借款借据如何写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款借据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
甲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方向甲方出具本借据并达成协议: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万元,于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交付甲方指定账户:户名: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二、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借款到期时,甲方应主动归还乙方全部本金。
三、借款利率为__________%。
四、丙方愿为甲方的上述借款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期限自借款日起三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并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一切费用。
五、违约责任:甲方未按期归还乙方借款本金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本金每日万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一切费用。
六、特别协定:
1、借款到期后,如甲方不能一次还清而归还部分的,应先作归还利息,归还利息多余部分作归还本金。
2、本借款丙方的保证是不可撤销的,并且无论甲乙双方历来对借款事宜是否作出 其他约定,只要不增加本协议中保证义务的,保证人仍在本借据书担保的范围承担保证责任。
七、其他约定:
八、本借据自己方将款项划至甲方指定账户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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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借条电子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民间借贷借条电子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借条范本
甲方(债务人):______(姓名)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债权人):______(姓名)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前提下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约定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__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五)、甲选择的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见
第二条保证条款)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
第二条 保证条款
(一)担保方式: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1、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2、甲方违背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3、甲方提供的用于借款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4、甲方死、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5、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减少,乙方要求恢复原状、提供担保遭到拒绝;
6、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7、保证人违反合同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8、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2、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者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民间借款借据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民间借款借据怎么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民间借款借据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
甲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方向甲方出具本借据并达成协议: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万元,于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交付甲方指定账户:户名: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二、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借款到期时,甲方应主动归还乙方全部本金。
三、借款利率为__________%。
四、丙方愿为甲方的上述借款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期限自借款日起三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并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一切费用。
五、违约责任:甲方未按期归还乙方借款本金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本金每日万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一切费用。
六、特别协定:
1、借款到期后,如甲方不能一次还清而归还部分的,应先作归还利息,归还利息多余部分作归还本金。
2、本借款丙方的保证是不可撤销的,并且无论甲乙双方历来对借款事宜是否作出 其他约定,只要不增加本协议中保证义务的,保证人仍在本借据书担保的范围承担保证责任。
七、其他约定:
八、本借据自己方将款项划至甲方指定账户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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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诉状A,民间借贷起诉状怎么写
[律师回复] 对于民间借贷诉状A,民间借贷起诉状怎么写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纠纷民事状
原告:欧,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县镇村组村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告:欧,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县镇村组村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万元及利息(注:利息计算至债务全部清偿日止。现暂从20年月计算至之日即20年月、按月一分五计息、共元整)
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系同村村民。20年月日,被告因需资金周转,向原告提出借款。原告出于帮忙之心,拿出自己全部的积蓄万元和向他人借的万元共万元整一起借给被告,被告出具了借条一张。借条载明:借现金万元,借期个月,月利息一分五,逾期利息八分。后被告共支付给了原告个月的利息。截止同年月份,被告分三次偿还了原告借款本金万元。此后被告既未向原告支付利息,也未偿还借款本金。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清偿借款本金及利息,但均未果,被告现在还躲避原告。
原告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债务应当清偿。被告躲避原告、拒不偿还借款的行为不仅违背诚信、构成违约,也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综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具状诉至贵院,诚望判如所请。
此致
县人民
具状人(签字):
20年月日
民间借贷利息是多少,民间借贷最低利息
[律师回复]
一、民间借贷利息最高是多少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狭义的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依照约定进行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借贷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广义的民间借贷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公民与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货币或有价证券的借贷。现实生活中通常指的是狭义上的民间借贷。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二、银行贷款利息最高是多少银行贷款利率是指借款期限内利息数额与本金额的比例。我国的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银行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基准利率,实际合同利率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2004年,央行放开了银行贷款利率浮动范围,对银行贷款利率上限不再做限定,下限为0.9倍基准利率。不过对信用社贷款利率仍有上限限制,要求信用社贷款利率上限不得高于2.3倍基准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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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个人借贷借条范本:今有甲方向乙方借款用于(用途):____________,借款不能另作他用,否则乙方可以提前收回借款并要求支付利息。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小写)______元,
二、利息率为每月__,每年__。
三、借款期限共__个月,自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
四、借款到期日为__年_月_日,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到期不付则可按照约定利息继续计算,并加缴__的滞纳金。担保人对本息和滞纳金承担一般连带责任。
五、乙方因意外事故导致经营或生活发生重大困难,可提前向甲方收回借款,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一方联系方式的改变必须毫不迟疑地通知对方,否则自行承担被联系不到的后果。
七、双方必须亲自签名并按手印,一方为法人则另需法定代表人的签章。然后将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担保人和见证人以及签章等记录。最后附上年月日即可,以及双方住址所在地。扩展资料: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通常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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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方向甲方出具本借据并达成协议: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万元,于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交付甲方指定账户:户名: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二、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借款到期时,甲方应主动归还乙方全部本金。
三、借款利率为__________%。
四、丙方愿为甲方的上述借款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期限自借款日起三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并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一切费用。
五、违约责任:甲方未按期归还乙方借款本金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本金每日万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一切费用。
六、特别协定:
1、借款到期后,如甲方不能一次还清而归还部分的,应先作归还利息,归还利息多余部分作归还本金。
2、本借款丙方的保证是不可撤销的,并且无论甲乙双方历来对借款事宜是否作出 其他约定,只要不增加本协议中保证义务的,保证人仍在本借据书担保的范围承担保证责任。
七、其他约定:
八、本借据自己方将款项划至甲方指定账户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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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没写借条有利息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民间借贷没写借条有利息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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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什么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怎么具有合法性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什么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如何具有合法性
1.民间借贷是相对于国家正规金融机构(银行等)以外,自发形成的民间融资信用形式。
2.一般来讲,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用于生产、生活的借款行为,借款利率不超过24%,都是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
最高《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也就是说除了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四大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信托公司)、其他金融机构(证劵公司、保险公司)外,公民、企业、其他组织之间的借款行为都属于民间借贷。包括由地方政府批准开办的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的放贷行为也属于民间借贷。但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不能吸收公众存款,否则就是非法集资。
民间借贷如何具有合法性
一般来讲,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用于生产、生活的借款行为,借款利率不超过24%,都是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
但是,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五种情形民间借贷合同应认定为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什么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如何具有合法性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什么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如何具有合法性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什么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如何具有合法性
1.民间借贷是相对于国家正规金融机构(银行等)以外,自发形成的民间融资信用形式。
2.一般来讲,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用于生产、生活的借款行为,借款利率不超过24%,都是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
最高《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也就是说除了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四大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信托公司)、其他金融机构(证劵公司、保险公司)外,公民、企业、其他组织之间的借款行为都属于民间借贷。包括由地方政府批准开办的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的放贷行为也属于民间借贷。但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不能吸收公众存款,否则就是非法集资。
民间借贷如何具有合法性
一般来讲,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用于生产、生活的借款行为,借款利率不超过24%,都是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
但是,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五种情形民间借贷合同应认定为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哪些情形属于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一、哪些情形属于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的借贷。民间借贷是相对于金融机构向公民、其他企业及其他组织提供贷款而言,发生在公民之间、公民与其他企业及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狭义的民间借贷仅指公民(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广义的民间借贷还包括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现实生活中的民间借贷通常是指狭义的民间借贷,也就是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市因此,符合下列情况的均属于民间借贷:一对一民对民:一个公民对一个公民发放贷款;一对一民对企:一个公民对一个企业发放贷款;多对一民对企:多个公民对一个企业发放贷款。但是,企业之间借贷(企业间融资)不属民间借贷的范畴,因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于无效合同。企业之间禁止借贷,其借贷行为无效,应当按照联营合同纠纷有关规定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二、民间借贷是否合法合法的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所谓合法的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个人与个人之间,或者公民个人与企业及其他组织之间,出于自愿原则的借贷。
1、合法的民间借贷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之间自愿的借贷。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属于可撤销合同,经行使撤销权后应当认定为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的原因是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的原因是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了返还本金外,还应当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2、合法的民间借贷出借的资金必须属于出借人所有或者拥有支配权的自有资金。不属于出借人所有或出借人没有支配权的财产所形成的借贷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3、合法的民间借贷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
4、合法的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无效。
5、合法的民间借贷的目的必须合法,不得为他人从事非法活动提供借贷。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如违法提供赌资、提供资金、为涉嫌犯罪的人提供逃跑的资金等,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收缴财产、罚款、拘留;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合法的民间借贷不包括企业之间借贷,企业之间借贷不属于民间借贷范畴。企业之间的借贷因违反金融法规而属于无效。
7、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借贷行为无效。如,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社会非法集资的行为无效;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行为无效,“做会”的行为无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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