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别人欠钱不还扣车是涉恶吗
债权人依据法律有权对已被其合法占有之债务人所有之动产实施留置权,并且取得针对该等动产的优先受偿权利。
如若债务人未能及时清偿所负到期债务,债权人便可行使此项留置权。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债权人行使上述权利并非判定为涉恶行为。涉恶行为主要指向涉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行径,具体而言是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类似手段,有组织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对社会秩序形成严重破坏的行为。而留置权的行使则是法律所许可的债权保护措施,只要债权人依照法定程序行使留置权,例如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行使留置权,或者在未行使留置权的情况下,债务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此类行为均属合法,且不构成涉恶。因此,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他人拖欠款项不予偿还,债权人扣押对方车辆的行为本身并不直接构成涉恶。但是,若债权人在行使留置权过程中采取了非法手段,例如未经授权擅自扣押车辆,那么这种行为可能会导致触犯非法拘禁罪及其它相关犯罪,进而可能被认定为涉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二、别人欠钱不还跑了怎么办
1.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应积极向各级法院提交诉状,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提起诉讼之时,需提供完整且确凿的借贷凭证材料作为依据,以便法院能予以合理审理并及时予以立案处理。若债务人下落不明,所在区域法院将依法借助公告送达方式告知被告按时出庭应诉。
3.若借债事项存在连带责任的担保人,则可依法将其纳入被告范围,要求其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若仅为普通责任保证人,在债务人未能履行已决裁判义务的情形下,债权人有权向担保人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其履行相应的保证责任。
4.在司法实践中,经权利人书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被广泛使用,顾名思义,这是为了确保未来的生效裁判能够顺利执行或者防止财产出现流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法院将对申请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实施限制其出售或转让等行为的强制性措施。
5.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凡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诸利害关系人均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成为失踪人员。法律明确规定,失踪人员的财产将交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与其有紧密联系的其他亲戚朋友进行管理。同时,失踪人员所欠的税费、债务以及其他应付款项也应由上述法定代理人从其财产中进行清偿。《民法典》
第四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二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若在法律诉讼中缺乏对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号码,确实不会直接影响到诉讼程序的进行。但是,为了确保能够准确地确定被告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如其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以及家庭住址等方面,则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在这样的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委托具有相关经验和资质的律师,通过合法途径从公安机关调取这些必要的资料。在正式启动诉讼程序之前,您还需要准备好详细的起诉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将它们提交至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同时,请务必关注诉讼时效问题,以避免因超过法定时间而导致丧失胜诉权的风险。
债权人依法可对合法占有的债务人动产行使留置权,并享有优先受偿权。这意味着,当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留置其动产,并在债务清偿前享有优先从该动产中受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