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法人员工可以要求赔偿吗

最新修订 | 2024-10-30
浏览10w+
沈园律师
沈园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5年
专家导读 随着法律规定的变更,员工无法获得补偿金:当员工和公司之间达成了劳务关系并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之后,如果公司的法人地位因正常程序如公司的拆分或者合并而有所变动,这并不代表着员工和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也会自动终止。相反地,在公司法人发生变化之后,上个任期内的法人和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的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力和责任,都将依法转交给下个接任者承担。
公司变更法人员工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公司变更法人员工可以要求赔偿

公司在法人变更过程中,员工能否寻求赔偿?

随着法律规定的变更,员工无法获得补偿金:当员工和公司之间达成了劳务关系并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之后,如果公司的法人地位因正常程序如公司的拆分或者合并而有所变动,这并不代表着员工和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也会自动终止。相反地,在公司法人发生变化之后,上个任期内的法人和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的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力和责任,都将依法转交给下个接任者承担。因此,在公司合法过渡期间,受雇于该公司的员工的权益是受到保障的,他们没有理由要求额外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公司变更法人后应继续承担之前的债务

应当持续承接并负责履行先前存在的债务责任。

据法律明文规定,若公司在工商注册事项上有所变更,那么原有的债权与债务将会自动转移至变更后的公司进行全权承担。

无须额外进行具体声明或指明。

然而,如果确有必要出具有关详细情况的书面说明,应当仅需明确指出变更前公司的所有债权与债务将由变更后的主体单位来负担以及承担这些债权和债务。《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公司变更法人以前的债务由谁承担法律规定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之规定,公司变更法人代表并不影响到其应对既有债权债务的责任担当。公司须负有以其所有财产偿付所有债务之义务。至于在公司变更法人代表之前所发生的债务,原则上来讲,依旧应由更改之后的新公司予以承担。原因在于,公司作为拥有独立法律身份的实体,其法人代表的变更并不能改变公司本身所具有的独立法律地位以及承担债务的能力。然而,若原法人代表在债务形成之时存在过错或者违背了法律法规的行为,那么他们可能会被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原法人代表必须承担公司的全部债务,而应该根据其过失程度以及具体的法律规定来确定其应当承担的责任份额。总而言之,公司变更法人代表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导致债务承担主体的变更。

公司法务部门变更时,员工通常无权要求赔偿。因为公司法律形式的变更,如拆分或合并,并不直接终止员工的劳动合同。新公司需承担原公司的权益和责任,包括员工的合同权益。因此,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并不构成员工要求赔偿的充分理由。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9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0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司变更法人员工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键咨询
  • 130****46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2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3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7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7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8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4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4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8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5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7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5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1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5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0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公司变更地址员工可以要求补偿吗
公司变更经营地址,若影响员工工作环境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员工可拒绝迁移并解约,有权申请经济补偿。若迁移对合同履行无实质影响,则不适用补偿。员工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有权申请补偿。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公司变更法人员工可以要求赔偿吗
在公司法务部门变更时,员工通常无权要求赔偿。因为公司法律形式的变更,如拆分或合并,并不直接终止员工的劳动合同。新公司需承担原公司的权益和责任,包括员工的合同权益。因此,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并不构成员工要求赔偿的充分理由。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孩子抚养费是否能变更,怎么要求变更
[律师回复] 一、判决后还能变更抚养权吗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时子女的抚养权由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判决归谁抚养就归谁抚养,一般不能改变。但为了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使儿童能够健康成长。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若干问题的具体意见》第十六条又作了一些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2、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怎么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在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或子女发生困难时,可以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当初离婚协议对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安排,并不妨碍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请求;对于的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同样不存在不妨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或子女在必要时向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父母双方对于增加抚养费的请求,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提讼。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申请实在是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不得已的选择。这个可以根据夫妻离婚时,离婚协议书、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中的孩子抚养费给付条款协商,或者另行提起离婚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诉讼。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0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司变更合同补偿员工吗
如果公司与职工协商变更时,职工要求公司给予适当的赔偿或者补偿,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是没问题的,如果协商不成而公司直接变更合同内容,职工可以要求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因公司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变更诉讼请求时管辖异议是否需要变更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被告在一审答辩期间有权提出管辖异议(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原告变更诉讼请求获得准许后,应重新给予指定举证期限。依据为《民事证据规则》 第三十五条 第二款明确规定:“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应将同意原告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书面文件向被告送达,并自被告签收之日起重新计算15天的答辩期(《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同时应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在该重新计算的答辩期内,被告仍有权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行使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司法解释对此管辖权提出也有规定:最高《关于经济纠纷案件当事人向受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期限问题的批复》。逾期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含或仲裁机构谁有权主管的管辖异议),视为接受审理而且无异议。 注意: 上述诉讼请求的变更应从严格意义上来解释:即诉讼请求的变更已导致案由(法律关系的性质)发生了改变。如违约之诉变更为侵权之诉。此外,被告主体个数发生的改变也会发生管辖权异议的问题,如将某个或数个被告撤回导致受理实际上已无管辖权。 小结: 原告在一审时变更诉讼请求后,被告在新的答辩期内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未重新指定答辩期限,被告应在签收变更后的诉讼请求等书面文件后15日内提出管辖权异议。因此,在审理前应首先识别管辖权问题。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公司未经员工同意强行要求变更宿舍合法吗
公司在未经员工同意下强行变更宿舍,是否符合法规需视情况而定。若已充分告知并满足员工搬离条件,则符合规定。但若员工对此不满,公司应深入沟通协商,确保员工心理满足和整体发展战略的协调统一。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变更抚养权的要求,变更抚养权诉讼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判决。
变更抚养权诉讼书怎么写
1.原被告要列明,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
2.诉讼请求是什么。说白了,就是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由谁支付孩子抚养费,还有就是诉讼费用的承担等。诉讼请求一定要明确。不需要太多,达到主要目的就可以了。
3.事实和理由。这一部分需要详细点,主要要说明对方有哪些方面不适合抚养孩子,自己抚养孩子有哪些方面更有利等等。
4.结语和敬辞。在孩子抚养权变更书末尾需要把的目的和希望说出来,另外就是客套的敬辞。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0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司变更了商标怎么变更
商标变更的流程是:一、提供变更证明给商标代理公司,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二、填写好《商标变更申请书》及《代理委托书》。三、盖章后由代理公司寄到商标局。四、等待商标局下发《变更证明》。五、完成变更。
10w+浏览
知识产权
子女的抚养权变更过的是否可以要求再变更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子女的抚养权变更过的可不可以要求再变更
案例:
我与前夫于2001年11月26日经调解离婚,小孩判归我抚养.后因前夫认为我经济情况不好,工作、住所不稳定,加之小孩面临读书,为小孩前途着想,小孩应归他抚养,经我们多次协商,同意小孩归他抚养。但小孩跟他后,他不让小孩与我通电话(因不在同一城市),更是百般阻挠我与小孩见面。我想要回小孩的抚养权可以吗?
律师解答:
如果你们变更抚养权,又办理了书面变更协议,则抚养权已变更,但你可以要求再变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5条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他不让你见小孩,侵犯了你的探望权,你可以。
二、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是什么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按最高人民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3)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另外,其第6条还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20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起诉变更抚养权后还能要求法院强调变更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能不能向请求变更抚养权 案情简介:夫妻签订离婚抚养协议后 郭某与焦某原系夫妻关系,3月30日经调解离婚,确定婚生女焦小某(2009年2月28日出生)由焦某负责抚育,焦某现已再婚。后郭某以焦某对焦小某照顾不周、不配合其探望等为由,向提讼,要求变更焦小某由自己抚养、焦某每月给付抚养费3000元至焦小某年满18周岁。 判决: 在庭审过程中,经法庭征询焦小某意见,其表示愿意与妈妈一起居住生活。原审经审理后判决: 一、婚生女焦小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变更由郭某抚养。 二、焦某于判决生效后每月十日前给付婚生女焦小某抚养费八百元,至焦小某十八周岁止。 三、焦某于判决生效后每个月最后一周的周六上午九时将焦小某从郭某处接走进行探望,于当日下午五时前将焦小某送回郭某处。 四、驳回郭某之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 本案是一起当事人矛盾焦点集中在子女探望问题上的案件。虽然是离异家庭的子女,但是在感情的世界里,他们不应该有缺失。人民在遵循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基础上,尝试开展“法庭亲情探望”,探索因人因案而异的探望权行使形式。本案是通过该项举措成功促成纠纷化解的典型案例。法官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安排两个家庭在温馨平和的气氛里,对焦小某进行探望,并顺势进行辨法析理,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取得了良好的裁判效果。“法庭亲情探望”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提供了与子女面对面沟通交流的机会,拉近了感情距离,有助于当事人从子女利益出发,合理解决纠纷,也有助于唤醒父母对子女的关爱,鼓励他们尽快走出离婚阴影,共同努力为子女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成长环境。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公司变更 > 公司变更法人员工可以要求赔偿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