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行是否可以提前申请保释
是允许的,在法院判决正式生效之前,无论何时若有质疑者满足以下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实施取保候审的举措:
其次,在法庭上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且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过多潜在风险;
另外,如果他们身患严重疾病,或者在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后仍未结案,而且还需继续进行取保候审以开展后续工作的话,也同样可以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执行主体通常为公安机关。《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强奸罪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
若被告方提出索取精神损失赔偿的请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通常会予以驳回。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可选择进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此时所要求的赔偿便并非纯粹意义上的精神损失赔偿。
精神损害,指的是自然人因人身权益受到侵犯后,遭受的精神痛苦记忆、肉体疼痛感受及其他可能导致精神状态严重异常变化之种种情形。《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司法解释已有规定的以外,适用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
三、强奸罪可以要求公安撤销吗
通常情况下,对于已立案的强奸案,无法单方面请求公安局予以取消。强奸罪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而公安局立案则是根据初步掌握的证据及相关法律条文。除非具备充足且确凿的事实,用以证明该案确实出现了重大误判情形如误解澄清、伪造证据得到证实等极端状况,并且必须经过严谨全面的法律程序审批,方可进行事例取消。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此类事件极少发生。若被判定属于强奸犯罪行径,那么司法机构将会依据严格依法执行的原则,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社会公正和平的道德秩序。
强奸罪行在判决前,如嫌疑人可能判管制、拘役或独立附加刑,或可能判有期徒刑且不致危害社会,或患重病、案件未结需继续取保,均可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一般由公安机关执行。但需注意,是否符合条件需经严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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