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和刑事哪个严重
1、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所面临的处罚往往涉及到其人身自由,甚或危及其宝贵的生命权益。因此,此类法律事件显得尤为严重。
2、相较于刑事案件来说,民事纠纷往往显得并不那么严重。这些纠纷主要源自平等的民事主体间关于财产权益及人身关系的纠纷冲突。如若出现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应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等对矛盾进行调停处理,同时亦可依法向公正权威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问题,或是直接向具有司法管辖权的各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二、民事和刑事能否同时
民法与刑法诉讼事件得以同时并行处理,其中,如相关当事人认为自己因此次刑事案件而造成了物质方面损失,可向法院申请在刑事诉讼的同时启动民事诉讼程序。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如被害人因被告方的犯罪行为而遭受了实际的财产损失,那么他们在刑事诉讼过程当中,均有权利主张发起此项附带民事诉讼;
然而,若被害人遭遇到死亡不幸或者行为能力丧失等情况时,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以及近亲家人则有权代表其主张发起此项附带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三、民事和刑事可否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制度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得到广泛应用,然而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并不涉及此类概念。在刑事诉讼环节中,取保候审这一术语是针对执法机关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在实施强制措施过程中,为了确保尚未被捕获或者已经被捕但需进行特殊处理的罪犯嫌疑人、被告能够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工作、参与后续的审理与判决工作,从而避免其逃避相关法律程序,特地要求他们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相应的保证金,同时出具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拘留或者暂时解除其拘留状态的一种强制措施。在决定是否适用取保候审时,需充分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潜在的社会风险程度、具体案情的严重性、情节的恶劣程度、可能面临的刑罚轻重等多方面因素。通常情况下,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通过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安全受到威胁等情况,那么就有可能适用取保候审。
刑事案件涉及人身自由与生命权益,严重性较高。而民事纠纷多为财富分配和人身关系争议,较为轻微。当事人可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民事纠纷。调解可由调解委员会、组织或行政机关进行,也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若无法和解,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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