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大股东职务侵占会怎么判

最新修订 | 202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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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企业主要股东或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单位资产属职务侵占。量刑视侵占财产价值而定,数额较大者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罚金;数额巨大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金;数额特别巨大者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罚金。具体标准可能因司法解释和情况而异。
公司大股东职务侵占会怎么判

一、公司大股东职务侵占会怎么判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相关法律条款,倘若企业的主要股东或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非法占有单位资产归为个人所有,那么这就构成了职务侵占犯罪行为。针对这类犯案情况,其具体量刑结果需参照侵占财产的价值大小来予以决定。若是侵占财产的价值额度达到了较大幅度(目前还未明确设定一个统一的数字标准),那么此类行为者很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刑事处罚外加罚金民事责任。假设侵占财产金额更为庞大,那么其将可能受到刑期在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并且也要支付罚金的严厉惩罚。而若涉及到侵占财产额度达到极为巨大的地步时,那么犯罪分子将有可能面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也需要承担罚金责任。需要强调的是,这里所述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含义及其衡量标准或许会因为司法解释及实际情况的特殊性而产生相应差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公司大股东有刑事责任

股东们是指在股份制企业或是有限责任制企业中持有相当份额股权的人士,他们以其所认购的投资金额为准,有权享受到股东收益的共享权益;

同时还具备参与重大决策以及选取管理团队成员等高度权限。

然而,实际情况下,某些股东可能会出现擅权滥用甚至是未达义务标准的现象,这便有可能触及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判处罚款及拘役等刑责等严重后果。

如同《公司法》中所明示的,对于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和有限责任制公司的股东,他们的出资形式和履行出资义务都有严格规定。

倘若公司股东存在虚报注册资本、非法撤离大量出资,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或是其他恶劣情形的话,那么他们很可能会被判定为构成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违法行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

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公司大股东被刑事拘留要请律师

针对业界知名的企业大股东被司法队伍实施刑事拘留后,一般的专业人员都会强烈建议尽快聘请专业的刑事律师予以协助。此种情况下,我们无从忽视刑事拘留所代表的可能存在的严重刑事法律问题,故而在此关键时刻,专业刑事律师的角色将显得至关重要。首先,作为专业的刑事律师,他们具有获取及会见被拘留的大股东的权利,以此深入了解事件的具体细节,并为当事人提供全面且有力的法律援助以及必要的心理辅导。接下来,他们还具备向负责调查该起事件的执法部门阐明被告人涉嫌罪名和相关事件事实情况的能力,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意见。此外,专业的刑事律师拥有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监管事件办理过程合法性的专业经验,足以确保被告人的权益得到妥善保护。总的来说,在面临刑事拘留之时进行专业的聘请,对于被告人大股东而言至关重要,这将有助于他们更好地行使辩护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未来的诉讼程序做好最充足的准备工作。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企业主要股东或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单位资产属职务侵占。量刑视侵占财产价值而定,数额较大者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罚金;数额巨大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金;数额特别巨大者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罚金。具体标准可能因司法解释和情况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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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侵占股权的行为不是“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如果断定其他股东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那么必然承认他的行为是“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必然侵犯了公司的法人财产权,但是实际上它并没有将公司的财物据为己有。  可以依据《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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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明文规定,有限公司股东可以查阅会计账簿,这就使得会计账簿造假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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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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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操作中应注意的问题作为诉讼案件,律师应当根据股东要求盈余分配的具体案情决定诉讼策略。
1、公司盈余分配方案经股东会通过的情形。根据新《公司法》
第一百条和
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股利分配的方案由董事会提出并由股东(大)会通过,所以公司股利分配原则属于公司自治和规定自治的范畴。如果分配方案已经股东会通过,而公司不予执行,则股东完全可以公司要求履行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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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依据第三十九条【首次股东会议】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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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操作中应注意的问题股东退股应满足三大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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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依据第四条【股东权利】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二十条【股东权利限制】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2、操作中注意事项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大股东恶意罢免或无理阻挠中小股东担任公司高级管理职务系控制股东违反了诚信义务,但公司法没有相应的救济措施,目前可以采取以上的退股权、要求召开股东会行使表决权、行使解散公司请求权等来制约控股股东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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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侵占的诉讼时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人民不再予以保护。从2017年10月1日起,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由原来的两年修改为三年。即,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三年。股权侵占属于民事纠纷,也应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
股权侵占若构成了非法侵占罪,则其追诉时效为5年。《刑法》规定,构成侵占罪,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因此非法侵占罪的追诉时效是5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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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如何举报法人职务侵占
可以收集证据,向单位股东会举报。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如果法人有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时,侵害了股东的利益,股东是可以控告其有侵占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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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代持人构成职务侵占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股权代持人构成职务侵占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果代持人擅自转让就会构成犯罪。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的约定是有效的;并且,对公司来说,名义出资人具有股东资格;实际出资人若想取得股东资格,则需比照“对外转让股权”的程序,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才可以请求公司变更股东,擅自转让股权的名义股东也将面临违约责任,赔偿因转让造成的损失。
二、股权转让后受让人的义务是什么股权受让人明知股东因出资期限未届满而未缴纳出资的,受让股权后应当承担相应的出资义务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股东向股权受让人明示其因出资期限未届满而未缴纳出资的,股权受让人仍受让该股权的,由于股东已经告知股权受让人,且股权受让人受让之之股东资格当然包含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而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出资是每个股东最主要的义务,故股权受让人应当承担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义务。股权受让人不能只受让股东权利,而排除股东义务。股权出让方不及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应对策略。在股权转让中,股权出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办理股权交割,交割的主要标志就是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将新股东记载在公司工商档案和公司章程中。但是,法律实践中经常出现由于出让方的过错导致无法及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情况,给受让方造成了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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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转让合同要明确约定逾期办理工商变更的违约责任,可以约定按逾期每日一定固定数额或者按照转让价款一定比例(如等同于银行贷款利率的万分之四)的方式计算违约金,加大对出让方违约责任的惩罚力度促使其及时办理变更。
2、要及时和出让股东外的其他股东联系,了解他们对股权出让的态度,是否同意股权转让给股东外第三人?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等等,必要时可要求参加公司的股东会表决,实时监督。或者,由出让方对公司股东会同意股权转让作出承诺或担保。
3、在前期意向性协议及股权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由于出让方的原因导致转让无法履行的,应当赔偿所发生的全部损失及评估、调查等费用。
4、可以采取先办理工商变更再付款的方式来确保股权转让资金的安全。
5、可以也约定出让方逾期不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属于合同重大违约,受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且出让方应当返还全部已付资金并承担全部损失赔偿义务。
6、可以办理由银行或者公证机构参与的资金第三方监管形式来支付款项。待工商登记完成后再由第三方将资金支付给出让方。
大股东私自撤销小股东如何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大股东侵犯小股东利益时,小股东可以派代表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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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要件:

一,原告股东需符合法律规定要件。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作限制,对股份有限公司则要求是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二,原告股东必须在诉前用尽公司内部救济。
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讼监事有类似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董事会或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提讼。只有前述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规定期限内未提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才有权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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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私自分红算职务侵占吗?
股东私自分红一般不会构成职务侵占罪,具体是否构成犯罪,需要法院审理职务侵占案件后确定。具体来说,只有侵占股权的同时又将公司财物据为己有、或者侵占“公司管理中的股东股权”,才有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能性,其他单纯侵占股东个人股权的行为,并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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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如何避免大股东增资稀释小股东股权比例?
[律师回复] 对于如何避免大股东增资稀释小股东股权比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
第一道防线:重大事项表决权  公司法
第四十四条
第二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这就意味着只要持有1/3以上表决权,就能从根本上阻止公司增资行为,从而从根本上避免可能发生的对小股东权益的任意践踏。当然,在公司成立时如约定重大事项表决须代表四分之三或五分之四表决权通过的话,则对持股比例低的小股东更加有利。  
2、
第二道防线:优先认购权(按比例优先认购和超比例优先认购)  公司法
第三十五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从本条规定可以看出,当增资行为无法避免或小股东本身也同意增资时,依法按照原出资比例进行增资是股东的基本权利,按比例增资可以有效地避免小股东股权被稀释的情况发生,使增资后的公司股本结构与增资前保持一致。  
3、
第三道防线:评估以重新确定出资比例  当增资行为无法避免,而小股东又无力或无意继续出资时,最后一道防线即是在新的股本金进入之前必须对公司全部资产状况和所有者权益进行评估和审计以确定公司的净资产。因为,公司在增资时可能处于盈利状态,可能拥有大量的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或未分配利润,因而,净资产可已能远远高于公司原始资本。相反,如公司处于亏损状态,没有任何经营积累,净资产可能早已低于其资本,甚至可能已经资不抵债。基于以上原因,合理的增资方式应是首先对公司的现有资产进行全面地评估,以确定股东权益的真实价值或者公司的净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原股东的股权比例和新股东的出资金额与股权比例。盈利状态下高于资本的股东权益应由原股东享有,而不应自然地归属增资后的所有新老股东,同时,亏损状态下新股东相同比例股权的出资也不应该当然地按照原有股东的出资额确定。否则,就必然会导致新股东对原有股东权益的不当占有,或者老股东不合理地获得新股东出资利益。因此,评估以重新确定股权比例是小股东在前面两道防线均告失守的情况下的最后的抵抗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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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私账是逃税还是职务侵占
股东私账是是职务侵占。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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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伪造股权转让协议侵占他人股权构成什么犯罪
[律师回复] 你好!依照我的理解,其他股东侵占你股权的行为并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是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原因如下:  《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侵占股权的行为不是“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如果断定其他股东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那么必然承认他的行为是“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必然侵犯了公司的法人财产权,但是实际上它并没有将公司的财物据为己有。  可以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补充】另外看了下你的追问,说的是利用职务便利,携公司资金潜逃,这样他的行为就构成了职务侵占罪,可以到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要求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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