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务时,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诉讼请求书并非完全相同。在针对借款人类别的诉讼中,主要的焦点在于请求借款人全额偿还借款本息,同时考虑到可能存在的违约行为所导致的违约金等其他费用。
然而,当涉及到对担保人类别的诉讼请求时,就需要明确指出担保人应当承担何种担保形式(通常为一般保证或者连带责任保证),并明确列出救济其担保责任所需执行的具体问题与诉求。换言之,在法律关系和诉求的重点方面,针对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诉讼请求将存在显著差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二、起诉借款人怎么收费,法律上如何认定
首先,到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后,律师会基于您提出的诉讼请求中涉及的金额,对收费标准进行分级累进式计算。
举例说来,如果诉讼请求所涉及的金额未超过1万元人民币,那么每件案件的收费额为50元人民币;
倘若请求金额超过了1万元,但是未达到10万元人民币,这一区间的收费就将按照2.5%的比率收取;
而当请求金额在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时,收费应付的比率将会被调整为2%一类。
然而,我们必须明确的是,根据中国政府公布施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之第六条明文规定,任何在法院提起诉讼的客户都应该承担以下几种主要的诉讼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
(一)诉讼受理费用;
(二)审判申请费用;
以及(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算员等在审判机关指派的时间内出庭参与审理所需支出的交通费、食宿费、生活费及误工补贴。《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三、起诉借款人不知道地址怎么办
在提起针对借款人的法律诉讼过程中,如果我们无法获悉借款人的确切地址,我们可以考虑采取以下几种策略:首先,尽全力尝试通过各种可能的渠道去探寻借款人的居住地或联系方式,比如尝试联络借款人的亲朋好友,或者查阅与之相关的公共记录等等。其次,我们还可以请求法院实施公告送达手续,即将诉讼相关事项以公告形式通知到借款人。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公告送达可能会导致诉讼周期的延长。除此之外,如果我们能够提供出借款人的个人身份信息,那么法院也有可能借助相关部门的协助来查找借款人的住址。最后,如果我们确实无法找到借款人的准确地址,这可能会对案件的审理以及执行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是我们仍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于如何具体实施这些步骤,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指导和帮助。
起诉债务时,对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诉求各异。对借款人,重在追讨本息及违约费用;对担保人,则需明确担保形式(如一般或连带保证),并详述救济担保责任的具体诉求。两者在法律关系和诉求重点上显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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