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个别情况之下,涉及到交通肇事罪时,确实有可能出现共同犯罪的现象。例如,若单位的管理层、机动车辆的所有者或承包商,通过指使、强制等手段,导致他人违反交通规则并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那么这些行为人将被视为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进行定罪和惩罚。
此外,如果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单位的管理层、机动车辆的所有者、承包商或乘客,通过指示肇事者逃离现场,使得受害者因为无法得到及时的救援而最终死亡,那么这些行为人也将被视为交通肇事罪的共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二、交通肇事罪如何定罪量刑
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判别基准,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理解和解析:
第一种是导致1人死亡或3人重伤以上,并在这场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乃至全责的情况;
其次是相对应地,如果是造成了3人及以上的人员死亡且在事故中承担相等的责任;
最后一个较为常见的情况是,给他人的财产或者公共财产带来直接损失,同时也是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者,但是却无力承担超过30万元的赔偿额。
如果行为人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并且因此引发重大的交通事故,致使其他人受到严重伤害甚至丧生,或是导致公共财产或者私人财产受到巨大损害,.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给予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惩罚;
若行为人在此基础上还存在着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等行为,或者是存在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那么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于那些因逃逸而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则应该得到更严厉的处罚,即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交通肇事罪福清检察院怎么处理
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处理方式,通常需要遵循一系列严谨的法律程序。在福清市人民检察院的司法实践中,首先会对事例进行全面而细致的审查,其中包括对证据的合法性、充足度及事例事实的准确性的严格复查与核对。一旦证据链条完整无缺且犯罪事实脉络清晰明了,检察院将有可能依据法律条文依法提起诉讼。在确定是否提出公诉时,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将会对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积极向受害者及其家属进行赔偿、是否存在自首情节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倘若犯罪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能够真诚悔过、积极赔偿并获得受害人的谅解,那么检察院便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总而言之,最终的处理结果主要是取决于事例本身的复杂程度及其所涉及的法律法规。
在某些情况下,交通肇事罪可涉及共同犯罪。如单位管理层、车辆所有者或承包商通过不正当手段迫使他人违规驾驶致严重事故,则被视为共犯受罚。另外,若事故后上述人员指使逃逸,致受害者因延误救治死亡,同样需承担交通肇事罪共犯的法律责任。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