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需要理由吗
在特定情况下,取保候审的确要具备充足的理由作为支持。取保候审乃是我国刑事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项强制程序,申请者通常需具备法定原因方可得到批准实行。例如,犯罪嫌疑人间接可能被处以管制、拘役或另选附加刑等惩罚性措施;亦或犯罪嫌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等严厉刑罚,在实施取保候审之后能确保社会危险性的降低;尚在孕期或哺乳期间,因患重疾、生活无法自理,或者其自身状况使得其宁愿待在家中以免对社会构成潜在威胁等等;甚至到最后,若嫌疑犯的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处理并未告终,为确保审判进行,也必须给予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关于取保候审需否交纳费用及金额问题,其答案动态地取决于特定情境。一般而言,若采用交纳保证金的形式进行取保候审,则需向相关机构支付一定金额作为保证金。这笔保证金的金额是根据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社会危害程度、案件的情节和性质、可能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程度、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经济状况、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后确定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保证金的起始额度通常设定为人民币一千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保证金数额的确定及缴纳】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三、取保候审需要遵循的规定有哪些
在中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是一种重要且有效的强制措施之一。在此过程中,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们需要切实履行相关义务和责任,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未经执行机关的明确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市、县范围;若个人的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发生了变更,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在接到传唤时,应立即前往指定地点接受询问;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证人作证的行为;严禁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
值得强调的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要求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们遵守以下一项或多项规定:禁止进入特定的场所;不得与特定的人员进行会面或通讯交流;不得参与特定的活动;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等交由执行机关妥善保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需充分理由支持,是我国刑事法律必要程序。申请者需具法定原因,如轻罪、社会危险性低、特殊身体状况或羁押期满未结案。确保案件审判进行,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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