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签订劳动合同找谁
若雇佣单位并未依法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协议,劳动者有权首先尝试通过洽谈与雇佣单位达成和解。如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此外,劳动者亦可向所属地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诉讼,请求获得由未签订劳动合同所引发的双倍工资及其他补偿等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若涉嫌犯罪的人士或被告方在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情况下,例如当他们具备被取保候审的资格却遭到无理拒绝之时,即有权依法捍卫自身利益,包括向法院提出诉讼等维权途径。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对于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的实施条件以及具体流程均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不让取保候审原因问谁
若您在提出取保候审申请遭受回绝时,您有权向负责处理该案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是人民法院寻求具体解释。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未能获批的原因可能在于嫌疑人存在逃逸威胁、危及证据可靠性乃至可能对社会安定构成潜在威胁等方面的考量。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各级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均拥有决定是否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取保候审保障的权力,在做出决策过程中会综合评估其社会危害性、所涉案件性质等多重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首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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