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检察院和法院会不会起诉

最新修订 | 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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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性侵罪属于重大刑事犯罪范畴呀。司法流程得依靠公安收集到的详细证据呢,再结合相关法律来考量到底要不要起诉。要是证据那是相当确凿啦,检察官就会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哟。而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那是相当公正的,会严格依据证据以及法律条文来进行判断,最终作出判决,这样就能确保正义得到很好的伸张啦。
强奸罪检察院和法院会不会起诉

一、强奸罪检察院和法院会不会起诉

性侵罪向来被视为严重的刑事犯罪,司法系统往往会依据公安部门在此领域所搜集到的详实证据,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来决定是否对涉案人员提出诉讼指控。

若证据确凿且足以证实犯罪嫌疑人确实实施了性侵行为,那么检察官通常会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而在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法官将严格依照相关证据及法律条文,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作出最终判决。

二、强奸罪检察院怎么评估量刑

在决定对强奸罪实施量刑时,检察机关需通过综合多方面元素进行全面评估。

作为审理这类案件的主体,他们通常会在量刑之前认真地审视和比较如下几个核心因素:

首先,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如何,涉案人员是否采用了暴行、威胁等恶劣手段来达成目的,以及此类暴力手段的严重性及对被害人身心健康所带来的影响;

其次,犯罪者的主观动机和意图,比如是否事先策划好犯罪计划;

再者,被害人的个人情况,包括其年龄、健康状况等等。

除此之外,还需要考虑到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律规定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以及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之后的认罪态度,是否积极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等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强奸罪拘留十四天释放了怎么办

强奸罪嫌疑人被拘留十四日释放后的后续措施

被法院依法关押达十五日且已获得释放表明其将不再遭受额外的法律制裁。关于拘役刑罚的期限规定,是在一个月以上但未超过六个月之间。已被判定拘役刑罚的犯罪分子,应由公安部门在其附近地区执行刑罚。在此期间内,被判拘役的罪犯每月可有一到两天的时间返家探亲;若参与劳动改造,则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给予薪酬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性侵罪被视作重大刑事犯罪,司法流程依公安详实证据,结合法律,考量是否起诉。

证据确凿时,检察官会依法向法院提诉。

法院审理秉持公正,严格依据证据与法律条文,作出最终判决,确保正义得以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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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明确了三类案件的具体范围。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
1.侮辱、诽谤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4、侵占案。
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
1.故意伤害案;
2.非法侵入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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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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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起诉的强奸案打无罪可能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有可能的。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A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本罪的犯罪主体一般是男子,教唆、帮助男子妇女的女子,也可以成为罪的共犯。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这种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1)必须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判断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是否违背妇女的意志,要结合性关系发生的时间、周围环境、妇女的性格、体质等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不能将妇女抗拒作为违背其意愿的唯一要件。对于有的被害妇女由于害怕等原因而不敢反抗、失去反抗能力的,也应认定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同无责任能力的妇女(如呆傻妇女或精神病患者)发生性关系的,由于这些妇女无常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因此无论其是否“同意”,均构成妇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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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案检察院起诉后不起诉可以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了自诉案件的范围,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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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侮辱、诽谤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4、侵占案。
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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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案件。以上八项案件,受理后对于证据不足的可移送公安机关受理,认为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应追究责任不追究时,时需要提供相应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
警察强奸女警察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在所有的国家,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当被害人因为酒精或药物的影响,而无法拒绝进行性行为时,与其发生性行为也被视为。(比如使用药物麻醉女性后,与其发生性行为,事后证实该性行为不是该女子自愿的,也属于)。
2、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3、案里的一般问题
(一)问题:在一些国家的刑法中:一个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同一个发生性关系(未满十四周岁),不管该是否自愿,罪都成立。这里所谓的,是指刑法里规定的、未达到一定年龄的女性。其立法法理是:没有足够的能力对行为作出正确判断,决定是否"同意",因此即使该实际上"同意"与他人,该"同意"在法理上也是无效的,即不被法律承认,与该者依然需按罪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在司法解释中,凡与未满14周岁的女子发生性关系,不论该女子是否自愿,都属于罪。也就是说中国的刑法""概念指不满14周岁的女性。在,刑法将""年龄规定为不满16周岁。若与该发生性关系,会被控"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罪",俗称"衰十一"。在日本,刑法将""年龄规定为不满12周岁。
(二)问题:在某些国家的刑法里(比如中国的刑法),""不是一个罪名,它只是"罪"的加重情节,也就是说""仍然属于"",但它是更恶劣更严重的行为。对于,刑在罪的量刑基础上,再加重量刑。比如若普通罪判被告有期徒刑7年,则可判被告10年以上有期徒刑,某些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甚至可以判被告无期徒刑。
(三)罪是否成立的问题罪是一种比较复杂的罪名,往往会产生很多争议。一个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个关键(仅就中国大陆的刑法来说):
(1)罪的主体必须是男性,也就是说中国刑法认为:女性是不可能男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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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生性行为时女子半推半就,是否属于罪的问题发生性行为时,如果女子当时半推半就,而事后又后悔的;如果男性可以证明当时女子确实属于"半推半就”,则不属于强奸罪;如果男性无法证明当时女子属于"半推半就",而女子却有证据证明该性行为违背了自己意志,则可以按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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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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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侮辱、诽谤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4、侵占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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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案一个月了到检察院了还能庭外调解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强奸案一个月了到检察院了还能庭外调解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离婚庭外调解分为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诉前调解。
诉前调解,顾名思义就是前的调解。类似于一场谈话,法官会询问双方的基本情况、离婚的原因、夫妻财产的基本情况以及是否
第一次诉讼等问题。如果能够调解离婚,会当庭开出交诉讼费的单据,让当事人补交诉讼费后,出具调解书来调解双方婚姻关系。如果当庭调解和好,则将立案材料退回,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第二阶段:庭前调解。
庭前调解是指在立案成功后,正式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一般会召集对方当事人一起到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调解。大部分的对于庭前调解一般会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如果一方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调解,那么法官会省去这道环节,直接进入开庭审理程序。
第三阶段:诉中调解。
对于第一次离婚的案件,如果没有法定离婚的理由,会着重于进行调解和好的工作。在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有可能主要给原告做工作,动员撤诉,再给对方一次机会。如果对方同意离婚,那么法官就不会对感情部分继续深究,而会直接进入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实质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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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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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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