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破产清算一般需要多久
企业破产清算时长受企业规模、财务复杂度、债务量及争议等因素影响,通常需数月至数年。程序涵盖破产申请、管理人任命、资产清查、债权债务审核、清算计划制定等。法律复杂、争议多或需评估拍卖资产时,时间将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二、公司破产清算员工如何补偿n还是n+1
企业破产清算时,员工赔偿依《劳动合同法》按“n”计算,即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月工资。未满一年但超六个月按一年计,不足六个月则支付半月工资。员工有权根据工作年限获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破产清算债务清偿顺序规定是什么
企业破产清算时,负债偿还顺序为:首先支付破产程序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包括诉讼费、资产管理和分配成本等;其次偿付员工工资、社保及补偿金;再者是除前述外的社会保险费和税款;最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公司破产清算的时间长短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公司的规模大小、财务状况的复杂程度、债务数量以及清算过程中是否存在争议等。通常情况下,破产清算可能需要几个月到几年的时间。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需要完成一系列的程序,包括申请破产、指定破产管理人、清理资产、审查债权债务、制定清算方案等。如果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存在较多的争议或需要对资产进行评估拍卖等,所需时间就会相应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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